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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灰色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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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石
发表于 2009-8-30 11: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意见管理层可以考虑下。。
我爱舒畅
发表于 2009-8-30 12: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我有必要说下当初为什么要制定这条规定
第一,强调的是重大违规记录,何为重大违规记录,我想楼主应该清楚,我不必多说
第二,暂且不论影响团队形象的问题,我们何尝不想给犯过错误的会员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也确实,有些会员意识到了错误,洗心革面了,我们也曾经给过机会,但是事实证明,无一例外的,最终还是出事了。这句话说我知道很多人听了会不舒服,但这是个血淋淋的事实(请各位不要揣测),也是催成这条规定的重要原因
第三,申请条件并不是很严格,我敢说卡饭的大部分会员都符合这个标准,没有通过或是不符合条件的并不是因为他们不行,而是(我们或是)他们把自己放在了一个错误的位置,遏制了他们自身的发展,所以正确摆正位置,选对方向很重要
第四,这也是为了避免在管理上造成的尴尬和不可预知的后果
第五,在征兵的时候为什么不会征收犯过错误的,哪怕是家属有过前科的兵,就算是身上有纹身的都不会去征他?
第六,各团队的规章制度一直在不断完善,我们也在实践中鉴证了一些问题,楼主的意见,我们会做适当考虑
幻石
发表于 2009-8-30 12: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说的第二点我相信。。。

哎,有些人性格就是这样,这事改变不了的。。
SONGLEI
发表于 2009-8-31 14:37:0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12F,支持论坛决定。我看到很多被处理过的会员仍然习惯于挑事。习惯是很难改的。
灰色的心
 楼主| 发表于 2009-8-31 16:45: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2楼 我爱舒畅 的帖子

也只有同意了,不过凡事都有例外。
当然了,只是以事论事,大家讨论。
灰色的心
 楼主| 发表于 2009-8-31 16:49: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4楼 SONGLEI 的帖子

难道不能有无心的过错?你所指是有些,但不是指全部。
Atlantis祭司
发表于 2009-8-31 18:23:57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感谢楼主的意见。基本上就如 12 楼舒畅所言。不过帮帮团相关的规定与楼主所说的有些许不同,“1年内没有违反版规的不良记录”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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