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hrakl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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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民] 重提一下硬盘炸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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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fdx8
发表于 2010-4-6 13:04: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明白楼主到底啥意思
hello8888
发表于 2010-4-6 13:07:03 | 显示全部楼层
挖坟专业户。。。
嘁。不稀罕~ 发表于 2010-4-6 10:24



    有道理...
33419
发表于 2010-4-6 13:08:19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这档子事啊!
lcpxf
发表于 2010-4-6 13:26:32 | 显示全部楼层
啥意思
huang19830312
发表于 2010-4-6 14: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明真相的飘过
popjeeny
发表于 2010-4-6 14:30:05 | 显示全部楼层
kv300逻辑炸弹事件来龙去脉:

1997年6月24日王江民先生在其主页上发布了kv300l++版,内含逻辑炸弹。凡是在mk300v4制作的仿真盘(盗版盘)上执行kv300l++的用户硬盘数据均被破坏,同时硬盘被锁,软硬盘皆不能启动。从网上的求救信息可以看到,包括在校大学生的毕业论文被破坏,kv300的代理商的电脑遭到破坏,求救的人不计其数(网上的求救信息并不能作为证据,因为不能排除有人误判断及有假消息)。从常规上可做推断:kv300当时至少有几十万正版用户,盗版用户可能远远大于这一数字,可见此逻辑炸弹的影响之大。首先王江民不是执法者,无权对盗版用户进行打击,另外,被打击对象也不应该是用户,而应该是制作盗版的厂商。
1997年9月8日,公安部门认定kv300L++事件违反计算机安全保护条例之23条,对其做出罚款3000元的决定!
yy100
发表于 2010-4-6 14:48:58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家都已经死了还这里玩哼哼?而且该明白的都认识这事,而且这个事都有关部门处理完毕了,
不知道你还出来说这个事什么心态?不管你什么目的反正你实在那个了,你写文章最后还提了你有宽大胸怀似的,你为什么不把主题意思写为原谅,而写炸弹呢?哎不要这里风凉话一桶,你也好不到那里去
拔丝冰棍888
发表于 2010-4-6 15:28:59 | 显示全部楼层
死者为大啊,功大于过
loぴё冥シ楓
发表于 2010-4-6 15:41:29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没看懂
kayak_program
发表于 2010-4-6 15:43:43 | 显示全部楼层
枪手??
貌似目的不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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