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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对除恶务尽 的随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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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aoweili
发表于 2009-6-1 23: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网上多次以污秽的语言侮辱他人,这属于恶意中伤,也是违法行为。在国外已有被判诽谤罪的先列,不知国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有没有这一条,对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惩治办法?也许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杜绝论坛PM恶意骂人的唯一之举,或许一个人言轻,但受侮辱漫骂的人多,保留证据联名起诉,相关部门也会重视。虽然不会进监狱,但也违犯治安条例,恶意扰乱网络次序,轻者罚款,重者拘禁。
建议论坛可参照国外网站对排名以显要的形式公布在首页,好的排名就不用说了,犯小错的只是点点名,严重的以污秽的语言侮辱诽谤他人的,不仅封ID。还需公布其人的IP地址。(有很多网站游客发言直接显示的是IP地址)这就是除恶务尽。
fufuji97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9-6-1 23: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DoctorL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9-6-1 23: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IP?代理?
D20099188
发表于 2009-6-1 23: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得饶人处且饶人
tawny2008
发表于 2009-6-1 23:19:32 | 显示全部楼层
在知道正确ip时有点支持,在不知道正确ip时绝对不支持,只会惹起很多地区的人口水而已,例如ip地址显示的是四川,那别人就会骂四川人就那德性。
PS:我见过这种口水大战
miaoweili
 楼主| 发表于 2009-6-1 23: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hinequan 于 2009-6-1 23:14 发表
IP?代理?

国外IP代理多数国内网站只能浏览是限制发言的,
国内的就没限制了,但可查出原始IP地址。
幻石
发表于 2009-6-1 23: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IP

不一定是准确的。。。
joshua
发表于 2009-6-1 23:23: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句不大支持
论坛最起码要保护会员的隐私   如果真有什么言论要处理也是把资料递交给相关部门处理
而不是公之于众

今天你暴露别人的  也许哪天你的就被别人暴露了 对吧
谁都不希望那样
miaoweili
 楼主| 发表于 2009-6-1 23:3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20099188 于 2009-6-1 23:16 发表
得饶人处且饶人

这只是种提议,并不是想治谁与死地,杜绝诽谤不得已为之!
miaoweili
 楼主| 发表于 2009-6-1 23:46:1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oshua 于 2009-6-1 23:23 发表
最后句不大支持
论坛最起码要保护会员的隐私   如果真有什么言论要处理也是把资料递交给相关部门处理
而不是公之于众

今天你暴露别人的  也许哪天你的就被别人暴露了 对吧
谁都不希望那样

怕暴露隐私就不要骂人诽谤,犯了法还怕人知道你是谁?也许公布于众不合理情理,这可以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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