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3429|回复: 11
收起左侧

【论坛短信】 严重辱骂他人以及人身攻击

 关闭 [复制链接]
小乔美子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9-4-29 01: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我举报这个坛友,网名不雅,而他却对本人重出严重辱骂以及人身攻击之行为,典型打击报复举报人。望严惩 永封
我在另一举报他的贴中管理员处罚他是要求他24小时改网名否则永封。可他在收到短信通知得知此事后,不但不执行管理员的决定,反尔变本加厉的对举报人进行报复性辱骂。这就是对举报行为的打击报复这是绝对应该严惩的。也是对管理层的处罚完全的藐视。

以上一切都符合永封之规定

投诉ID:强奸日本
投诉原因:PM内恶意辱骂 打击报复举报人 以及严重人身攻击

夺.jpg

[ 本帖最后由 小乔美子 于 2009-4-29 11:25 编辑 ]
shiningheart
发表于 2009-4-29 01: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哎,怎么如此不淡定,
eacocn
发表于 2009-4-29 01: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骂人不应该,不过你想一下日本人当年的兽行可比骂人要XX得多,骂人的内容是假的,但真的内容曾经有日本禽兽一眼不闸得做出来了,而且现在不承认、不认错!

[ 本帖最后由 eacocn 于 2009-4-29 01:23 编辑 ]
1688388728
发表于 2009-4-29 01:41:0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名字,唉.
1688388728
发表于 2009-4-29 01:42:3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可能年龄很小
8684hongchen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9-4-29 06:49:11 | 显示全部楼层
唉,人家这个名字都叫那么长时间了,而且注册的时间都那么长了,是2007年2月28日的,楼主你犯得着和一个老会员过不去吗?
bryno1
发表于 2009-4-29 07:07:47 | 显示全部楼层
LZ這么個名字去舉報別人,不是挑起事端麼?

罵人固然不對,LZ自己也有些莫名吧。
c2091986
发表于 2009-4-29 08:01:12 | 显示全部楼层
叫什么名字我们不能管也不应该管,我们该管的是违反版规的行为(包括人身攻击),老会员也应该一视同仁,再说前面大将军的ID不都被封了吗?
solag
发表于 2009-4-29 08:01:39 | 显示全部楼层
事儿你自己挑起来的
c2091986
发表于 2009-4-29 08: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也该适当的给双方警告(如果是楼主挑起的话),毕竟我们不能说是谁挑起的,谁就活该被骂,不然的话就相当于版规里面加了一条“挑起口水者被口水或被群殴等情况一概不受理”,这样肯定也不对啊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杀毒软件|软件论坛| 卡饭论坛

Copyright © KaFan  KaF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4( 沪ICP备2020031077号-2 ) GMT+8, 2024-11-24 14:31 , Processed in 0.140419 second(s), 19 queries .

卡饭网所发布的一切软件、样本、工具、文章等仅限用于学习和研究,不得将上述内容用于商业或者其他非法用途,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本站信息来自网络,版权争议问题与本站无关,您必须在下载后的24小时之内从您的电脑中彻底删除上述信息,如有问题请通过邮件与我们联系。

快速回复 客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