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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v可
发表于 2010-1-2 20:58: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小v可 于 2010-1-2 21:10 编辑

对于手机一事我真诚的道歉,希望大家原谅。
我太过招摇  认错态度不好  言语过激   
影响了策划组的形象。
请大家原谅!
请斑竹给予我一定的惩罚!
以后一定不会了。
qiuzhengru
发表于 2010-1-2 21:00: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只道歉就够了吧,不需要惩罚。
小v可
 楼主| 发表于 2010-1-2 21:0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qiuzhengru


    我已经影响了策划组的形象   惩罚一下是应该的
yanyu3000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0-1-2 21:43:5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可以原谅
leftright
发表于 2010-1-2 21:45:13 | 显示全部楼层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人孰无过,改之则已。
angir
发表于 2010-1-2 21:50:10 | 显示全部楼层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人孰无过,改之则已。
leftright 发表于 2010-1-2 21:45



    纯引用,不发表看法
关9军
发表于 2010-1-2 21:5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到此为止吧,呵呵,没啥大不了的
沙之手痕
发表于 2010-1-2 22:06:3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次小V可的事件,涉及的帖子我已经全部看完了,无论中间有多少是非理由,这件事既然从个人问题最终牵扯到了特殊组,我们按相关规定对小V可进行处罚,具体处罚额度会由策划组管理团队商议后决定。
在这里,说两句题外话,特殊组的成员无论何时何地,都应该考虑到自己身后还有一个团队,考虑到自己的言论是否会对这个团队造成不良影响。但是我也要提醒一下,身为特殊组不代表就要牺牲作为会员的正当权益,不代表就要牺牲作为会员的最基本的发言权,不代表就某些人就可以利用这一点来对特殊组成员进行蓄意攻击,这种事情我们是绝对不允许的,我们也会进一切努力维护特殊组成员的正当权益
小v可
 楼主| 发表于 2010-1-2 22: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 沙之手痕


    谢谢了  那就麻烦了!
王子带着刀
发表于 2010-1-2 22: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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