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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点评"3Q"大战二审官司:360涉嫌滥读司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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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ddu
发表于 2011-10-11 20:36: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点评"3Q"大战二审官司:360涉嫌滥读司法判决


2010年9月27日,360推出一款专门针对QQ即时通讯工具的“隐私保护器”。360称,“利用该隐私保护器,可以帮助用户了解自己电脑中所装的客户端软件是否有侵犯用户隐私的流氓行为,并能将那些窥视用户隐私的行为实时曝光。”在随后的宣传中,360引导用户相信并通过桌面弹窗方式大肆渲染腾讯QQ查看的文件包括了用户个人的银行信息、office文档信息等个人隐私,此举直接触发了广受瞩目的“3Q”大战。腾讯除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外,被迫采取了广受网民诟病的“二选一”这样的私力救济措施以求自保。

  时隔一年零两天后的今天,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腾讯公司起诉北京奇虎、奇智软件以及三际无限这三家与开发和发布“隐私保护器”相关的公司(以下合称“360”)涉嫌不正当竞争的案件作出终审判决,毫无悬念地全面支持了一审法院的正确判决,认定360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严重损害了腾讯公司的信誉和商品声誉,要求360停止发行使用涉案360隐私保护器,在其360官网和法制日报上公开发表声明以消除影响,并赔偿腾讯公司人民币40万元。笔者早在一年前就已预见到这个诉讼结果,这并不是笔者有什么先见之明,乃是任何有一点法律常识的人,只要站在客观中立的立场上,都不难得出类似的结论。

  但是面对如此清晰明了的法院判决,我们来看看360又是如何强辩的呢?

  “360称,本次判决,法院首次明确认可了安全软件可针对单一软件开发辅助工具,此举对于限制垄断和维护用户的知情权选择权,推动互联网产业生态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360败诉,其中关键原因在于我国目前在法律上对隐私并没有一个清晰的定义。360在声明中称,在360的监督下,腾讯公司停止了QQ软件暗中扫描用户电脑文件的行为,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得到了一定的尊重。360隐私保护器对QQ软件的监测,推动了腾讯方面停止QQ软件的暗中扫描行为。360虽然输了官司,但推动了中国第一大互联网公司纠正其软件的不正常行为,为用户赢得了知情权和选择权。从这个意义上说,无论该案结果如何,对于中国互联网都是有意义,有价值的。”

  照360自己这么一解读,360倒成了一个悲剧英雄,成了中国法律不完善不清晰的受害者,成了推动行业发展的进步力量。如此断章取义、混淆是非的解读能力当真让人“佩服”,不过倒也符合360此前的一贯做派。不久前金山诉周鸿祎微博名誉侵权案,二审法院明明认定了周鸿祎有两条微博侵害了金山的名誉权并要求删除,360却愣说法院判决微博基本不用删除。此次二审法院只是借此案阐释了不能仅仅因为“360隐私保护器”仅针对QQ进行监测,就说它构成不正当竞争这样一个认定标准,根本没有涉及所谓垄断和用户知情权选择权的问题。且看判决原文写得很清楚,“360隐私保护器仅针对QQ进行检测,并不是构成其行为不正当性的理由,安全类软件中很多程序都是为解决单一问题或弥补单一漏洞而设计的。针对一款市场占有率较高的软件提供相关的辅助性服务,只要该款软件设计合理、表达恰当,且不存在违反诚实信用等公认商业道德的情况,都应为法律所允许。”哪里能引申出“此举对于限制垄断和维护用户的知情权选择权具有重要意义”的意思呢?

  至于对“什么是隐私这一触发公众敏感神经和引发本案的关键词汇,二审法院其实给出了一个相对清晰而且为360所认可的界定,而并非360曲解的没有清晰的定义。判决书原文说“隐私,对于社会公众而言,并不具有确定的内涵和外延,一般而言,是指不愿为人所知的个人信息,通常会包括姓名、婚姻状态、工作职衔、电话号码、个人银行账号、聊天记录等个人信息。《360用户隐私保护白皮书》中也将隐私信息界定为电话号码、工作职衔、财务状况、账户号等个人信息”。因此,360将败诉的原因归结于“我国目前在法律上对隐私并没有一个清晰的定义”,完全是不顾事实。二审判决其实不仅解释了什么是隐私,更明确否定了360关于QQ软件确实存在扫描用户电脑中可能含有个人信息的文件的现象的相关上诉主张,洗涮了腾讯因此蒙受的不白之冤。

  更让人震惊的是360最后的声明,竟然完全无视两级法院的判决内容,所谓“在360的监督下,腾讯公司停止了QQ软件暗中扫描用户电脑文件的行为,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得到了一定的尊重。360隐私保护器对QQ软件的监测,推动了腾讯方面停止QQ软件的暗中扫描行为。”哪里是什么辩解,根本就是以被法院明确否定的方式对腾讯进行的又一次诋毁,如此言论令人震惊。这已经不是对腾讯公司的挑衅,而是对法制权威的挑衅。

  笔者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多年,如此曲解司法判决的公司相当少见。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依法行事并恪守基本的商业道德是对参与市场竞争的所有主体的基本要求,对那些不管打着什么旗号进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要坚决予以打击。(注意:作者观点,不代表人民网立场)


     http://it.people.com.cn/GB/15832500.html
wmwgi84
发表于 2011-10-11 20:46:28 | 显示全部楼层
竟然出自人民网,,,360公关速度喂。
【乱】
发表于 2011-10-12 01: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直败诉 从未真正道歉过~什么都是浮云
PS:好像原文已被删
yjwfdc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1-10-12 08:27:22 | 显示全部楼层
【乱】 发表于 2011-10-12 01:15
一直败诉 从未真正道歉过~什么都是浮云
PS:好像原文已被删

没有被删除,我这里可以打开。
wenjuner
发表于 2011-10-12 09:20:39 | 显示全部楼层
某些人每天48小时用48只眼睛盯着数字~它们才是最最忠实的用户,最最珍贵的财富啊~~
【乱】
发表于 2011-10-12 13:26:31 | 显示全部楼层
wenjuner 发表于 2011-10-12 09:20
某些人每天48小时用48只眼睛盯着数字~它们才是最最忠实的用户,最最珍贵的财富啊~~

曾经多年忠实数字用户路过
flydandan123
发表于 2011-10-12 14:31:06 | 显示全部楼层
笔者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多年,如此曲解司法判决的公司相当少见。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依法行事并恪守基本的商业道德是对参与市场竞争的所有主体的基本要求,对那些不管打着什么旗号进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要坚决予以打击
这句话说明作者是个纸上谈兵的家伙,愿望是好的,现实是残酷的
7奇天大圣7
发表于 2011-10-13 00:01:56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链接可以打开~
Lomo洛
发表于 2011-10-14 04: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曾经的忠实用户+1,刚出来的时候我就开始用了

不过经过了这么多事,我已经放弃它了。

看他们作风我就直接转投MSE了
binbinges
发表于 2011-10-17 02: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QQ难道没有扫描我们的硬盘么??COMODO , 还有一些其它的国外软件我在使用时都显示警告。。。 只是QQ是为党在做工作,所以360败诉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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