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乱】
收起左侧

资讯区【有妖气】篡改资讯 攻击厂商

 关闭 [复制链接]
【乱】
 楼主| 发表于 2014-4-29 03: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DB69026 发表于 2014-4-27 22:03
@残奴鹰 @970137957 @碎玉醉

继续补充

当事人又一次对资讯进行断章取义,而主角依然是金山
http://bbs.kafan.cn/thread-1725140-1-1.html


证据 1.jpg

而该资讯原贴个认为应该是这篇:http://finance.sina.com.cn/stock ... /153818948317.shtml  

一如既往的所有客观性评论全部去除 剩下只是负面性的信息



证据 22.jpg

证据 3.jpg

当事人对于资讯的发布 以及信息的篡改别有目的。

该投诉帖已经过了1整天(现在第二天了)希望加速处理。
【乱】
 楼主| 发表于 2014-4-29 03: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求查询当事人在近期资讯区的所有主题 ,并进行严重处理
有妖气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4-4-29 03:47:45 | 显示全部楼层
【乱】 发表于 2014-4-29 03:11
继续补充

当事人又一次对资讯进行断章取义,而主角依然是金山

没有改变任何数据、简洁明了、绝不拖泥带水的帖子,是应该值得提倡的。

当然,照楼主的“严格要求”,本人将原文中的几处错别字修正了,是不对的,应该连错别字一起发上来才算合格。。。
【乱】
 楼主| 发表于 2014-4-29 04:37: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妖气 发表于 2014-4-29 03:47
没有改变任何数据、简洁明了、绝不拖泥带水的帖子,是应该值得提倡的。

当然,照楼主的“严格要求” ...

请提供原文
DB69026
发表于 2014-4-29 09:28:1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此帖超出一个事件的投诉本人将有权撤销此次投诉。
DB69026
发表于 2014-4-29 11:3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残奴鹰 @970137957 @碎玉醉
此投诉可依据投诉标题已经1楼投诉内容进行处理,超出部分可视为无效证据。
碎玉醉
发表于 2014-4-30 20:50:14 | 显示全部楼层
篡改资讯,回收处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杀毒软件|软件论坛| 卡饭论坛

Copyright © KaFan  KaF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4( 沪ICP备2020031077号-2 ) GMT+8, 2024-5-3 20:36 , Processed in 0.098195 second(s), 16 queries .

卡饭网所发布的一切软件、样本、工具、文章等仅限用于学习和研究,不得将上述内容用于商业或者其他非法用途,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本站信息来自网络,版权争议问题与本站无关,您必须在下载后的24小时之内从您的电脑中彻底删除上述信息,如有问题请通过邮件与我们联系。

快速回复 客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