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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业界] P2P网贷广告代言人需配合开展清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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朦胧的风
发表于 2021-1-30 13:30: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月29日,北京市朝阳区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要求P2P网贷机构广告代言人配合落实风险化解责任的公告。公告称,部分网贷机构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聘请知名演艺人员、公众人物作为广告代言人,利用其影响力吸引投资人购买非法金融产品。上述广告代言人未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作出不实宣传,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和扩大存在过错,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为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推动P2P网贷机构风险出清,自即日起,请曾经或仍在涉P2P网贷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相关产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广告代言人),尽快联系我单位就相关问题进行说明,并配合开展网贷平台清退工作。如未在2月10日前取得联系,将依法追责。


https://finance.sina.com.cn/tech/2021-01-30/doc-ikftpnny284144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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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太空人
发表于 2021-1-30 13:39: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网贷简直太乱了,正规贷款都不放心,何况是网上的。
027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21-1-30 19:30:5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支付宝就是一个p2p,有跟我一样看法的吗?
mars2016
发表于 2021-1-31 02: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赶紧关了 害人
a69932765
发表于 2021-2-1 09:37:17 | 显示全部楼层
配合就请律师配合嘛?反正又不用出钱  退广告费  都好说 都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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