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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新人学习交流区版规修正案(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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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rFish
发表于 2013-11-3 00:51: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HearFish 于 2013-11-3 10:03 编辑

根据版区具体情况和诸位热心会员的建议,对新人学习交流区原有版规作出如下修正,并予公告,若无异议将正式付诸实施
修正部分用红色加粗字体标明

①发帖范围
⑴ 本区目前有六个帖子标签,分别为:求助、分享、讨论交流、原创、已解决、活动、版主公告。活动、版主公告为版主专用标签。请客人组别和会员组别不要使用。求助类帖子问题解决后请将标签改为已解决,对于主动更改标签为已解决,以及通过自身努力解决问题并将方法和心得与他人共享的会员,版主可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加分鼓励,分享标签可以发表自己的使用心得。原创标签请慎用。其它标签可以根据发帖需要合理使用。
⑵ 本区可以发表心情帖,客人和会员可以跟帖进行回复,但不能灌水(在回复中使用路过、飘过、顶、帮顶、灌水以及无意义字符等,视为灌水,复制粘贴主帖及他人回复的,亦视为灌水)。
⑶ 发帖要明确主题所在,求助和讨论类帖子,请尽量说明详细情况(如系统情况、配置情况等,尽量提供截图),方便版主移动到相关版区进行处理和方便大家进行讨论。严禁出现如题、RT之类,对于不明确具体情况的求助讨论类帖子,版主将视情况进行修改或移动至回收站,并对发帖会员提出警告,多次不听从警告的会员,将给予5-10经验的扣分处理。
⑷ 本区严禁灌水,灌水界定标准参考第2点
⑸ 禁止发表新人报道帖,新人报到请至统一新人报到帖,对于版区内出现的新人报道帖,采取如下处理办法:毫无意义,只包含“新人报道”等内容的报道帖,无条件删除或回收,若标题为新人报道,但具有一定实质性内容的,版主可视情况予以保留,并对标题进行修改,对于不听版主和其他会员告诫,多次发布此类无意义报道帖的会员,依据灌水标准处理。
⑹ 禁止发布广告帖,禁止在签名或者头像中出现广告或者广告链接。
⑺ 禁止连续回复(连续八个帖子回复为同一人,视为屠版)。

②奖励与处罚
(一)奖励
⑴ 发表原创作品帖、其他有一定技术含量的帖子,以及对版区或论坛某一方面进行较详细总结,对会员有较大帮助的,视帖子质量,给予5经验以上加分,其中特别优秀者、长期坚持更新者可以考虑给予魅力奖励。
⑵ 帮助他人解决问题,回复的内容经求助者认可或者版主认为可以加分的,视回复质量给予5-20经验加分,对于多次热心回复、图文并茂回复,全程跟踪解决问题的,在100经验以内给予奖励(此奖励与适应会成员给予的奖励不冲突,若适应会成员已经先于版主对该回复加分,版主依旧可以给予奖励)。
⑶ 举报广告和灌水的,可通过直接点击举报按钮或在回复中@新人区诸位版主的方式进行,版主将视情况给予举报者一定奖励(客人举报加分的,不计入转正所需的三次加分内)
⑷ 在本版区内热心帮助他人的正式会员,经提名和投票,可以获得优秀卡饭级别,并获得魅力值奖励。(具体详见优秀卡饭评选办法)


(二)处罚
♠客人处罚制度
⑴ 发布包含广告的内容:永封;
⑵ 发布包含政治敏感、色情、血腥、恐怖等不适宜的内容:永封;
⑶ 发布包含人身攻击的内容:第一次,扣除10经验并予以屏蔽,第二次,扣除1魅力并处思过3天,多次进行人身攻击,或一次严重恶意人身攻击的,给予永封处理;
⑷ 发布包含攻击软件厂商的内容:第一次,扣5经验并给予警告;多次发布此类内容者,以及发表严重恶意攻击厂商回复的客人,给予思过3天处罚。
⑸ 发布包含恶意口水、易诱发口水的内容:若尚未引发明显口水,回收帖子并给予发帖会员5-10经验扣分处罚;已经引发口水的,视情况给予引发口水和参与口水者扣分处理,多次违规的,根据情况扣分并处以思过3天处罚;
⑹ 客人初次出现灌水的,由版主进行警告并屏蔽处理。不听从版主及其他会员告诫多次违规灌水的,扣除10-20经验并给予思过3天处罚
⑺ 重复发布违规贴:视情况进行思过3-7天,直至永封处理。
⑻ 积分为0或首次违规的卡饭来访客人触犯5-7条规定时,不建议直接进行扣分操作(非强制性要求)。
⑼ 客人连续回复造成屠版的(连续八个帖子都为一个人回复的,视为屠版),初次由版主进行警告处理;多次违反的,扣除5-10经验,并可处以3天思过。

♠正式会员处罚制度
⑴ 发布包含广告的内容:视情况扣除50经验、扣除1-2魅力、思过1-3天并对帖子予以回收处理以上各项处罚措施可选择执行,下同)。
⑵ 发布包含政治敏感、色情、血腥、恐怖等不适宜的内容:视情况扣除20-50经验、扣除1-2魅力、思过1-3天,并删除违规帖
⑶ 发布包含人身攻击的内容:侮辱,嘲笑,讥讽其他会员的,扣除20-50经验,扣除1-2魅力、思过1-3天。
⑷ 发布包含攻击软件厂商的内容:视情况扣除10-20经验、思过1-3天。
⑸ 发布包含恶意口水、易诱发口水的内容:视情况扣除30-50经验,屡次违规扣除1-2魅力、思过1-3天。
发布无意义灌水内容的、每楼层扣除5经验,造成屠版的,以及多次违规者,扣除20-50经验,扣除1魅力、思过1-3天。

注意:以上各处罚措施中,扣除魅力及思过操作一般应用于多次违反版规者,初次违反应尽量采取警告、扣除经验等操作方式,但以上声明效力不涉及有关广告、政治敏感、色情、血腥、恐怖以及人身攻击等,对于初次即严重违反1-3条中所涉事项的会员,可采取扣除魅力及思过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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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河梦 + 1 支持
蓝核 + 1 好红
我爱熊猫 + 1 版区有你更精彩: )
wyj915752168 + 1 ~~~
狴犴睚眦 + 1 鱼版主,新人求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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狴犴睚眦
发表于 2013-11-3 01:01:57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规矩不成方圆

第一个来没点啥?
HearFish
 楼主| 发表于 2013-11-3 01:20:16 | 显示全部楼层
狴犴睚眦 发表于 2013-11-3 01:01
无规矩不成方圆

第一个来没点啥?

来来来
狴犴睚眦
发表于 2013-11-3 01:33:36 | 显示全部楼层
HearFish 发表于 2013-11-3 01:20
来来来

版主欺负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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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人气 +1 收起 理由
HearFish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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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391
发表于 2013-11-3 08:12: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HearFish 于 2013-11-3 00:56 编辑

好晚
相对于原版规更细致一点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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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人气 +1 收起 理由
HearFish + 1 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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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核
发表于 2013-11-3 08:49:43 | 显示全部楼层
无问题~
恋爱的夏娜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3-11-3 08:55: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主动更改标签不建议予以鼓励,这本来是理所应当的。

没有说明情况的,警告一次就可以开始-5~-10了。小锅是铁打的,问问题你什么都不说出来你就别说。

鉴于论坛删除的老大根本不愿意清空回收站,建议直接删除主贴内容再行删除到回收站。

其余暂时没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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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rFish + 1 版区有你更精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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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rFish
 楼主| 发表于 2013-11-3 10:00:09 | 显示全部楼层
恋爱的夏娜 发表于 2013-11-3 08:55
主动更改标签不建议予以鼓励,这本来是理所应当的。

没有说明情况的,警告一次就可以开始-5~-10了。小锅 ...

屠夫你好,屠夫再见
一般我不太愿意扣分,当然人身攻击什么的除外,我喜欢送分
说起来,尤其像政治帖这种,删除的话,是可以在版区的回收站里找到的吧?还是编辑主帖内容之后再删除或回收来得彻底,不过这种事情自己操作的时候心里清楚就行,倒是不需要写进版规里
哀酱俏佳人
发表于 2013-11-3 10: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灰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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