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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 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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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oying112
发表于 2007-7-6 22:06: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一天内发多贴怎么?有不是水贴.有写管理员居然删除并-我的分
我要诉讼!卡饭应该成立法院和检查院,反不合理做法!
liaoying112
 楼主| 发表于 2007-7-6 22:08:24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成立民间理事委员会,坚决反对高官滥用职权!读权!
liaoying112
 楼主| 发表于 2007-7-6 22: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这表扬:EQ2版主,他是我见过最嘉版主.
liaoying112
 楼主| 发表于 2007-7-6 22: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你们经验高,多的做高官,我们新手和喜欢发贴(遵守版规了)没有劝!
我不服!我一连挨删除3贴!


我要进京上访!!
诉讼给你们当地的网监部门!!
liaoying112
 楼主| 发表于 2007-7-6 22: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诉讼你们这不合理欺负新手的论坛!!!
网监部门:谁欺负你?我砸他饭碗!
promised
发表于 2007-7-6 22:5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心你进思过区、
要诉讼的东西没头没尾
叫别人怎么判断

[ 本帖最后由 promised 于 2007-7-6 22:52 编辑 ]
zzh161
发表于 2007-7-6 23: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很清楚,注意你的标题,注意你的发帖方式,已经有适应会的人给你指出了,你还是不改,现在发这个帖子还是如此,删你的帖子都给出说明了,有什么不合理的可以投诉,但是请说清楚了,我还是建议楼主去学习下国内杀软区的版规,对于此次的扣分行为,我等待管理层的最后决定
ly250094040
发表于 2007-7-6 23: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liaoying112 的帖子

EQ2不是斑竹
卡饭灌灌
发表于 2007-7-7 08:31:1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真是胡作非为,在一个不收取费用的社区为所欲为,在任何社区都是不容许的,论坛有制度和条例约束每个人的作为,保护的是遵章守纪会员的利益,你太不懂事了,这样下去你一定会自取灭亡。
黄金任我发
发表于 2007-7-7 08:38:2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确实太不懂事了[: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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