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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区] 举报投诉区无端指责他人“无故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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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q0503
发表于 2014-6-26 05:41: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QQ截图20140626052708.png
QQ截图20140626052538.png
我现在看不到被移动的帖子http://bbs.kafan.cn/thread-1747069-1-1.html在贴QQ群图片的上面,大意是这么说的:下面开始还原事件真相
既然我是在举证,也只有这个证据才能说清楚事件发生的整个过程,为何不能用?
我知道隐私这个东西,也处理了,处理的是那个已经被踢出群的号码,这个就不能被他人知道了,其他的我要是全部遮挡名字,谁又有那个能耐,能看明白哪句话是谁说的,把事情缕顺了

所以我对ikimi所说的“无故公开”,极不认同
请给出合理解释,为什么说“无故公开”
请你端正投诉态度,注意投诉主旨,不要再牵扯其他的东西,就回答这个问题
swq0503
 楼主| 发表于 2014-6-27 13:48:46 | 显示全部楼层
屁颠屁颠
发表于 2014-6-28 11:47:25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不鼓励把第三方的信息放到论坛上来,论坛也不支持把第三方的信息作为事件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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