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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区] 投诉事务委员会管理不规范,涉嫌违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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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里九次郎
发表于 2012-8-10 15:40: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思过崖公告:http://bbs.kafan.cn/thread-1349666-1-1.html
存在如下问题:
1,公示贴处理的出处?
2,处理所遵循的版规?
3,事务委员会涉嫌凌驾版规之上进行人治论坛(思过崖处理原文“依据事务委员会和国外大区版主商讨”,而非法治的依据版规某条款)
4,根据版规 http://bbs.kafan.cn/thread-675171-1-1.html
    4. 惩罚性操作指导办法及细则
   (4) 以下行为适用 3 级操作做为初次违规时的操作
● 人身攻击, 谩骂, 恐吓他人的行为. 当双方均涉嫌人身攻击时, 无论先后,一并处罚.


    3. 会员行为分级制度
  (4) 每次惩罚操作后, 是否执行思过处罚及其量度可按具体版区版规处理, 如无明确规定时, 按下述方式处理:当会员魅力值为 -1 至 -3 时, 同时执行思过 1 至 3 天.
     

    对此“骂人”投诉贴作出的思过三天的处罚明显不合适!

在此投诉事务委员会管理公示不规范,操作涉嫌违规!
法外制裁者
发表于 2012-8-10 16:27:25 | 显示全部楼层
1、举报jefffire 的帖子:http://bbs.kafan.cn/thread-1349156-1-1.html
2、根据国外区版规进行操作
15、禁止以任何理由指责某软件(或者其厂商)为垃圾或者流氓等恶性攻击行为,禁止无任何事实依据的、使用讽刺、挖苦、影射、侮辱性地诋毁某一软件(或者其厂商),禁止攻击其他软件的用户。对于将技术上的分歧上升至相互攻击者将严厉惩罚。绝对禁止对他人进行任何讽刺,威胁、恐吓,将酌情处予扣分(20-30)、删帖或屏蔽、扣魅力值、思过直到立封ID等!(注:本条同样适用回帖)

3、“依据事务委员会和国外大区版主商讨”出于2个原因,第一个是jefffire技术值大于0,根据基本制度思过技术值不为0的会员,版主必须先上报SWH,经审核后才能执行思过。第二个原因是,小米版主原先对jefffire扣除过多魅力,SWH认为不妥,现已撤销,维持扣1魅力并思过的处罚。
4、三级操作,处罚范围是1~2魅力。
每次惩罚操作后, 是否执行思过处罚及其量度可按具体版区版规处理, 如无明确规定时, 按下述方式处理

最后思过崖的帖子,因为小米的公告的确过于简单了点,可能是之前已经和SWH商讨过,所以再次公告之时就没有写那么多了。
夜里九次郎
 楼主| 发表于 2012-8-10 16:43:05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外制裁者 发表于 2012-8-10 16:27
1、举报jefffire 的帖子:http://bbs.kafan.cn/thread-1349156-1-1.html
2、根据国外区版规进行操作

原帖已进入回收站,看不见
1,貌似争执不是由指责映射诋毁厂商引起,纯属技术争论,上升到人身攻击(?)----这个从头到尾没有定性。因此,定性问题应该不由你回复中这一条处理办法,而是由我主题中指出的版规更合适。
因此,个人认为你所列举的版规不合适。同时,举报贴中明显属于互相攻击(?注:仍然没有定性),而当事的另一方作何处理呢?
2,至于小米原先扣除29魅力,本身是错误的举措。在此列举于事情处理的本身没有任何意义。
3,根据版规所示,要否思过有所在版区特别注明。反病毒区并无相关版规
4,也就是最后,关于思过崖公示,和事务会商讨,并不能说明绕开版规的正确性。

夜里九次郎
 楼主| 发表于 2012-8-10 16:50:38 | 显示全部楼层
补充3楼第四点:
在未改正版规之前,事务委员会集体商讨的版规之外的处理结果应视为非法
法外制裁者
发表于 2012-8-10 16:57:29 | 显示全部楼层
夜里九次郎 发表于 2012-8-10 16:43
原帖已进入回收站,看不见
1,貌似争执不是由指责映射诋毁厂商引起,纯属技术争论,上升到人身攻击(?) ...
对于将技术上的分歧上升至相互攻击者将严厉惩罚。绝对禁止对他人进行任何讽刺,威胁、恐吓,将酌情处予扣分(20-30)、删帖或屏蔽、扣魅力值、思过直到立封ID等!(注:本条同样适用回帖)


1、已经定性了,就是违反这一条。jefffire对他人进行讽刺。举报贴的截图已经可以看出了。当然,如果你需要整个楼层的完整截图,也可以给你提供。请注意,这次是单方面的,开始是2人有分歧,接着口水,最后是jefffire单方面对他人讽刺(此时另一方已经终止并表示不想理jefffire了,但jefffire依旧使用讽刺的话语进行回复)。
2、这只是用来说明你指出的“依据事务委员会和国外大区版主商讨”,因为SWH根据版规撤销了多余的魅力处罚,所以有这么一条。但这句话不能表示SWH没有根据版规而进行随意处罚。
3、第一条已经说了,该版规出自国外区版规
4、和SWH商讨是因为被处罚会员技术值大于0,如果版主不上报SWH而直接思过属于违规操作。从来就没有人说过和SWH商讨之后可以绕开版规。
夜里九次郎
 楼主| 发表于 2012-8-10 17:06:59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外制裁者 发表于 2012-8-10 16:57
1、已经定性了,就是违反这一条。jefffire对他人进行讽刺。举报贴的截图已经可以看出了。当然,如果你 ...

法外同学,这里我觉得有个分歧。
我所说的定性是指“杰夫的处罚依据,是人身攻击,谩骂或者其他”,公示帖无说明。双方定性于什么规格接受惩处,公示帖仍然无法看出。尤其是当事的另一方,没有任何说明。
然而,小米在另一投诉贴中,http://bbs.kafan.cn/thread-1349493-1-1.html 回复有相关扣分。在思过崖中未体现。由此,对双方采取的定性差异到什么地步,无从知道。
既然是由会员冲突引发的思过公示,你觉得是否有必要给予明确体现?
夜里九次郎
 楼主| 发表于 2012-8-10 17: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外制裁者 发表于 2012-8-10 16:57
1、已经定性了,就是违反这一条。jefffire对他人进行讽刺。举报贴的截图已经可以看出了。当然,如果你 ...

另,本次投诉由于技术争执引发,并不适用"由软件或厂商的诋毁"等国外15条.
法外制裁者
发表于 2012-8-10 17:19:28 | 显示全部楼层
夜里九次郎 发表于 2012-8-10 17:10
另,本次投诉由于技术争执引发,并不适用"由软件或厂商的诋毁"等国外15条.

版规
15、禁止以任何理由指责某软件(或者其厂商)为垃圾或者流氓等恶性攻击行为,禁止无任何事实依据的、使用讽刺、挖苦、影射、侮辱性地诋毁某一软件(或者其厂商),禁止攻击其他软件的用户。对于将技术上的分歧上升至相互攻击者将严厉惩罚。绝对禁止对他人进行任何讽刺,威胁、恐吓,将酌情处予扣分(20-30)、删帖或屏蔽、扣魅力值、思过直到立封ID等!(注:本条同样适用回帖)


不理解你的意思。由技术争执也不能引发讽刺其他会员,大家可以合理讨论某个杀软某个技术的优缺点,对相同事物有不同观点这很正常,讽刺其他会员肯定是不对的。

夜里九次郎
 楼主| 发表于 2012-8-10 17:24:09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外制裁者 发表于 2012-8-10 17:19
版规

我的意思是本次投诉并不适用于国外区15条的由对厂商或软件攻击引发的讽刺挖苦
第一,举报贴明显看出,即使是讽刺,挖苦,映射,也是建立在有技术观点支撑点基础上,并非“无任何事实依据”
第二,国外区15条后半部分的制定,明显由前半部分支持。因此,否定了前半部分的起因之后,即不再适用国外15条。而应由总版规处理。


另,在思过崖公示帖26楼补充之后,引发口水的当事人如何处理,仍未见任何说明。
法外制裁者
发表于 2012-8-10 17: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夜里九次郎 发表于 2012-8-10 17:06
法外同学,这里我觉得有个分歧。
我所说的定性是指“杰夫的处罚依据,是人身攻击,谩骂或者其他”,公示 ...

双方都有被扣分、详情我也说了 一开始双方产生分歧 互相口水,此时双方均被扣经验,这属于轻度违规,没有涉及思过,版主无需在思过崖公告。如果被扣分的会员认为版主操作有误,可以在投诉区进行举报。
随后jefffire单方面的讽刺对方,属于严重违规,被扣1魅力并思过,对于涉及思过的操作版主必须发布公告。

小米版主未写明扣魅力多少,是因为他扣的魅力过多被SWH撤销,所以由我后来补上了说明,扣除1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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