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卡饭论坛仲裁制度
● 为体现公平公正, 保护论坛会员的合法权益, 会员在投诉举报时应遵照本章之规定.
● 服从大局是投诉处理的基本原则. 所有的投诉处理必须在论坛的大局利益不受到损害的前提下进行.
1. 举报投诉格式
(1) 举报, 投诉帖标题需注明发生在什么版区, 是什么行为. 如: 【卡饭茶舍】举报XX刷版, 【卡饭茶舍】投诉XX随意删除帖子. 帖子主体内容需提供有效证据, 投诉与举报只涉及陈述事实. 不得有或者被认为是争吵, 反讽和嘲笑之行为. 管理人员将依据情况处理.
● 有效证据指帖子截图, PM 截图或者帖子链接等. 论坛不会采信无法在取证时被重现的证据. 因此论坛建议以截图方式保存您的证据.
● 非本论坛内的证据一律不予采纳.
(2) 必须在发帖时选择相应的主题类型, 并且按照本投诉格式进行发帖.
● 投诉: 针对拥有论坛管理权限的人员 (包括管理团队和帮助适应委员会), 且为直接利益损害的主体人的才可以使用投诉标签.
● 举报: 针对管理人员之外的某个卡饭的帖子或者论坛短消息中的行为, 基于事实的陈述.
(3) 为保护您的隐私, 发布主题时, 建议您设置权限为 150 或以上.
(4) 举报投诉专区主题需经审核后正式发布.
2. 投诉处理过程
会员在论坛举报投诉专区发布主题帖, 即进入如下争端仲裁程序:
(1) 论坛事务委员会将不定期审核会员举报或投诉帖,根据相关条例来决定是否受理.
● 事务委员会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举报或投诉帖权限,如因被举报或被投诉者的权限不足而无法进入帖子等情况.
● 对事务委员会做出的权限调整,申诉人不得擅自改变.否则管理人员将依据情况做出处理.
(2) 根据申诉内容所描述的会员行为,事务会确定由谁来对该帖进行仲裁,并通过短消息通知相关仲裁者:
● 如果该行为在普通会员义务之内, 则由引起该申诉的行为所在版区的版主进行仲裁.
● 如果该行为在论坛官方团队义务之内, 则由所属团队的投诉对象之外的上一级管理者进行仲裁.
● 如果投诉对象为论坛事务委员会成员, 则由投诉对象之外的事务委员会成员进行仲裁.
(3) 仲裁者进行取证, 并依照论坛相关规定进行仲裁. 除涉及政治, 色情等特殊情况外, 其他管理人员禁止跨区或越级进行首次仲裁.
(4) 如果申诉者不服上一步的仲裁结果, 则可以申请一次复议.
● 复议原则上由投诉对象之外的论坛事务委员会成员进行仲裁.
● 复议仲裁结果为最终仲裁结果, 不可更改. 论坛不接受针对同一行为的任何后续申诉.
● 对于部分复议, 事务委员会由于不熟悉相关版区而较难处理时, 可委托大区或团队负责人协助复议.
● 因思过而暂时无法申请复议的, 可通过发送论坛短消息至 “论坛事务委员会” 申请复议.
(5) 申请复议同时, 扣除申请者 200 经验 (经验不足时复议申请不予受理). 若复议结果维持原处理方式, 经验将不予返还; 若复议结果更改处理方式, 则返还申请者 200 经验并补偿 100 经验.
(6) 处理过程中, 对于当事人, 事件相关处理者外的第三方, 如无直接证据或证明材料等, 请勿发表支持, 反对等任何对仲裁没有帮助的回帖. 如存在挑拨, 污蔑等扩大事情影响的行为, 管理人员可依据情况处理.
(7) 适应会成员可以处理举报的纯表情, 灌水等不涉及扣除魅力值或者思过的行为. 适应会的处理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包括 PM 提醒和直接扣分处理 (需在举报或者投诉帖中注明). 针对 PM 中的辱骂行为的投诉, 只要能确定投诉是事实, 任何管理人员都可以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 针对危及卡饭论坛安全的内容, 任何管理人员发现后可临时思过 3 天 (需在举报或者投诉帖中注明) 并等待事务会视情况做最终处理.
(8) 举报投诉处理期限为 72 小时内 (自帖子审核之时起计算). 如在规定期限内相关仲裁者未作出处理, 则可由上级管理者或事务会值班人员直接作出处理. 超过时限投诉处理不受 (3) 之约束.
(9) 对于限时思过, 应采用禁止发言方式并及时公告; 对于永久思过, 应采用禁止访问方式并及时公告.
3. 其他事项
● 卡饭论坛仅会对在论坛以内违反论坛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 会员必须通过在论坛举报/投诉专区发主题帖的形式申请仲裁, 否则不予受理. 同时相关帖子将被关闭或删除.
● 单帖投诉的人数不得多于三人.
● 论坛举报/投诉专区主题或者回帖一经发布, 不可进行任何形式的修改编缉或删除. 如确需更改的, 请在原帖回复声明.
● 不予受理的投诉或已经做出复议结果的投诉, 投诉人及其他人等不得再以此事由进行投诉或在论坛其它版块进行与此事件相关的活动.
● 事务委员会可以关闭认为暂时无法做出准确处理的和不正确的投诉, 同时可以关闭已做出处理的投诉帖和举报帖.
● 投诉与举报一般在原帖中直接给予处理结果,特殊情况将另开新帖予以公布处理结果.
● 事务委员会不接受对版主, 适应会等组织依据版规或相关条例做出裁定时尺度是否合适的投诉.
● 经事务会讨论后决定永久封禁的会员, 不因任何理由而解封.
● “依据情况处理” 指 “事务会或仲裁者可依据违反规定的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形式的处理: 取消评分, 屏蔽, 警告, 扣除魅力值, 思过” 等.
依据卡饭基本制度(20100507)第一章总则之第一条总纲及第四章管理制度第四条惩罚性指导第一小节说明
(6) 凡本制度未涉及或存在争议的事项, 以卡饭论坛事务委员会的最终仲裁为准. 在上述仲裁不可用的情况下, 将会参考论坛已有条例或行业惯例进行处理.
(7)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卡饭论坛管理团队保留对本办法的所有权利. ● 版主制定版规, 修正版规, 执行惩罚性操作应以本指导办法及细则为基准. 针对在本制度中未明确的行为, 按该版区版规之说明执行, 如该版区版规仍无具体说明, 将会参考论坛已有条例或行业惯例进行处理.
(注:因卡饭论坛事务委员会管理举报投诉区,所以默认为举报投诉区版主)
为了更好管理举报投诉区,维护论坛良好和谐氛围,解决基本制度中未涉及的一些细节问题,特在基本制度的基本规定下,做出继卡饭基本制度(20100507)之举报投诉区管理规定的如下延伸:
1. 举报, 投诉帖标题需注明发生在什么版区, 是什么行为. 如: 【卡饭茶舍】举报XX刷版, 【卡饭茶舍】投诉XX随意删除帖子. 帖子主体内容需提供有效证据, 投诉与举报只涉及陈述事实. 不得有或者被认为是争吵, 反讽和嘲笑之行为. 管理人员将依据情况处理.
2. 处理过程中,除当事人、事件相关处理者外的第三方,如无直接证据,证明材料等,禁止发表支持,附和等等对投诉解决没有任何帮助的回帖。违反者,单个举报投诉贴内,首次扣10%经验(最低50经验),第二次为10%魅力(最低1魅力),第三次思过(最低3天,如果魅力为“负”,按基本制度相关规定确定思过实际天数)。在职版主(包括休假)、特殊组成员一年内累计2个投诉帖内违规的不得参与内部评优。荣誉版主、荣誉特殊组、优卡一年内累计2个投诉帖内违规的取消组别。
所有会员一年内累计3个投诉帖内违规的,永封处理。
3.本区主题或者回帖一经发布,不可进行任何形式的修改编缉或删除,如确需更改的,请继续回复声明。
4.本区禁止人气值评分,对此卡饭事务委员会将予以撤销,情节严重或影响恶劣者,卡饭事务委员会可适当追加处罚。
5.举报投诉区7天内只接受同一个ID两次作为当事人进行的举报投诉,非当事人的举报投诉则不受次数限制。
6.禁用马甲进行举报投诉,一经发现,永封马甲,主ID扣1魅力处理。
7.对于长期频繁作为当事人投诉或者被投诉者,卡饭事务委员会将根据其是否严重扰乱卡饭论坛良好和谐氛围及负面影响,有权将其永封。
8.因为第2条被扣成乞丐等导致权限变更,论坛概不负责。
9.卡饭事务委员会对本规定有最终解释权和修改完善权,如有修改,将会予以公告。
2012/5/23 修改内容:
为加快版主处理投诉速度,投诉区标签修改为:
新人区、试验区、安全资讯专区、反病毒区、反入侵区、电脑综合区、手机综合区、娱乐休闲专区、会员区、安软论道、头像&签名&PM、申请复议、其他、格式错误。
会员举报、投诉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选择正确的标签
2、如有子版区,需要写明子板版区。没有子版区的,如试验区可直接选择试验区标签即可。
3、正文需要有明确的投诉内容,有帖子的需要给出帖子链接。
没有按照格式的举报投诉,通过后分类为格式错误并关闭,会员可按照格式再次举报投诉。
如:
标题:[微点区]灌水、无意义回复标题:[国内区]版主违规扣分标题:PM违规标题:头像/签名违规2012/6/17 修改内容:
投诉、复议时间限制:
被永封的会员和负积分的客人,因为原帐号无法浏览思过崖,同时必须注册新的帐号才能投诉。此类会员可在14天内申请新的帐号在新手区专贴或投诉区进行投诉。
被限时思过的会员,可在思过结束后7天内进行投诉。
其余会员可在事发7天内进行投诉。
不服投诉处理结果的,须在14天内申请复议,复议流程维持原有不变。
最后,希望各位能遵守论坛规定,论坛的和谐要靠大家共同来维护。
处罚不是目的,目的是改善。
—— 卡饭事务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