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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卡饭论坛基本制度 (20100507) 修正稿发布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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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dmao
发表于 2010-5-7 17:48: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经过1个月试运行,根据卡饭论坛基本制度  (201004) 的实施效果及会员反馈意见,现对原制度进行部分修正,卡饭论坛基本制度  (20100507) 于今日正式发布。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此前的论坛事务按原基本制度之说明及版区版规执行。

附改动说明如下:

2. 安软官方人员义务及权利

● 属于安软官方人员组别的会员不得加入论坛团队 (无论其为官方或非官方)
● 在安软公司工作的论坛会员不得加入论坛官方团队 (无论其职务或工作性质如何)

更改为:
● 属于安软官方人员组别的会员不得加入其他论坛团队
● 在安软公司工作的论坛会员除安软官方人员组别外, 不得加入其他论坛团队 (无论其职务或工作性质如何)


3. 会员行为分级制度

(4) 每次惩罚操作后, 当会员魅力值为 -1 至 -3 时, 同时执行思过 1 至 3 天. 当会员魅力值为 -4 至 -6 时, 同时执行思过 4 至 7 天. 当会员魅力值为 -7 至 -10 时, 同时执行思过 8 至 15 天. 当会员魅力值为低于 -10 时, 同时执行永久禁止访问.

更改为:
(4) 每次惩罚操作后, 是否执行思过处罚及其量度可按具体版区版规处理, 如无明确规定时, 按下述方式处理:当会员魅力值为 -1 至 -3 时, 同时执行思过 1 至 3 天. 当会员魅力值为 -4 至 -6 时, 同时执行思过 4 至 7 天. 当会员魅力值为 -7 至 -10 时, 同时执行思过 8 至 15 天. 当会员魅力值为低于 -10 时, 同时执行永久禁止访问.


4. 惩罚性操作指导办法及细则
(1) 说明
增加:
● 本指导办法及细则作为版主制定版规, 修正版规, 执行惩罚性操作之参考内容, 针对具体事务如有版区版规有明确说明的, 可按该版区版规之说明执行.


(6) 越权管理
● 对于论坛事务委员会, 分区版主和版块版主, 在下辖版区已存在版主且不符合下列任一例外条件的情况下, 进行的管理行为:

更改为:
● 对于论坛事务委员会, 分区版主和版块版主, 在任一版区已存在版主且不符合下列任一例外条件的情况下, 进行的管理行为:
lomo
发表于 2010-5-7 17:52:22 | 显示全部楼层
收到论坛制度补丁还是要与时俱进经常打的
Thummer
发表于 2010-5-7 18: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了解一下!
轻微污染
发表于 2010-5-7 21:41:35 | 显示全部楼层
那魅力多的犯错怎么办?
nickhuang
发表于 2010-5-7 21:44: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点复杂,呵呵。
......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0-5-8 13:06: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下辖版区”修改成为了“任一版区”,属于重大修改哦~
小绵羊
发表于 2010-5-8 14: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轻微污染


    魅力还是得扣的吧,至于有没有机会去思过崖就看那个版区的版规有没有规定
毒⑧
发表于 2010-5-9 16: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看看
prohitj
发表于 2010-5-9 18:06:38 | 显示全部楼层
收到论坛制度补丁还是要与时俱进经常打的
lomo 发表于 2010-5-7 17:52



    确实是,“论坛制度补丁”
bbs2811125
发表于 2010-5-27 19:36:2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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