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617|回复: 5
收起左侧

[建议] 建议加大对挑起口水战人员的处罚力度

[复制链接]
fzz8848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8-11-11 13:26: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现在很多时候都是对反击人员的处罚比对挑起口水的处罚要重,同样去思过崖,挑起纷争的人往往都是可以先出关。可是正所谓:是可忍孰不可忍,反击可是说是一个人很正常的反应,当然如何反击就看把握了,如果加大对挑起口水人员的处罚力度相信可以减少很多口水战!
嘁。不稀罕~
发表于 2008-11-11 13:32:47 | 显示全部楼层
显然管理人员有这种分辨能力。
“打我呀,来打我呀,有本事你打我呀”和动手打人的人,同样有错。
fzz8848
头像被屏蔽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1 13:36: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楼 abeyl 的帖子

不是说反击的人员就没有错,而是建议处罚的时候应该加大对于挑起口水的处罚力度
梅西
发表于 2008-11-11 14: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各打五十大板....
都别太激动不就没事了......
fzz8848
头像被屏蔽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1 14:49: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楼 梅西 的帖子

一半对一半是没错,不过现在都是因为反击的爆粗口而被处罚更重啊!
小骷髅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8-11-11 14:58:59 | 显示全部楼层
新人学东西,请问下   楼主“该卡犯已永住黑木崖”是什么意思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杀毒软件|软件论坛| 卡饭论坛

Copyright © KaFan  KaF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4( 沪ICP备2020031077号-2 ) GMT+8, 2025-2-1 15:40 , Processed in 0.127857 second(s), 16 queries .

卡饭网所发布的一切软件、样本、工具、文章等仅限用于学习和研究,不得将上述内容用于商业或者其他非法用途,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本站信息来自网络,版权争议问题与本站无关,您必须在下载后的24小时之内从您的电脑中彻底删除上述信息,如有问题请通过邮件与我们联系。

快速回复 客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