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3596|回复: 10
收起左侧

对xiamiok 禁言一天的公告

[复制链接]
水木
发表于 2008-11-12 18:38: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版主是什么?版主是在论坛为广大会员服务的人,现在且不说作为版主是否辛苦等等,因为这也是个人自愿没有强迫的意思!

但无论做什么,即使是版主有错,有天大的错!卡饭都有说理的地方,我相信论坛不会因为任何一个版主而袒护他来打击会员,至于资讯区这两天可能因为版主的时间问题,或是其它任何原因疏忽了管理,造成口水较多,版区混乱!但这归根到底是否全怨版主呢?其它的我也不想多说,如果那位认为我做的过份,就跟帖说明!或者去投诉我!

现在对xiamiok 禁言一天,等待资讯区版主到来!


       screenshot1.jpg


       版主有错就该死!
longshaoye
发表于 2008-11-12 18:58:42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版主有错确实是
不是马甲
发表于 2008-11-13 10:46:34 | 显示全部楼层
管理人员管理工作制度
7、任何版主均不得干涉其他版区的版主的管理工作;超级版主不得直接插手具体版区的帖子管理工作(包括加分、高亮、置顶、删帖等管理操作),在未与相关版主进行沟通之前;
http://bbs.kafan.cn/thread-90525-1-1.html
会员禁言已经属于管理行为了

”版主有错就该死!“
不要抠字眼,虽然这个标题很不妥,但并没有这个意思,也没有涉及人身攻击

合适的操作应当是评分而不是禁言





补上链接http://bbs.kafan.cn/thread-366679-1-1.html
看清楚他的本意,他只是要求相关版主处理不合适的帖子而已!
措辞不当还没到人身攻击的地步。标题却被曲解成这个意思。身为版主却不去了解基本制度

[ 本帖最后由 不是马甲 于 2008-11-13 12:54 编辑 ]
飞雪灬无痕
发表于 2008-11-13 12:22: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楼 不是马甲 的帖子



















版主有错就该死 版主是上帝?~~
嘁。不稀罕~
发表于 2008-11-13 12:34:07 | 显示全部楼层
版主有错就该死!


版主欠你的呀?
有错就该死还要法律干嘛?
你说该死就该死,你是上帝还是佛祖?
不是马甲
发表于 2008-11-13 12:36: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楼 飞雪灬无痕 的帖子 回复 5楼 abeyl 的帖子

引用楼主的话,你们看清楚!

最早的话是怎样被曲解的?
不是马甲
发表于 2008-11-13 12:39:4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楼 abeyl 的帖子

你们什么都不看,光看这句了

很好很好
水木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3 22:43:5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不是马甲 于 2008-11-13 10:46 发表
管理人员管理工作制度
7、任何版主均不得干涉其他版区的版主的管理工作;超级版主不得直接插手具体版区的帖子管理工作(包括加分、高亮、置顶、删帖等管理操作),在未与相关版主进行沟通之前;
http://bbs.kafan. ...



首先,当事人的标题在当天A版不在而资讯区口水太多的那种情况下,我认为有些过了!即使A版和他很熟,这种行为属于朋友之间的玩笑话,但在当时那个特定的环境下也不应该说!本来情绪都不稳定,这种标题更有可能激化矛盾!

其次,请看管理员的这句话:“  针对pm中的辱骂行为的投诉,只要能确定投诉是事实,则任何管理人员都有权按照思过规定的尺度去进行思过处理;链接在这http://bbs.kafan.cn/thread-267854-1-1.html这是有关管理员对投诉举报的相关处理规定!虽然该会员的行为没有被其他会员所举报这也不是PM骂人,但你说的这个还不到人身攻击的地步?我不明白,什么样的情况算是人身攻击?非要开口骂人才算人身攻击?那我是否可以说某某某你死哪去了?如果真这样的话你们会不会投诉我?到时候又要说你作为版主说这种话不合适,要求管理层拿出处理意见,那为什么轮到会员就可以有这种行为呢?再说了如果被我如此说得这位会员正好赶上心情不好,那结局会是什么呢?又会增加矛盾,不是吗?所以在当时那种环境下A版的心情肯定不好,而该会员又打出如此标题,我认为符合禁言的标准!

再次,请看这里http://bbs.kafan.cn/viewthread.php?tid=271375思过适用条件的第10条“论坛其他制度规定应当适用及管理团队认为应当适用的其他情形”所以根据这些我才对该会员禁言一天,正因为我不是相关版区版主,所以才对该会员禁言一天,等待相关人员的回复及意见,否则如果我是相关版区版主,我肯定要提请事委会禁止访问3天!具体标注请看思过制度吧,轻度处罚就是1—3天,该会员的行为我认为适用轻度处罚一点也不为过。

最后,“身为版主却不去了解基本制度”关于这句话最好今后把相关制度都了解清楚以后再说,是我不了解还是你不了解?如果你还有异议,可以行使你的投诉权,投诉我!我服从事委会的处理,感谢你的意见
xiamiok
发表于 2008-11-14 17:30:2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承认我言语过激了在这里向资讯区版主道歉
无尽藏海
发表于 2008-11-14 17:4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xiamiok 于 2008-11-14 17:30 发表
我承认我言语过激了在这里向资讯区版主道歉


其实朋友挺关心卡饭,只是言语过激了些:)
希望以后能够继续监督卡饭版主们的工作,指出不足的地方,多多提意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杀毒软件|软件论坛| 卡饭论坛

Copyright © KaFan  KaF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4( 沪ICP备2020031077号-2 ) GMT+8, 2024-5-10 16:48 , Processed in 0.140528 second(s), 19 queries .

卡饭网所发布的一切软件、样本、工具、文章等仅限用于学习和研究,不得将上述内容用于商业或者其他非法用途,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本站信息来自网络,版权争议问题与本站无关,您必须在下载后的24小时之内从您的电脑中彻底删除上述信息,如有问题请通过邮件与我们联系。

快速回复 客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