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theone
收起左侧

[倡导]尊重他人版权,做一个有责任感的卡饭

 关闭 [复制链接]
yueming9712
发表于 2009-2-11 17:55:2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原创!◎!◎
xiaoqi56
发表于 2009-2-22 11:07:1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这样论坛发展才更完善
seven11
发表于 2009-3-22 08:06:2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theone 于 2007-2-27 19:11 发表


关于帖子

转贴是信息分享的一个很好很直接的方法,不过网络上大量的转贴是没有注明作者和出处的,我们卡饭也是一样有大量这样的行为,这是一个不负责任的行为,我们拿了别人的创作的帖子回来,就有责任写明作者和出处,否则就是不负责的表现,可以算是小偷行为。


那个“不”字,好像使句子表达的意思错误了。
“没有不注明作者和出处”,就变成“有注明作者和出处”了。

还有想请问,转帖(除了注明出处外),是否还一定要注明作者的名字呢?
xu5532
发表于 2009-4-30 21: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好学习!尊重他人版权,做一个有责任感的卡饭
yhjtj
发表于 2009-5-8 20:37:1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老大不算灌水!
safepods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9-5-8 20:42:23 | 显示全部楼层
是滴
BroBro
发表于 2009-5-17 15:02:53 | 显示全部楼层
了解
araorao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9-5-23 08:40:10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如此…所谓泱泱大国,优良传统,文明…周围所见,甚至我们伟大的衣食父母…太失望…
爱卡8
发表于 2009-6-5 13:33:2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终于知道什么叫贼喊捉贼了
我是学法律的
清风皓月
发表于 2009-6-11 22:55:53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很有道理,赞一个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杀毒软件|软件论坛| 卡饭论坛

Copyright © KaFan  KaF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4( 沪ICP备2020031077号-2 ) GMT+8, 2024-11-24 14:25 , Processed in 0.094586 second(s), 14 queries .

卡饭网所发布的一切软件、样本、工具、文章等仅限用于学习和研究,不得将上述内容用于商业或者其他非法用途,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本站信息来自网络,版权争议问题与本站无关,您必须在下载后的24小时之内从您的电脑中彻底删除上述信息,如有问题请通过邮件与我们联系。

快速回复 客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