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imet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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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百度诉360抄袭案二审开庭 百度频频抄袭屡遭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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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ojianwuhen
发表于 2013-12-13 10:27:22 | 显示全部楼层
【乱】 发表于 2013-12-13 06:28
并非神逻辑,这就叫微创新,当然换个逻辑也叫抄袭
任何事物都能带动灵感,而产生的灵感多多少少有借鉴 ...

这算什么,什么叫改标题的最高境界,这才是

360截图-14882089.jpg 14849095.jpg
rufeng
发表于 2013-12-14 01:19: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表示还没弄懂借鉴和抄袭这两个词汇
【乱】
发表于 2013-12-14 01:58:32 | 显示全部楼层
daojianwuhen 发表于 2013-12-13 10:27
这算什么,什么叫改标题的最高境界,这才是

腾讯垄断案 你没看到360方面的宣传吗? 骂百度敢带上360不?

我的意思是,楼主和某人发表文章扛上,发同样标题但修改下厂商呵呵
【乱】
发表于 2013-12-14 02:51:43 | 显示全部楼层
jiangzhenjerry 发表于 2013-12-13 06:59
你把“微创新”和“抄袭”这两个概念视为等同,并提出“照搬可耻”的说法,实际上是不准确的。“微创新 ...

每个人对三个词的定义都有不同,我不认为学术上有所谓的定位

微创新是一种采用或者完善创新性产品模型、商业模式的一种方法论或概念。 来源 在英语国家,改词由谷歌的前任副总裁、创新工场创始人李开复在一次Rebecca Fannin采访中提及。当Rebecca提及到同质化产品及国内抄袭公司时,李开复强调这样说对于成功的中国互联网企业来说是不公平的,这些公司仅仅抄袭而不做其它任何改变将不可能成功。李开复强调这些企业、个人仿造、本地化、重做一个类似产品并进行微创新。 第一次使用微创新这个词是奇虎创始人周鸿祎在2010年中国互联网大会上所做的演讲。与李开复对于本次的阐述类似,周鸿祎情调微创新不仅仅是在商业模式、技术领域上适用,而且在现有产品用户体验上也使用。周鸿祎解释到对于他的360团队而言,务实的对现有商业模式借鉴、提高产品功能性、美化用户界面都可以称作微创新。 微创新案例 腾讯的qq借鉴于微软的msn 百度搜索借鉴于谷歌搜索 新浪微博借鉴于推特 点点借鉴于Tumblr 知乎借鉴于Quora 批评与争议 参考 李开复


而网络对于抄袭 微创新和照搬定位或许根本不在乎,只根据自身情感把相关词汇说成抄袭或是借鉴模仿。

把别人的行为说成抄袭把自己的行为都说成创新或微创新。

微创新的定义大多情况还是属于根据一个东西进行改进或区分定位 ,所以既可以说抄袭也可以说创新。

您说照搬不可耻,其实照搬就像考试偷窥,根据别人写的照搬过来而已 ;就像我提到的 360招聘网站当初照搬百度的招聘格式,结果连百度字眼都忘了做修改 引了很多人笑话。
jiangzhenjerry
发表于 2013-12-14 08:53: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jiangzhenjerry 于 2013-12-14 08:57 编辑
【乱】 发表于 2013-12-14 02:51
每个人对三个词的定义都有不同,我不认为学术上有所谓的定位


如果你在学术界(尤其是在国外)混的话,就会知道在学术界这三个词的定义是非常明确而且严肃的,不存在什么定义不同。我说过了,区分这些的关键因素在于1.是否征得版权所有人的许可 2.是否明确告知大众这是基于他人的工作。

另外请注意看我说措辞,我说的是“照搬不一定可耻”,不是“照搬不可耻”,请您在回复我的时候不要肆意修改。照搬什么时候可耻?考试偷窥。什么时候不可耻?坦诚在卷子上写明了我是偷窥来的。这个算是违反考场纪律,并且侧面说明自己的实力不行,基本会被判0分,但比单纯的偷窥来得诚恳。学术也一样,你经过别人同意照搬别人的东西,并且注明这是引用别人的工作,然后投稿于学术期刊,编审可能会因为你创新性不够而拒绝发表,但不会觉得你可耻。
【乱】
发表于 2013-12-14 16: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jiangzhenjerry 发表于 2013-12-14 08:53
如果你在学术界(尤其是在国外)混的话,就会知道在学术界这三个词的定义是非常明确而且严肃的,不存在 ...

经过他人同意当然另说,比如借用开源类的
daojianwuhen
发表于 2013-12-14 17:53:07 | 显示全部楼层
【乱】 发表于 2013-12-14 01:58
腾讯垄断案 你没看到360方面的宣传吗? 骂百度敢带上360不?

我的意思是,楼主和某人发表文章扛 ...

你别回避问题,我就问你这是不是改标题???
【乱】
发表于 2013-12-14 18: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daojianwuhen 发表于 2013-12-14 17:53
你别回避问题,我就问你这是不是改标题???

算,但两家是同类
daojianwuhen
发表于 2013-12-14 18:34:23 | 显示全部楼层
【乱】 发表于 2013-12-14 18:14
算,但两家是同类

能承认就好
【乱】
发表于 2013-12-14 18:35:31 | 显示全部楼层
daojianwuhen 发表于 2013-12-14 18:34
能承认就好

从来就不怕承认,我又不损失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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