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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举报投诉区管理规定(20141126Beta)本区发帖回帖必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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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9026
发表于 2014-11-26 21: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 举报投诉格式
    (1) 举报、 投诉帖需正确选择标签, 如有子区的举报、投诉帖,标题需注明版区、什么行为。 如: 反病毒区【ESET区】举报XX刷版, 反病毒区【ESET区】投诉XX随意扣分。 帖子主体内容需提供有效证据, 投诉与举报只涉及陈述事实, 不得有或者被认为是争吵, 反讽和嘲笑之行为,管理人员将依据情况给予临时关闭,情节严重着将不予处理

    ● 有效证据指帖子链接和截图
    ● (截图包含帖子截图和PM截图,截图必须基于事实,切勿截取直接证据于某一方有利的简单截图,截图面积必须大于有效证据以外)。 论坛不会采信无法在取证时被重现的证据。 因此论坛建议以截图方式保存您的证据。
    ● 非本论坛内的有效证据一律不予采纳。
    (2) 为方便举报、投诉帖快速通过审核期,必须在发帖时选择相应的主题标签和投诉区对标题的要求。   
● 投诉: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且参与事件中时。  
● 举报: 只基于事实的陈诉,且未参与其中。

    (3) 举报投诉专区主题需经审核后正式发布。
  
     2、 投诉处理过程
    会员在举报投诉专区发布主题帖审核通过后, 即进入如下争端仲裁程序:
    (1) 投诉处理员将不定期审核会员举报或投诉帖,根据相关条例来决定是否受理。
    ● 投诉处理员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举报或投诉帖权限,如因被举报或被投诉者的权限不足而无法进入帖子等情况。
    ● 投诉内容只接受一个事件的投诉,不接受一个投诉内高于一个事件的投诉,是否属于同一事件由专员判断,对于有多个事件的投诉,请单独开帖投诉。
   (2) 根据申诉内容所描述的会员行为,由投诉处理员协调处理举报或者投诉帖,
         投诉处理员确定由谁来对该帖进行仲裁,并通过论坛相关功能通知相关仲裁者:
    ● 如果该行为在普通会员义务之内, 则由引起该申诉的行为所在版区的版主进行仲裁。
    ● 如果该行为在论坛官方团队义务之内, 则由所属团队的投诉对象之外的上一级管理者进行仲裁。
    ● 如果投诉对象为论坛事务委员会成员, 则由投诉处理员进行仲裁。
    (3) 仲裁者进行取证, 并依照论坛相关规定进行仲裁。 除涉及政治, 色情等特殊情况外, 其他管理人员禁止跨区或越级进行首次仲裁。
    (4) 如果申诉者不服上一步的仲裁结果, 则可申请复议一次(投诉处理员已做出的裁决除外)。  
    ● 复议原则上由投诉处理员进行仲裁。
    ● 复议仲裁结果为最终仲裁结果, 不可更改。论坛不接受针对同一行为同一事件(包含连带事件)的任何后续申诉(涉及到扣除魅力值以上者除外)。
    ● 对于部分复议, 投诉处理员由于不熟悉相关版区而较难处理时, 可委托大区或团队负责人协助复议。
    ● 复议内容只接受一个事件的复议,不接受一个复议内高于一个事件的复议。
    (5) 接受复议申请同时, 扣除申请者 200 经验 (经验不足时复议申请不予受理)。 若复议结果维持原处理方式, 经验将不予返还; 若复议结果更改处理方式, 则返还申请者 200 经验并补偿 100 经验。
    (6)  处理过程中,除当事人、事件相关处理者外的第三方,如无直接证据,证明材料等,禁止发表支持,附和、评分等等对投诉解决没有任何帮助的回帖(包含会员艾特相关人员)。违反者,单个举报投诉贴内,首次扣10%经验(最低50经验),第二次为10%魅力(最低1魅力),第三次思过(最低3天,如果魅力为“负”,按基本制度相关规定确定思过实际天数)。
在职版主(包括休假)、特殊组成员一年内累计2个投诉帖内违规的不得参与内部评优。
荣誉版主、荣誉特殊组、优卡一年内累计2个投诉帖内违规的取消组别。
所有会员一年内累计3个投诉帖内违规的,永封处理。

● 对无思过、永封的会员,利用马甲进行投诉、举报、复议等,一经查实将永封其主号,且永不解封和投诉复议等。
    (7) 举报投诉处理期限为 72 小时内 (自帖子审核之时起计算), 如在规定期限内相关仲裁者未作出处理, 则可由上级管理者或投诉处理员直接作出处理。
    (8) 投诉、复议时间限制:被永封的会员和负积分的客人,因为原帐号无法浏览思过崖,同时必须注册新的帐号才能投诉。此类会员可在7天内申请新的帐号在投诉区进行投诉。
被限时思过的会员,可在思过结束后7天内进行投诉。
其余会员可在事发7天内进行投诉。
不服投诉处理结果的,可在已作出裁决后5天内申请复议,复议流程维持原有不变。

    3、 其他事项
    ● 论坛举报/投诉专区主题或者回帖一经发布, 不接受行任何形式的修改编缉或删除。
    ● 不予受理的投诉或已经做出复议结果的投诉, 投诉人及其他人等不得再以此事由进行投诉或在论坛其它版块进行与此事件相关的讨论。
    ● 投诉处理员可以关闭认为暂时无法做出准确处理的和不正确的投诉, 同时可以关闭已做出处理的投诉帖和举报帖。
    ● 投诉与举报一般在原帖中直接给予处理结果,特殊情况将另开新帖予以公布处理结果。
    ● 单帖投诉的人数不得多于三人。
    ● 举报投诉区7天内只接受同一个ID两次作为当事人进行的举报投诉,非当事人的举报投诉则不受次数限制。
    ● 本区禁止任何形式的评分(复议通过加分除外),对此投诉处理员将予以撤销并记录在案,情节严重或影响恶劣者,投诉处理员可适当追加处罚。
    ● 对已关闭的帖子进行任何形式的评分,投诉处理员将记录在案并给予一定处罚。
    ● 对于长期频繁作为当事人投诉或者被投诉者,卡饭事务委员会将根据其是否严重扰乱卡饭论坛良好和谐氛围及负面影响,有权将其永封。
    ● 因为第2条被扣成乞丐等导致权限变更,论坛概不负责。
    ● 投诉处理员会对本规定有最终解释权和修改完善权,如有修改,将会予以公告。
    ● 经事务会讨论后决定永久封禁的会员, 不因任何理由而解封。
    ●最终解释权归投诉区所有。
最后,希望各位能遵守论坛规定,论坛的和谐要靠大家共同来维护。

处罚不是目的,目的是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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