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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abcd4909违反论坛规定,予以禁止访问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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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ketaozi
发表于 2008-5-13 18:04: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会员abcd4909违反论坛规定,且态度恶劣,还在会员区自己提出要封ID,这个要求我想应该予以满足,即使他自己不提出,也应该如此。
故特禁止访问14天。
详情见链接
http://bbs.kafan.cn/viewthread.php?tid=251262&extra=page%3D1

[ 本帖最后由 diketaozi 于 2008-5-13 18:06 编辑 ]
smilejanus
发表于 2008-5-13 18:56:36 | 显示全部楼层
忏悔吧,忏悔吧。。。老大应该不会那么绝情的,兄弟。来这里忏个悔。。。老大会给你机会的。
老大,你说是不。。。
N3Hp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8-5-13 19: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比较过分
应该的...
以儆效尤
dxhyshxd
发表于 2008-5-13 21: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会员开了也罢!
diketaozi
 楼主| 发表于 2008-5-14 12: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楼 尤金卡巴斯基 的帖子

本来是想永封的,但是看在他是第一次如此,思过制度中永封是更适用于反复违反,屡教不改的,本着提醒和警告比处罚更多的考虑,想给他一次机会。故改为14天封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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