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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强行卸载金山网盾案败诉 被判赔款30万元2011年05月11日15:17腾讯科技[微博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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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科技讯 5月11日消息,今天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今日做出公开宣判,360对金山网盾商品信誉诋毁及强行卸载等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法院判令360立即停止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公开做出说明消除影响并赔款30万元。 金山网络称,这是法院首次认定360恶意误导用户卸载竞争对手软件,再次给屡屡作恶的杀毒软件企业敲响警钟。 法院认定360误导用户卸载金山网盾 主观恶意明显 根据判决书显示,法院认定360构成侵权,判令立即停止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金山30万元损失费用,并连续7天在360官方网站首页刊登说明消除对金山网盾的负面影响。 法院在判决书中表示,360安全卫士在自身安装升级运行过程中采用弹出提示框的方式,引导用户在提示框中进行同意卸载金山网盾的操作,法院表示,虽然该提示框也有卸载360安全卫士的选项,但该对话框仅有停止金山网盾安装选项且被默认选中,而卸载360安全卫士选项则与卸载金山网盾选项设置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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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安全卫士诱导用户强行卸载金山网盾截图 法院认为,360安全卫士此举并非让网络用户自由选择,而是带有明显倾向性,会对消费者产生误导。法院进一步表示,360安全卫士在用户被引导进行卸载金山网盾后,采用了破坏性的方式删除金山网盾,主观恶意明显。法院认定360安全卫士违反了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构成不正当竞争。 法院认定360缺乏证据 诋毁金山网盾 对于360在软件、官方网站及媒体中散布金山网盾存在漏洞等诋毁行为,法院认为,360并未提交充分证据证明上述行为,严重损害了金山的商业信誉和金山网盾的商品信誉。 根据判决书显示,360曾声称金山网盾存在漏洞,但在本案审理过程中360并未列举有力证据,金山则提交了经过公证,更具效力的证据予以反驳。 法院最后认为,360在软件、官方网站宣传金山网盾存在严重漏洞一说没有充分证据证明,构成不正当竞争。 金山网络称,去年5月,360安全卫士故意在软件中设置障碍强行卸载金山网盾,其后又在官方网站发布系列虚假文章:《关于金山网盾干扰360安全卫士运行的说明》,诋毁金山网盾阻挠360安全卫士正常运行、捏造事实抹黑金山网盾存在漏洞、歪曲评测金山网盾不如360安全卫士等,恐吓消费者选用金山网盾产品,通过多种渠道扩大对金山安全软件的损害。 金山网络认为,这些行为已经构成了恶劣的不正当竞争,严重干扰了金山的正常经营秩序。从2010年5月21日360安全卫士实施不兼容行为以来,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曾经拥有8000万用户的金山网盾损失了超过90%的装机量。 金山人士指出,360安全卫士一直在强行卸载、抹黑同行、不兼容问题上纠纷不断,曾经败诉的官司分别有:曾将百度软件评为“恶评插件”,360被判赔38.5万元;曾开发所谓隐私保护器恐吓腾讯用户,360被判败诉赔偿40万元;此外,360安全卫士还向用户提示傲游浏览器“危险”诱使安装360安全浏览器,干扰搜狗、腾讯浏览器运行,破坏金山卫士、QQ电脑管家开机启动等等。 但这些败诉并未给360带来冲击,相反,较低的赔偿额度助长了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让360变得越发有恃无恐。过去不到半年,360就因对百度、腾讯、金山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陆续败诉,但赔偿金额总计约100万元人民币,这个数字还没到今年5月360在美国上市融资12亿元的一个零头。 “360是中国互联网法制不完善的最大受益者,是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最大受益者。低廉的违法成本、剿杀同行的绝佳武器,而这种行为仍然在中国互联网第二大客户端360安全卫士身上不断上演。”金山人士指出,就在上个月,360安全卫士董事长周鸿祎(微博)因在微博中捏造事实抹黑金山一审败诉,判赔8万元,这一数字无论相比当时金山所遭受的直接与间接经济损失,还是周鸿祎身价6亿美元的个人财富而言都是九牛之一毛。 附表一:360不正当竞争官司败诉一览 2010年12月 360恶评百度软件,诱导用户卸载,被判赔38.5万元 2011年3月 360董事长周鸿祎捏造事实诋毁金山,被判赔8万元 2011年4月 360恶意诋毁腾讯软件,被判赔40万元 2011年5月 360抹黑金山,诱导用户强行卸载金山网盾,被判赔30万元 附表二:360对金山网盾不正当竞争大事记 2009年1月7日 金山网盾发布 2009年11月20日 360浏览器屏蔽金山网盾 2010年2月26日 360网盾发布 2010年4月 金山网盾用户突破7000万 2010年5月21日 360安全卫士对金山网盾实施强行卸载不正当竞争手段 2010年5月31日 金山正式起诉360不正当竞争 2011年2月21日 金山网盾升级为云盾计划,功能分解嵌入金山毒霸、金山卫士、百度、搜狗以及傲游浏览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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