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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区] 投诉Avira版区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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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cty
发表于 2013-9-19 17: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需要遵守的版区的规定以及卡饭的章程——以下一律简称“规定”

实事:
我在未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在14日被加入伞区不受欢迎名单之列。
处分链接:http://bbs.kafan.cn/thread-1628063-1-1.html

投诉人:Ricty
被投诉人:执行“综合考虑之后”之处分的管理人员(伞区管理人员\或是两位版主中的一位?---存疑)

我的个人意见:

此账号自创建以来从未在红伞区发表过任何有意义的主题和回复

http://bbs.kafan.cn/thread-1624025-1-1.html 此处有我的回帖,我想我的回帖不是一无是处吧。至于其他回帖管理员可以看下我的记录。

却又总是默默地揪住惠及卡饭会员却又无伤大雅的小辫子不放。给除他以外的所有会员造成了很大的不方便,严重影响了除他以外的所有会员的论坛体验


我热爱卡饭,也注重在平时发言的时候不违反规定。我来卡饭平时大部分都是在国外区及其子版区浏览,偶尔回复交流。
出于维护卡饭、会员之间均受规定约束之原则,我在过去的一段时间进行了关于伞区某些人士的签名档广告行为的举报,内容如下:
http://bbs.kafan.cn/thread-1627783-1-1.html
http://bbs.kafan.cn/thread-1615348-1-1.html
http://bbs.kafan.cn/thread-1615282-1-1.html
http://bbs.kafan.cn/thread-1612598-1-1.html

我在长达一个月的时间里,进行了属实的举报。特别是在
http://bbs.kafan.cn/thread-1612598-1-1.html
帖子中我说道,我个人很支持这些正规代{过}{滤}理的存在,因为他们,我们可以低价的用上正版的红伞,但版规就在那里,签名里除了个人博客之外不能有任何的其他广告行为,我也曾在举报帖中提议要不论坛考虑下这个矛盾的解决

如果说“惠及卡饭会员却又无伤大雅的小辫子”,就是那些违反规定的行为(而不论结果好坏),我想作为举报者,不应承担任何制度执行缺陷之责任。


对于长期频繁作为当事人投诉或者被投诉者,卡饭事务委员会将根据其是否严重扰乱卡饭论坛良好和谐氛围及负面影响,有权将其永封。


至于投诉区醒目的这一点,我想,32天/4个举报,算是“长期频繁”“严重扰乱卡饭论坛良好和和谐氛围及负面影响”吗?

我并没有揪着谁的“小辫子”不放,而是在浏览论坛的时候对不符合规定的行为予以举报,我当然可以无视,但我想这不是我的原则,况且,我热爱着这里,陪伴我4年的这里,我愿意将我最美好的原则展示在卡饭这个虚拟的社区。我相信这里没有现实中的嘈杂,我也不必无端的感到不安。

所以我才将看到的超越了制度的,予以举报。我还是那句话,我不针对个人,也没有要抓谁的小辫子。正是因为他们的热心助人的回复,我才在回帖中看到醒目的广告,也从侧面证明我在伞区是浏览帖子的吧?另一个侧面说明,这些不符合规定的签名档是显而易见的吧?

我坚信法治大于人治,人人享有同等的权利。我不会把现实中的嘈杂带入这里,我深爱的地方。

愿卡饭安好。
Ricty
 楼主| 发表于 2013-9-19 17:47:30 | 显示全部楼层
补充:上述4次举报,有一次是针对其他区发帖会员签名档违规的举报,与A区无关。
也就是说32天之内,3次有关A区的投诉。
其中,8月18日 9月14日 是boyjoo会员。
http://bbs.kafan.cn/thread-1627783-1-1.html
http://bbs.kafan.cn/thread-1615282-1-1.html

(1个月的时间,两次违规。卡饭要做到赏罚分明吧,该加分加分,该修改修改吧?这是投诉者的错?)
8月12日 是iholy会员
http://bbs.kafan.cn/thread-1612598-1-1.html

我无意针对个人,原则我在1L已经说过了,我热爱这里,我愿意理性探讨规则与现实的矛盾,
但也请版主应该在规定变更之前维护规定的执行以及论坛成员的平等权益
我愿意为卡饭的净化做出自己的努力,我想我的举报至少没有 在规定的角度说,让论坛更糟。
DB69026
发表于 2013-9-19 18:01:31 | 显示全部楼层
Ricty
 楼主| 发表于 2013-9-19 18:52:29 | 显示全部楼层
DB69026 发表于 2013-9-19 18:01
@皮在痒     @明月丶舞白衣

依据
如果该行为在论坛官方团队义务之内, 则由所属团队的投诉对象之外的上一级管理者进行仲裁。

还应该@上一级的管理者吧。
追梦空间
发表于 2013-9-19 20:07:26 | 显示全部楼层
Ricty 发表于 2013-9-19 18:52
依据

还应该@上一级的管理者吧。

本人乃国外区管理团队版主之一追梦空间,请由avira区版主阐述操作理由为先。
Ricty
 楼主| 发表于 2013-9-19 21:44:53 | 显示全部楼层
追梦空间 发表于 2013-9-19 20:07
本人乃国外区管理团队版主之一追梦空间,请由avira区版主阐述操作理由为先。

感觉就是“处分”帖子里说的吧
此账号自创建以来从未在红伞区发表过任何有意义的主题和回复,却又总是默默地揪住惠及卡饭会员却又无伤大雅的小辫子不放。给除他以外的所有会员造成了很大的不方便,严重影响了除他以外的所有会员的论坛体验,加之其不在红伞区交流,综合考虑之后,列入红伞区不受欢迎名单。


我也明白投诉时需要流程的,需要耐心等待双方的阐述。
嗯,感谢及时的跟进,
就事论事,
也对所有管理者包括红伞区两位版主在假日繁忙之中处理卡饭事务表示感谢和敬意。
Ricty
 楼主| 发表于 2013-9-19 22: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愿再次表示一下我的观点:
1、违反规定的行为被举报,这点在我看来是符合规定的。也是每个论坛成员持有的权利。
2、我个人很喜欢这种代{过}{滤}理商,我在举报(其实是以讨论的口吻说的)帖中说过。而这种“矛盾”如果要处理也是上一级处理,在规定未修改之前,就应该视为违规行为。我想作为伞区版主完全可以向上一级提出这种看法,而不是打压下一级的普通会员。
http://bbs.kafan.cn/thread-1612598-1-1.html
3、我个人很想去他们代{过}{滤}理的店里消费,也会想到如果没有他们的宣传该如何找到他们?(但规定的修改不应该是某个会员的责任吧,没理解错的话,是全体事务会的职能)他们为广大中国区用户提供了可以接受的优惠价格,尤其是在中科希望不代{过}{滤}理红伞之后,显得尤为珍贵,我个人也对他们的行为表示敬意。我喜欢卡饭,正是因为有这些热心的人。

说的可能重复了,也说多了,就这样吧,我要说的就是这些,其实有些伤心。
皮在痒
发表于 2013-9-20 20: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bbs.kafan.cn/thread-1624025-1-1.html 此处有我的回帖,我想我的回帖不是一无是处吧。至于其他回帖管理员可以看下我的记录。


四年四回复,近一个月1回复,相比您在投诉区的发帖量,数据上看楼主对投诉区更热爱一些。


正是因为他们的热心助人的回复,我才在回帖中看到醒目的广告,也从侧面证明我在伞区是浏览帖子的吧?


你为什么没有热心助人的回复呢?你认为天天浏览浏览不回复和热心回复哪个对论坛更有帮助呢?

尤其是在中科希望不代{过}{滤}理红伞之后,显得尤为珍贵
人人享有同等的权利

这会让人产生联想么?你吃醋了么?
珍贵?珍贵就让他们消失吧。

我愿意为卡饭的净化做出自己的努力,我想我的举报至少没有 在规定的角度说,让论坛更糟。
我不会把现实中的嘈杂带入这里,我深爱的地方。


楼主有兴趣来做红伞区的版主么?你来,我们走好吧,按照你的原则来,你来净化净化,相信你能领导红伞区走出低迷。


明月丶舞白衣
发表于 2013-9-20 20:50:33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身在外地,不便上网,而且操作本人知道,一切以子区上级大版以及皮版回复为准
Ricty
 楼主| 发表于 2013-9-21 00:24:41 | 显示全部楼层
皮在痒 发表于 2013-9-20 20:12
四年四回复,近一个月1回复,相比您在投诉区的发帖量,数据上看楼主对投诉区更热爱一些。

1、我想本帖投诉的是处罚问题,不是“那个更有益于论坛”。
     至于回帖,我在A区有回复,过去15天有过2、3次吧。至于具体的帖子,我想我没有权限,也不必自己去找了,你们以及上级管理层看好了。
2、至于我是否吃醋我想这个问题请大区版主予以考虑是否属于本帖相关内容。
     “珍贵就让他们消失”---我从未说过此类话语。你有保留你个人看法的权利,但请不要乱扣帽子。而且,我们讨论的是版规,我也从未针对任何人。如果你对规定有意见,完全可以向上级放映。
3、我的原则?我是普通会员,原则就是遵守规定。这包括我32天内3次举报A区的权利。
4、
楼主有兴趣来做红伞区的版主么?你来,我们走好吧,按照你的原则来,你来净化净化,相信你能领导红伞区走出低迷。

这句话是否超出讨论范围,请大区管理人员处理吧。
希望大区管理人员及时跟进,以避免此贴发展为无意义的辩论。
PS:
我为过去半个月的遭遇感到羞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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