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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关于“qpzmggg999”茶舍人身攻击调查问询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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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9026
发表于 2015-1-16 21:32: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非本论坛内的有效证据一律不予采纳。

基于以上论坛规定,论坛以外所发生事情,论坛不予采纳和处理。

此次事件,由于俩人线下发生口角,导致“qpzmggg999 ”登录论坛发表一篇名为“口条啊”帖,帖子内容赤裸裸的人身攻击,对于此次事件,@qpzmggg999@口条 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包括对此事件的悔改态度和要求处理的态度,此帖内容,将直接影响此次处罚力度的依据,此帖有效期限为:48小时,48小时后,将关闭此调查问询帖,进入裁决程序阶段。

口条
发表于 2015-1-16 21:36:0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本人在聊天过程我提到了一些敏感词汇,导致另一位会员情绪激动,继而发生上述事件,本人是是负有一定责任的,而且本人也不想追究她的责任。
qpzmggg999
发表于 2015-1-17 00:28: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想如何处罚随便 非盗号 最好处罚重一点
imcw
发表于 2015-1-17 00:38:17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是,ta在茶舍发帖子骂人。这条,你们看版主怎么操作吧。其他的,谁知道你们。反正当事人都说话了。不过,我打心里不喜欢一些跟我这样爱嚷嚷的好像要全世界知道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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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9026 -1 已通过后台扣除10%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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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9026
 楼主| 发表于 2015-1-18 20: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经SWH集体会议决定,撤销当事人“策划组”组别。另行处罚,娱乐区版主可根据基本制度或者茶社版规执行。本帖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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