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hina_kil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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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主不应该袒护瑞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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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胡子叔叔
发表于 2008-12-29 01:04:48 | 显示全部楼层

“微点事件”背后黑手于兵被检察机关劝返

“据刘旭向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的材料和证据,自2005年7月5日起,在北京市负责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的监察处处长于兵的指使下,网监处以进行“反病毒公司资质调查”为由,对微点公司进行了一个多月的“检查”,频繁传唤包括刘旭在内的公司管理、研发人员。8月29日深夜,网监处以所谓涉嫌“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为由,将微点公司副总经理田亚葵刑事拘留,并将扣押的装有微点核心技术的计算机送到竞争对手———北京瑞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月6日,网监处给国家病毒防治产品检测中心发公函,以微点公司涉案为由,要求其对微点产品不予检测,封杀了微点公司防病毒产品的上市权利。
同年10月21日,网监处急急忙忙对媒体发布了“破获国内首例防病毒公司传播病毒案”的特大新闻。这使得刘旭这样一个著名反病毒专家,不得不一方面继续领导技术创新,另一方面走上了向有关部门和领导上访、举报和反映情况,寻求正义支持之路。 ”
中国检察机关首创外逃贪官“劝返”模式
针对越来越多的贪官外逃,最高检察院探索了一种劝返的新模式,并初见成效。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原处长于兵,就是最高检从南非“劝返”回国接受调查的“外逃贪官”。
“今年以来,最高检察院已经劝返外逃贪官7人。”最高检一位人士告诉记者,“为什么采用劝返的方式?因为,面对越来越多的外逃贪官,通过引渡、遣返等方式,不仅时间漫长,而且成功率也不高,正义往往得不到实现。”
这位人士举例说,与中国签署引渡条约的国家还不多,有司法协助关系的国家和地区也屈指可数。即使有引渡条约和司法协助协议,引渡和遣返也会受到许多限 制。譬如,双重归罪原则,死刑不引渡(遣返)原则,本国公民不引渡(遣返)原则,等等。余振东之所以能从美国遣返回国,是因为他在美国也构成了犯罪,并被 美国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而许多外逃贪官,到国外后,并没有继续犯罪,追逃难度很大。
据记者了解,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原处长于兵,就是最高检从南非“劝返”回国接受调查的“外逃贪官”。于兵因涉嫌受贿,于去年外逃南非;今年9月底,被劝返回国。
最高检的劝返方式,一般是这样:贪官外逃后,派出人员到国外直接与其接触,通过做工作、谈判等各种方式,并承诺一些条件,希望其回国。工作做得差不多了,再让国内有关人员与其通话。
“这很需要技巧。既要掌握法律和政策,又要灵活多变,更需要有突破法律和政策界限的胆识。因为机会往往稍纵即逝。”
最高检这位人士认为,云南交通厅原副厅长胡星,是劝返成功的一个典型。“其实,胡星不回来,有的受贿不好定。对(温州市委常委、鹿城区委书记)杨湘洪完 全可以采用劝返模式,这需要浙江省委授权,让劝返的人员‘权力’很大才行。方式有两种:一是如果还没有掌握杨湘洪的犯罪事实,就从党纪、政纪角度劝返,承 诺回来后,可以继续担任原来职务,或者调任相应职务,仅作批评,不作处分。二是如果掌握了他的犯罪事实,就从减轻处罚角度劝返,并让司法人员参与。但不论 怎样,派出去的人,要见到杨湘洪,并尽最大努力将杨湘洪劝返,否则,浙江和温州都不好收场。”(民主与法制时报)
小女人
发表于 2008-12-29 09:29: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能说,这年头什么人都有,一样米,养百种人~

斑斑还是不要在意这些毫无意的东西啦~只要做好了自己的事情,大家的眼睛都是雪亮的~

处理版务辛苦了,义务的为大家付出,维护的是论坛的次序~

现在一边说袒护,一边说打压~哎……

其他不多说~支持斑斑工作 加油加油~O(∩_∩)O哈哈~
fatelinegod
发表于 2008-12-29 09:47:49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始以为是说最近瑞星的软文小多(其实谁都这样)  看标题上来水了两句——下次一定认真看贴遇到马上点“报告”
看lz后来回贴就发现貌似是玩纯阴谋论泛滥  正如很多用户是被RX洗脑一样——不好意思  只能想到这几个词了

如果这样  还素开瑞星区吧  好歹平衡一下如此狂热的想象力
柳如斯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8-12-29 10:04:18 | 显示全部楼层
啥都不说了

看看这个帖子,http://bbs.kafan.cn/thread-395668-1-1.html

2.png


开专区就是偏袒瑞星?不开专区就是打压瑞星?
卡饭是否有一款杀软的专区,不是根据版主的个人喜好,一款杀软的受欢迎程度取决于广大会员,一款杀软是否优秀可以由时间检验。
希望楼主能够冷静看待

孰不见,目前国内区关于瑞星的技术性文献和讨论有多少?

这个链接大家自己看,公道自在人心
http://bbs.kafan.cn/search.php?searchid=179&orderby=lastpost&ascdesc=desc&searchsubmit=yes

[ 本帖最后由 柳如斯 于 2008-12-29 10:07 编辑 ]
wolf64
发表于 2008-12-29 10:05:45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说两句吧。我投反对票了,还说了硬话。不过看到楼主的话还是吓了一跳,版主用不着袒护吧?我讨厌瑞星,但我的意思是它闹就在国内区闹,无所谓,只要别跑国外区发些只与瑞星有关的文,我也不会去怎么样,好歹也是国内的杀软一大家,难道全不许说才叫不偏袒?就我个人,我也讨厌瑞星,明白楼主为什么这么气愤。但版主有版主的原则,楼主应该体谅,不要过激了。
dsq5203344
发表于 2008-12-29 10:06:22 | 显示全部楼层
纯属水贴,监定完毕!虽然我从不用RX,对RX一点好感都欠奉,但开不开专区,那只是方便了用RX的朋友,对我们这些不用RX的兄弟,影响并不大
915309308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8-12-29 10:24:5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是反对票数。
燕踏飞泉
发表于 2008-12-29 10:53: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对瑞星的态度是中立的。

以前的我可能会带有对瑞星人品怀疑的态度去看待它,现在的我不会。

我关心的只是瑞星的技术,不会过多的去关注它和某某某杀软之间的纠葛。

总想那些东西会让人很纠结~~

总而言之,摆正心态,清者自清。
佰恋雨
发表于 2008-12-29 11:48:1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chow2006 于 2008-12-29 00:59 发表


哈哈,我的观点跟你恰好相反,我认为瑞星的不回应是最聪明和高明的做法,微点至于瑞星来说,等于微点某些FANS认为费尔的情况,一个不出名的小公司而已,为什么要发声明帮着你炒作?一个在业界知名的公司发声明岂 ...

BB别激动,我没有说你袒护或打压瑞星的意思,我也不是微点FANS,只是对微点瑞星事件发表自己的看法,按照BB的说法瑞星确实很聪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又没有给微点“炒作”机会。先说说微点跟瑞星这破事吧。我相信,知道这件事的人确实不多,但那只限于业外,也就是一些普通用户跟老百姓(我这业外的小老百姓也知道了)。就业内而言,不知道这事的恐怕没几个吧.
虽然说RX收入基本靠的是业外的销售,但业内也不能任由微点“炒作”,把自己名声搞臭吧?百度古狗随便一搜微点事件,都是几十上百万的相关网页,瑞星就能忍得下去?难道发表声明,澄清事实,也就是所谓的帮微点炒作,帮微点“做大”,比自己的名声更重要?
所以,我只能说,瑞星,真的很“聪明”.[:1:]
挪威的冬天
发表于 2008-12-29 12:02:34 | 显示全部楼层
分赃不均啊分赃不均

没有谁是救世主也没有谁是大坏蛋

只是两个演员在演戏而台下观众看的群情激奋而已

看着回帖突然觉得其实 chow 版的说明声音很"微弱"

或者说大家都不关心

等戏结束了大家也就散了, 该干嘛干嘛...

只剩下可怜的居委大妈因为维持秩序而喉咙沙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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