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小倩
收起左侧

[提问] 对于纯表类扣分如何避免重复扣分?

[复制链接]
小倩
 楼主| 发表于 2009-4-13 12:50: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楼 tawny2008 的帖子

这样处理,和一贴贴扣分工作量差不多啊。。。。。。
我爱舒畅
发表于 2009-4-13 12:52:19 | 显示全部楼层
近期适应会会就这个问题进行讨论,感谢小倩的关注。
yuyy0201
发表于 2009-4-13 12:52: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楼 小倩 的帖子

应该很快就会有说明了
请稍等一下哈
98°
发表于 2009-4-13 12:55:1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在沟通上是不是下个死规定,明确标明对于短信劝诫不回或不改的处理方式。
柳如斯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9-4-13 12:58:0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很好
适应会成员遇到违规,首选本就是PM沟通,其次才是扣分提醒。一般超过1个月后不再扣分(待明确)


小倩说的重复意思是对同一会员重复,是这个意思吧,5楼的建议很好
一般来说,扣分是针对行为而不针对人,虽然有时是取其一贴扣分,但是如果真的出现重复,可以考虑在会员认识到违规且修改回复后加回扣分
manunited
发表于 2009-4-13 13:37:11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叫纯表
yeandwo
发表于 2009-4-13 13:39: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6楼 manunited 的帖子

回贴内容为单纯的表情。
manunited
发表于 2009-4-13 14:29:1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7楼 yeandwo 的帖子

哦,数字和符号呢
yeandwo
发表于 2009-4-13 14:37: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8楼 manunited 的帖子

一样的,你去看看卡饭论坛基本制度。
http://bbs.kafan.cn/thread-90525-1-1.html
manunited
发表于 2009-4-13 14:38: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9楼 yeandwo 的帖子

哦!谢谢,我不做这事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杀毒软件|软件论坛| 卡饭论坛

Copyright © KaFan  KaF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4( 沪ICP备2020031077号-2 ) GMT+8, 2025-2-1 06:06 , Processed in 0.089579 second(s), 13 queries .

卡饭网所发布的一切软件、样本、工具、文章等仅限用于学习和研究,不得将上述内容用于商业或者其他非法用途,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本站信息来自网络,版权争议问题与本站无关,您必须在下载后的24小时之内从您的电脑中彻底删除上述信息,如有问题请通过邮件与我们联系。

快速回复 客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