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jp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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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onc会员对我的名誉进行了侵害,我要求他停止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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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pzy
 楼主| 发表于 2008-9-10 20:06:1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凌空十字剑 于 2008-9-10 20:03 发表
JPZY,注意休息
事情棘手纠葛,更需要稳定的情绪

惟能前知其当然,事至不惧而徐为之图,是以得至于成功
某人的口头禅,送给管理层

多谢提醒~!我很好~~~
我想我的要求不算过分吧!并没有要求他道歉~~~只是修改帖子而已~~~~
不过貌似theonc并不这样想。
算了,我等其他人裁决吧!今晚有事要忙,就到这里了~~~~
dxhyshxd
发表于 2008-9-10 20:08:4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theonc 于 2008-9-10 19:59 发表
参与进来的,ID身份不低。

看懂的,没几个,除了两个(或许还有其他未知数)之外。

希望这不代表卡饭管理层的整体素质。



感觉你的这段话有点过了!

还是要先调整好自己的心态!
凌空十字剑
发表于 2008-9-10 20: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1楼 jpzy 的帖子

找点事儿忙去吧   
替我转赠一箱王老吉给......,估计不是你个人的动静      
32idea
发表于 2008-9-10 20:2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纠纷贴中,如果theonc是为了公正处理,以防万一,本应提出“希望参与纠纷贴讨论的管理人员能够主动回避”的要求,而不是在帖子里明确指出他人“恶意灌水”。

现在的结果就是,如果“恶意灌水”成立,JPZY就应该被处罚;如果“恶意灌水”不成立,theonc就应该表示道歉。为什么呢?一则“恶意灌水”被theonc在申诉贴中当作证据,并且白纸黑字在论坛造成影响;二则JPZY本人也明确提出申诉了。

作为局外人,偶以为theonc考虑不周、用词不当对他人名誉造成损害应予道歉;JPZY作为管理人员应该大肚一些
lxilikepal
发表于 2008-9-10 20:32:13 | 显示全部楼层
theonc,你还是先把你的ID名改了吧。就算你不想鱼龙混杂,也恐怕会被人一不小心当作鱼龙混杂。
theonc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8-9-10 21:07:3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4楼 32idea 的帖子

这个帖子还是要回复一下,有几处值得商榷:

1.提出回避的理由之一是:因“恶意灌水”,而本人提出批评意见;怕JZPY因受到本人批评而处理不公。您所说的应提出“希望参与纠纷贴讨论的管理人员能够主动回避”理由固然合理,但不符合事实。

2.“恶意灌水”之理由,参考16楼。

3.违反版规的行为并不一定引起处罚的后果,这应该不难理解。

4.JPZY对本人“恶意灌水”之复议回避理由如有不同意见,可向事务委员会申请复议一次,但是JPZY没有这样做。这就是说JPZY服从了事务委员会的裁决及对回避理由的认同。

5.如果JPZY仅对“恶意灌水”提出投诉,就应当在【举报/投诉区】提出。这一点,JPZY应该很清楚。

6.如果认为本人提出JPZY“恶意灌水”不成立而承担道歉的责任,那么是不是所有投诉而不成立的都必须承担道歉的责任呢?还是因为JPZY是事务委员会兼帮助适应会成员而享有名誉特权、与众不同呢?更何况,本人并不是“投诉”JPZY。

..................................................................

就回答到这儿吧。

谢谢!

[ 本帖最后由 theonc 于 2008-9-10 21:10 编辑 ]
燕踏飞泉
发表于 2008-9-10 21:08:04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句公道话

theonc老兄在投诉贴里的说法确实牵强了点儿,JPZY没有恶意灌水的意思,他只是以轻松的口气回复了问题,有时候不要那么死板啊,回答问题何必冷冰冰?开开心心交流也好啊!

看得出theonc老兄很严谨,论坛需要公正严谨,但更需要适度的灵活~~~希望理解~~~

现在的情况,正如44楼的仁兄所说的:如果“恶意灌水”成立,JPZY就应该被处罚;如果“恶意灌水”不成立,theonc就应该表示道歉。这样的情况只需要theonc老兄您改下帖子就可以了~~~~

大家不要忘了卡饭的宗旨——互助分享,大气谦和。没有必要过多地口水

退一步海阔天空~~~

o(∩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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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onc大哥发在我前面了~~

呵呵,我说不了太多了道理,感觉说不过您。

但是我知道怎样对论坛是最有利的,用最有效的方法停止口水。

还是老话了,退一步海阔天空~~不论是对您还是对JP~~~

^_^

[ 本帖最后由 燕踏飞泉 于 2008-9-10 23:13 编辑 ]
theonc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8-9-10 21: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7楼 燕踏飞泉 的帖子

听从意见。都21点了。

燕踏飞泉
发表于 2008-9-10 21: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8楼 theonc 的帖子

多谢~~

哈哈,现在还早啊!夜生活刚刚开始~~~
=================================================================================
您还没修改啊~~~
不是说?

[ 本帖最后由 燕踏飞泉 于 2008-9-10 21:23 编辑 ]
theonc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8-9-10 21:28: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9楼 燕踏飞泉 的帖子

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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