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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帖子被无端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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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dows
发表于 2008-4-17 12:45: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凭什么屏蔽我中肯的交流,请操作者打开屏蔽,让会友们评判我言语是非所在,不能做到我会永久投诉我此贴http://bbs.kafan.cn/redirect.php?tid=236559&goto=lastpost### 4楼被无端屏蔽并没有短消息通知的作为。这样下去这个区没有多大的存在意义还是取消了吧。心底无私天地宽!!

先在这里承认本人的所有错误,感激能够及时指出。对本人的处罚结果无可厚非,真心谢谢对我的钟爱!那个帐号真的准备永久封存了。
从我在那里的更新量也能看出我是否有充足的时间来友情邀请大家,出于对老友的想念约请了部分人,这也是我认为与论坛制度不相浡的情况下进行的,我完全可以在所有论坛注册大批马甲哪怕是禁IP成天广告,不,我不会这样做!大家可以看看软件区会友nihao96350在任何论坛那个主题没有个人论坛链接,曾经许多人提出异议,但会友为软件区带来了许多许多好的更新,我为他一次次的劝解沟通并为他争取了许多荣誉也许人家不需要这些但应有的回报但必须到位。我的那个帐号的处罚就不要改动了,只是希望老大从管理理念上清醒的理一下思路,看看是否有些偏差?
首先你应当有一个处事不乱的平和心态,凡事应当多想想为什么要这样做,这样做会如何如何?其次作为管理员不能万事兼管,那样对身体和心灵是极大的摧残,你可以运用你的管理杠杆,启动管理层管理范围、管理力度、管理任务但必须确认各位管理所领取的任务确实完成到位;在会员服务区对一些纷争事态处理决定在事务委员会内部公决,留下一位到两位超版进行相关回复操作就完全可以了,现在一窝蜂上了作为一个普通会员,至少感觉到是一种高压政策,也更容易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再:无论从方方面面要达到言必行、行必果,一些承诺的事情必须落实到位,不然我们完全没有任何必要公示出来,假如长此以往会使会友对管理层失去信任。
非常重要的一点:许多曾经为论坛做出重大贡献的老将和技术人才都伤心的离去了,我们应当多想想是那里出了差错,如何去改观补救?!虽然长江后浪推前浪,但那是论坛的财富和人心所在!!是论坛的未来!!我们应当想任何办法让他们快乐的留在论坛颐养天年。
更希望对论坛不合理容易让会员钻文字游戏空子的制度理念尽快修缮合理,不然会员服务区永远是风风火火的。
PS:管理回避制度非常赞成,不这样执行会引起会员对管理的迷惑以及管理的内部不和。也期望会友们能够理解管理上的不容易,让管理腾出更多的时间投入到提升板块技术层面上,亡羊补牢为时尚晚,还有一些想不起来了,权且就乱说这些吧。

像火鸟说的,很难相信这个是原来那个执法严明的08版。既然投诉区有了规矩,那么就应该遵守。难道不是吗?如果规矩可以被打破,那还要规矩干什么呢?不过既然08版对管理团队的正常操作产生了怀疑,为了避免其他会员也产生怀疑,我把08版的被屏蔽的回复贴出来。让大家看看。如果08版还有什么要求,可以通过PM的方式提出来,没必要在投诉区开帖。

[ 本帖最后由 jpzy 于 2008-4-18 09:17 编辑 ]
飘雪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8-4-17 13: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windows
 楼主| 发表于 2008-4-17 13: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飘雪,我确实很冷静也非常喜爱卡饭,所以在那个帖子中表达了对论坛管理方面中肯的建议,为什么不能让大家看到,哪怕是砖头把我打扁?看到的所有人,应当知道我说了些什么,是不是应当开诚不恭的与所有热爱卡饭的会员交流下
baerzake
发表于 2008-4-17 13: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实在难以相信楼主是原来那个08版主,我不知道被屏壁的是什么话,但是既然已经认同论坛的处罚,现在又来说什么有什么意义呢?你如果是不认同论坛对你的处罚你可以用你的马甲在投诉区上诉啊。
windows
 楼主| 发表于 2008-4-17 13:18:5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baerzake 于 2008-4-17 13:16 发表
实在难以相信楼主是原来那个08版主,我不知道被屏壁的是什么话,但是既然已经认同论坛的处罚,现在又来说什么有什么意义呢?你如果是不认同论坛对你的处罚你可以用你的马甲在投诉区上诉啊。
那些回复与我的处罚没有任何关系,提出声明
无尽藏海
发表于 2008-4-17 13: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误会了~

援引本版版规:
  3、投诉帖只允许投诉人和有权处理投诉的管理人员(事务委员,投诉情况所在的版区的版主),以及适应会成员的回帖,其他任何人均不得回复,否则扣分+屏蔽,同一天三次以上无视规定者思过二天;

正如飘雪说的,无法确定你的身份,按照版规屏蔽是无可非议的……
但操作后最好还是PM通知一下

[ 本帖最后由 无尽藏海 于 2008-4-17 13:23 编辑 ]
飘雪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8-4-17 13:26:5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windows
 楼主| 发表于 2008-4-17 13:33:25 | 显示全部楼层
屏蔽操作者应当非常知道我是谁,我没有重启计算机IP原本没有改变一点,版规是制度操作起来应当有一定的灵活性,法律上还允许申诉,当事人应当都有在投诉帖发言的权利,正所谓三堂公审,建议版规重新修订。同时,打开那个回复,我复制到会员服务区而后自行删除那个回帖,实在没有时间写那些字,如果不可以,我可以重新开贴保留我会员的权利和义务对论坛提出建设性意见。
凌空十字剑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8-4-17 13:56:54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jpzy
发表于 2008-4-18 09: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注意投诉区的版规,有愿意就08版的回复进行讨论的,请不要在此跟帖!
可以到其他区另外开帖讨论!我也希望08版的回复能够引起一些人的共鸣,进而对论坛更加有利。
此帖我现在锁定!LZ的投诉不予受理(但是我尽我所能做了相应操作,希望LZ能够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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