本帖最后由 prohitj 于 2011-7-24 23:17 编辑
2011年7月19日 20:24:28 新增:
这几天,又细想着,如何修改这个帖子。隐隐约约有很多关键词,但一时无法组织起来,就简单说说吧。
借着中国故事,奇虎赴美上市了,但其实,他走的是某帝国的模式;更为重要的是,奇虎手握中国4.85亿网民(CNNIC今天发布的第28次互联网报告的数据)中大部分用户的安全,且作为上市公司受更多法律的管制,奇虎必然难以嚣张跋扈起来,而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合规管制,遵法实施实务运营。
否则,如当初扣扣保镖引出风波之际,傅盛说准备以牙还牙,针对360安全卫士开发出“361特警”,优化360安全卫士。
若真那样,则,361特警之后,可能出现“250黑客”、“250黑客”之后又出现风马牛不相及,或看似有所联系的“优化”软件!则,中国的互联网必然要经历诸侯争霸、混乱割据了。反正,互联网立法显然未及时跟上步伐,“丛林法则”之下,就看各自身上是否“流淌着道德的血液”。
那么,在各行业中终未落后于欧美甚至某些领先于全球的中国互联网,也会因为竞争秩序的混乱,因未能把握发展机遇没落下去。
Great Power, Great Responsibility
遵守竞争规则,坚持必要的商业道德
不单单是曾经(不知最近或将来是否有出格的事)那个360的事。
但并不是说,中国互联网的发展,就是由360说了算。
=============我是分割线================以下是旧内容,已阅者请无视======================
最初接触360,是2006年左右,室友的电脑中了“8位靓号QQ申请工具”的恶毒,找不到查杀办法,于是我们去求助隔壁的当时的大虾,当时他正辛勤练小提琴,他说,来啦,我告诉你一个最便捷的方法啦,就是,你百度“360”,下载一个“360安全卫士”安装,在它的XX页面(已经忘记是它的哪个页面),申请个卡巴斯基激活码,然后下载卡巴斯基的安装程序,用这个激活码激活卡巴斯基,就可以搞定各种病毒啦!
我按照他的说法进行操作,果然,病毒清除了(当时并不知道所谓病毒与木马的区别),于是,开始了我的计算机知识普及之路。
后来,360与卡巴之间的合作协议出现问题,而那个激活码也是有时间限制的,所以,我要想办法继续使用强悍的卡巴(卡巴是否强悍,我现在有不同的答案,因为,它确实够占资源;尤其是,傅盛提出了“杀毒软件的两个伪命题”),所以我通过百度,找到了卡饭论坛,从饭坛子里找到了Key,得以继续用卡巴。
再之后,我一边享用360安全卫士的各项傻瓜式操作,打补丁、清理垃圾、修补漏洞等,一边在卡饭浏览各种帖子。慢慢地,我得知早就个人版永久免费的小红伞,并坚持使用数年且不断向好友、师弟师妹推荐。也因为小红伞的“伞豆结合”,我接触了Comodo并开始打磨。也正因为Comodo,我知道了国产的“HIPS”微点(可以这样形容它的吧?)及其曾经的冤案(这确实是个冤案)。好一个计算机安全软件江湖!也差不多是这个时候,因为360的推送,我使用“360安全浏览器”,从而开始接触浏览器的大市场。不得不说,因为世界之窗的技术投入,360浏览器的个性化设置做得确实好,以至于我将10K左右的360浏览器的配置文件保存下来,每次重装系统之后,直接使用这个配置文件来追求自己的个性化。
因为“伞豆”结合的强悍功能,加之自己的电脑是太低配置的神舟(虽然双核),我决定禁止360的开机启动,隔段时间运行态它,进行一键化的操作。当时,每次重装系统之后必装的软件是:Comodo、小红伞、优化大师、QQ、Wps、千千和360系的安全卫士和浏览器。
应该是再后来,我本科毕业之后从广州转到武汉继续求学,360有了一系列大动作。由于自己所学专业与自己前面三年左右的时间密切相关,我更紧密地关注互联网、关注中国的软件产业的发展。有了前面的积累,我从Chrome、Safari浏览器开始,对Google、微软、和苹果,以及互联网业界进行了长时间的关注,并开始通过卡饭月刊“IT法视界”栏目,就互联网产业的法律问题发表自己的观点,以求与大家交流。
随着自己对互联网、知识产权法的逐步深入了解、学习,360一步步弄出大动作来。购得某杀软引擎之后,360宣布360杀毒永久免费,冲击整个中国的杀软市场;再加上清理恶评插件、查杀木马打击木马产业链,360确实给中国的计算机安全市场带来了巨大影响,也确实给用户,尤其是小白用户带来了可观的可算或不可算的好处。
到这个时候,就必须得说的是,由于缺乏对自己行为的合规管制,360的行为开始出现数个问题:不分青红皂白,提示用清除某些插件、恶评百度工具栏(得承认,确实有用户自己点击安装了百度工具栏,而不是“偷偷安装、不可清除、会给你电脑带来危害”);“一选一”屏蔽、卸载金山网盾;360隐私保护器、“扣扣保镖”绑架QQ。前述一系列事件,都被法院予以否定评价(部分判决尚未生效),要知道,一个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必须要一个可以预见的竞争秩序,逾越规则竞争行为当然是难以预测的,必然会引发秩序破坏,从而导致整个社会的资源损失(正好比签约之后却不履行,这种不遵守规则的行为,必然给善意的对方带来损失)。
谈360,必然绕不过前面几道坎。360自己的一路,确实就是那样走过来的,事实不可回避。
再后来,微博、社交网络、Android、苹果Appstore(各类Appstore兴起了开放平台之风,也为各技术研发者获得回报带来机会;当然,Appstore里也盗版丛生,正如作家维权联盟“要打1000个官司维护作者权益”)逐渐显示威力,中国互联网领域的大佬们竞相提倡构建开放平台;而我,通过长时间的关注业界、积淀法学理论知识等准备,逐步走向实务,进入一个不错的互联网企业,从事信息技术与法律的工作(目前还在实习)。由于眼界更为开阔以及其他主客观原因,日常已几乎不再接触360系软件;仍旧陪伴我的破神舟里的安全软件转变为5.4.189822版的Comodo和“回归纯扫描时代”的安天防线7。
最后,形式化地总结360与我的这几年:360是我接触卡巴、卡饭、小红伞、Comodo、Chrome等计算机使用记录的开头,但最终在我电脑中消失,这是个人选择的结果。换个角度,也可以拿金山、微点、江民等国产软件来说明我的计算机使用史。当然,也可用Geek点的其他意象,如开放平台下的API开放及开发者协议、用户数据保护之隐私政策等来说明我自己这几年的成长史。角度不同,结论不同。
经前辈们的推荐,我以拜读《沸腾十五年》、《梦断代码》和《观止》等书籍的方式,狂补我的信息技术及其产业的知识,顺带出我的以下结论:就我个人而言,喜闻乐见360给计算机安全软件市场带来竞争,给计算机安全软件市场、给用户带来好处,但我排斥不正当竞争。
作为一个提倡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为兜底,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无形财产权的法学后辈,我呼吁:请互联网从业人员遵守法律秩序,也流淌道德的血液从事互联网竞争。否则,当量变积累到质变而致纸窗被捅破时,即使靠达芬奇来流泪(为什么说达芬奇,你懂的),也会尸骨无存;也正如于建嵘教授在新浪微博上所强调的那样,非法拆迁者终有一天会因自己的“非法”而遭到报应;即使你开玛莎拉蒂,不得人心者终究会被万人唾弃,即“呸”(为什么“玛莎拉蒂”和“呸”,你懂的)。任何人都不应逞一时之快,恶意竞争。
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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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为行文方便,以“360”代称“奇虎”、“奇智软件”等真正意义的主体;同时,该文章主要是靠个人思维而撰写,各事件的先后不一定正确。主观判断仅代表个人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