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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休闲区] 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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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仓濑津美
发表于 2012-7-25 18:04: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bbs.kafan.cn/thread-1338407-1-1.html

QQ截图20120725175924.png
该会员虽然未曾在举报投诉区回复,然三个人气加上去,且至茶舍截图显摆,显然未把版规放在眼里。挑战版规,恶意违规,我想知道顶风作案当作何处分?特在此申请取消其优卡组别,并罚思过。


P.S.顺便咨询一下茶舍版主,这种教唆犯罪类贴子是否该进回收站?
Sheffield
发表于 2012-7-25 18:28:25 | 显示全部楼层
茶舍仅规定对给出投诉区链接的帖子做出处罚,并且其已提示回帖会被扣分,故暂不以教唆犯罪处理

其在投诉区加RQ的行为,应由事务会作出处罚,不在我权限之内。
只求1种安稳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2-7-25 23:53:4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人的积分好高  
我现在努力争取个人积分到 2000分   

评分

参与人数 1经验 -128 收起 理由
DB69026 -128 详见举报投诉区版规摘要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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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外制裁者
发表于 2012-7-26 20:18:57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原帖来看此会员并不知道投诉区不能加人气(原帖7楼),所以属于违反版规,但不能算作挑战版规。
另外他在投诉区加人气也仅此一帖,依照版规撤销了他们所加的人气。

当然,如果多次无视版规加人气,也会考虑加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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