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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业界] 百度文库侵犯版权并泄露作者隐私 律师:平台不作为将产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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朦胧的风
发表于 2021-9-1 17:18: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浪科技讯 9月1日下午消息,今日,据南方日报报道,有用户反馈百度文库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公开售卖自己班上同学的论文材料和答辩ppt,然而对于论文被上传一事,受害人同学们均表示“不知情”。

  据介绍,该名反馈者于2020年于广东科技学院毕业,此次被泄露论文总数有200余篇,这些论坛不仅没有经过作者本人的同意便被公布在网店内销售,而且涉及作者姓名、班级学号等个人隐私信息也均未做模糊处理,进一步侵害了作者个人隐私信息权。



  据反馈,除涉及自己班级论文被侵权泄露之外,该名反馈者还找到了大量版权不清晰的内容,报道记者曾试图向侵权店铺举报相关内容涉嫌侵犯版权,但店铺系统显示需要版权所有者提供相关证明才能受理。

  从问世开始,百度文库就陷入了各种版权纠纷中。早在2011年3月,贾平凹、韩寒等50位作家便因为百度文库收录了大量未经作者授权的文学作品,而公开发布《中国作家声讨百度书》,指责百度文库“偷走了我们的作品,偷走了我们的权利,偷走了我们的财物”。

  虽然近年来侵犯作家、出版社著作权的诉讼纠纷已较少发生,但百度文库中的很多内容仍游走在侵权的边缘。针对于层出不穷的文库侵权现象,百度文库也为受侵权人提供了版权认证和侵权申诉途径,但却始终声称从中盈利的平台方“没有责任”,同时也没有提供有效手段阻止用户上传侵权内容。

  据百度文库知识店铺服务协议内容,百度文库明确表示用户需要保证上传内容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百度被第三方主张权利而产生任何纠纷、仲裁、诉讼,或遭到国家相关部门处理,将由用户出面解决,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使百度免责。

  据业内人士分析,百度文库之所以能够在版权纠纷中站住脚跟,所凭借的是2006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据该条例规定,网络存储及搜索提供商在接到权利人申请通知后,断开侵权的相关链接,即可不承担赔偿责任。然而如今,这一被称为“互联网避风港”的原则,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互联网平台滥用。

  对于侵犯版权并泄露作者私密信息一事,百度文库是否需要对此负责并作出解释。曾代{过}{滤}理过互联网平台侵权案诉讼的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高专职律师周安康表示: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七条,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网络服务者如果涉嫌侵犯版权或者用户隐私等行为,权利人可向百度方面进行投诉举报,百度需通过特定服务窗口与被侵权人核实侵权信息并采取相应保护行为,如果投诉后平台方仍不作为,百度方面将与相关责任人承担连带责任,共同弥补侵权行为对侵权对象造成的损失。”周安康表示。

  然而截至发稿,有关于大量论文在百度文库售卖姓名学号全泄露的微博话题关注度已突破8959.8万,百度方面并未对此做出回复。

https://finance.sina.com.cn/tech/2021-09-01/doc-iktzqtyt3452748.shtml
krea
发表于 2021-9-1 17:18:59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百度文库已经“变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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