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2412|回复: 17
收起左侧

[意见] 关于人气值的设定与删帖的决定

[复制链接]
月风陨石
发表于 2008-10-19 00: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人气的设定,应该说论坛给了饭团们更多评判机会,但是乱加人气的现象总是会存在,前天晚上我就发了一篇帖子,名为‘人气回收站’,后被删除,但并没有PM,感到有些以外,我觉得删帖应该给一个PM通知,让人有个心理安慰,或者说给我一个理由
帖子相关链接http://bbs.kafan.cn/thread-349595-1-1.html



另外今天我也发现类似的人气帖http://bbs.kafan.cn/thread-350212-1-1.html,但是并没有删帖,觉得卡饭有对待会员帖子处理不公的嫌疑


希望能提醒相关版主注意,这种帖子不允许就在版规里规定一下,大家发个帖子也不容易
elric8
发表于 2008-10-19 00:27:29 | 显示全部楼层
1,版主不肯能24小时都在在线,茶社的主题升降的程度较高,可能一会在第3页的主题,一会儿又在第一页了
2,错了就是错了,别的违规你不知道,我pm提醒,但是人气值乱加你不知道吗,如果我在卡饭乱加分,不用提醒,theone就把我fire了~

[ 本帖最后由 elric8 于 2008-10-19 00:29 编辑 ]
月风陨石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9 10:5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楼 elric8 的帖子

我复习了一下人气值实施的公告,有一点疑问的是,什么叫有价值的帖子,是饭团来决定的还是卡饭高层决定的?
elric8
发表于 2008-10-19 11:01: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楼 月风陨石 的帖子

发一个贴,就4个字“我要人气”   很有价值?
cbz107
发表于 2008-10-19 11: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27:] 滥用权限
月风陨石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9 11: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有人发“我要人气”的帖子,加不加就是别人的权力了,如果是我肯定会选择不加。水区发这样的帖子也不违规,为什么要删除呢
浮云
发表于 2008-10-19 12: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楼 elric8 的帖子

至少得通知一下吧
我违法了,你就得给我违法通知书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小倩
发表于 2008-10-19 12: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从版规来看,不违规
规则有待完善
尘封的忧伤
发表于 2008-10-19 12:24:26 | 显示全部楼层
规则需要在实施中逐步完善,一项规则的出台不可能面面俱到考虑周全的,现在人情分求人气分在茶社太多了,为这项制度的实施带来了负面影响。
elric8
发表于 2008-10-19 12:28:4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楼 月风陨石 的帖子

1,
鉴于每天都有很多会员的人气送不出去而浪费了,特开设人气回收站专帖  
每天用不完的人气请加在这个帖子,也可加在此贴回复人的身上

这是直接引用你那贴的原话
分数没加完,“浪费”就要乱加?!那我每天魅力,技术多了,是不是也要加完为止?!
2,对,人气值的评分是会员的
但问题是,有权利就能乱加吗?
有权利就有义务
这是相对的
你有加分的权利,你就有义务要保证加分的价值性
你乱加,版主不管,请问那人气只还有意义吗?

[ 本帖最后由 elric8 于 2008-10-19 12:31 编辑 ]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杀毒软件|软件论坛| 卡饭论坛

Copyright © KaFan  KaF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4( 沪ICP备2020031077号-2 ) GMT+8, 2025-2-1 16:48 , Processed in 0.132396 second(s), 16 queries .

卡饭网所发布的一切软件、样本、工具、文章等仅限用于学习和研究,不得将上述内容用于商业或者其他非法用途,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本站信息来自网络,版权争议问题与本站无关,您必须在下载后的24小时之内从您的电脑中彻底删除上述信息,如有问题请通过邮件与我们联系。

快速回复 客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