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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新编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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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区] 投诉卡饭事务委员会不作为!金山版区版主foot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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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新编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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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9-7 19:00:39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外制裁者 发表于 2012-9-7 18:14
论坛设有投诉区,有需要投诉的内容请在投诉区发帖,然后会有相关事件的处理人来处理。

我知道论坛有投诉区。我是问你:
1、你们如何判断帖子为投诉帖?
2、是不是正常会员发的帖子被版主(恶意或者非恶意)移动到会员区即可锁帖?
3、为什么我发在金山区的询问求解释帖被移动到其他版区(如果你理解为投诉帖那为什么执行移动的版主并不认为是投诉帖所以未移动到投诉区)即被当作投诉帖关闭处理!
4、为什么正常会员诉求贴在你手里会判断为投诉,我只是想金山区版主给我个屏蔽解释、因为他未有解释即屏蔽,如果他的解释我表示不能接受的话我自然会在投诉区发帖投诉他
5、我是不是可以参照第4条要求你们卡饭事务委员会锁闭所有会员区帖子,因为他们都是为了一个说明一个解释而发帖!
M-新编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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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9-7 19:03:24 | 显示全部楼层
DB69026 发表于 2012-9-7 18:27
对你部分投诉内容进行裁决。
http://bbs.kafan.cn/thread-1368402-1-1.html事件发生在国内大区金山版块, ...

第一条投诉同意发回协商处理!
请参照11楼可以对卡饭事务委员会的处理方式做个说明!第二条说明不认同  
茉莉花开
发表于 2012-9-7 19: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帖子好好的怎么就锁了呢,论坛本身就是各抒己见的地方

评分

参与人数 1经验 -71 收起 理由
DB69026 -71 详见举报投诉区版规摘要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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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新编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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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9-7 19: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DB69026 发表于 2012-9-7 18:27
对你部分投诉内容进行裁决。
http://bbs.kafan.cn/thread-1368402-1-1.html事件发生在国内大区金山版块, ...

请看看所为的事务委,版区版主在会员们心中是什么样!但看到这个截图时你会不会心里觉得愧疚、觉得过意不去!
捕获.JPG
M-新编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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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9-7 19:25:41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外制裁者 发表于 2012-9-7 17:49
你好,关闭操作的同时PM了理由。我觉得我写了很清楚了“此处不是投诉区”
无论帖子在金山区 还是在会员区, ...

请看看所谓的的事务委、版主看到这个截图时你会不会心里觉得愧疚、觉得过意不去! 捕获1.JPG QQ截图20120907192322.png QQ截图20120907192424.png 捕获.JPG
DB69026
发表于 2012-9-7 19:27:03 | 显示全部楼层
M-新编人生 发表于 2012-9-7 19:03
第一条投诉同意发回协商处理!
请参照11楼可以对卡饭事务委员会的处理方式做个说明!第二条说明不认同

首先,我觉得楼主为什么非要纠结在“投诉”两字上,你11楼已经说
为什么我发在金山区的询问求解释帖
我只是想金山区版主给我个屏蔽解释

而我在10楼已经说了
任何会员对版主的操作存在质疑都可以移步举报投诉区进行质疑投诉,相关版主会对自己的操作进行相关解释

对于10楼本人做出的裁决,楼主如有异议,可以另行开帖进行复议,顺便请耐心等待国内区版主的裁决。
M-新编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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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9-7 19:34:21 | 显示全部楼层
DB69026 发表于 2012-9-7 19:27
首先,我觉得楼主为什么非要纠结在“投诉”两字上,你11楼已经说

我也说了 我起先那贴没有质疑版主  只是想要个解释!   解释贴被金山版区版主移动我无话可说 因为我不是版主没移动权限,但事务委锁帖作何说明!还说正确处理?正确处理就把会员区帖子全部锁闭吧  理由我已经在11楼说明。 锁帖难道是怕我在回复时揭露丑陋的勾当?或者其他回复回复暴露丑陋勾当? 对不起,没有合理解释前我只能认为锁帖有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堵住悠悠众口揭露事务委与版主合力对付普通会员之间的潜规则!
红烧大馋豆
发表于 2012-9-8 20:34:10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卡饭基本制度》中对于会员行为分级制度及惩罚性操作指导办法及细则的相关规定

(6) 以下行为适用 1 级操作做为初次违规时的操作
● 发布虚假信息, 没有客观事实支撑的言论或使用含有较强误导性的标题
● 发布违反社会道德观念的内容
● 非管理人员使用 "版主公告" 或类似标签; 非原创帖使用 "原创" 或类似标签
● 未经论坛管理团队授权的出售主题行为
● 发表形式主观并易引起 (或已引起) 不良争论的内容
● 发布违反互联网精神的内容
● 会员账户标识含有易引起 (或已引起) 不良争论的内容
级别
奖励性办法
惩罚性办法
1
● 奖励 1 -- 50 经验值
● 删除内容
● 移动至回收站
● 屏蔽
● 编辑
● 撤销




金山区版主footman对于http://bbs.kafan.cn/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tid=1368402&pid=26069293&fromuid=395694
采取“蔽屏”的操作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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