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138|回复: 8
收起左侧

[建议] 希望管理层考虑 修改指派仲裁方式

[复制链接]
kaba2
发表于 2010-7-1 11:08: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kaba2 于 2010.7.6 10:00 编辑

      涉及事务会的的仲裁,指派仲裁应该采用匿名,这样才显得公平,可以防止仲裁者碍与情面,不好处置,象本人这次复议,提到的主要问题,关于夸大宣传的认定方式、故意解锁关闭了几天的煽动贴等,提都未提,will 本人也未说明重新打开的原因,我在末尾加了两个不是主要问题的问题,反倒被用来做为最终仲裁结果,这不是敷衍了事吗?如下:

1、在will版主并没有以这个链接所提供的内容而做出管理(但是他收入在他的处理贴中,做为5条处理依据之一,再说这个不是我主要的问题啊?)
2、会员是可以自己添加权限,编辑帖子以后又打开的。(这也不是我针对的主要问题,居然就被用来仲裁了?)

算了,我认了,希望管理层考虑我的建议,以后采用匿名方式指派仲裁。
Lirio
发表于 2010-7-1 12:22: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明真相     顺便学习
jijiasd
发表于 2010-7-1 13: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恶意传销,迟早要坐牢!
kaba2
 楼主| 发表于 2010-7-1 13:55:29 | 显示全部楼层
恶意传销,迟早要坐牢!
jijiasd 发表于 2010.7.1 13:10

      你那个路边社的新闻什么时候出稿啊???

liyuan210
发表于 2010-7-1 19:04:47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ps 假如lz想推广钢钉的话 还是最好不要再在kafan谈了 毕竟相信kafaner大多数相对来说鉴别力要强   对lz推广不力 lz不如去类似XX贴吧类去 这样效果更好   纯个人建议
卡巴007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0-7-1 20:02:34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实话,我现在真不知道楼主在推广钢钉,还是在臭钢钉!

你这么一阵折腾,恐怕更多的人会远离钢钉!


kaba2
 楼主| 发表于 2010-7-1 20:35:03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实话,我现在真不知道楼主在推广钢钉,还是在臭钢钉!...
卡巴007 发表于 2010.7.1 20:02

     现在也不能推荐了,尽碰上你们这些人有什么办法了?连个测试贴你们都要干扰,所以我以后就不推荐啦,致力于卡饭的公平事业…

PS:你的签名,就是我现在的处境…

..毕竟相信kafaner大多数相对来说鉴别力要强 ...
liyuan210 发表于 2010.7.1 19:04

      卡饭小白多,真正懂的是这个,http://bbs.kafan.cn/forum.php?mo ... &fromuid=449696,你去统计一下,这次喷我的,有几个上3000分的?看见外面那个建议封号的没有?你去看看,绝大多数喊支持的,又是1000分以下的…
fufuji97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0-7-2 08:57:2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不喷你,不代表支持你啊,实话说,是懒得搭理你,3000以上应该是抱这个态度的,别拿这个当借口好不
kaba2
 楼主| 发表于 2010-7-2 10:04:2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不喷你,不代表支持你啊,实话说,是懒得搭理你,3000以上应该是抱这个态度的,别拿这个当借口好不[: ...
fufuji97 发表于 2010.7.2 08:57

      恩,那至少说明3000分以上的人理智吧?那为什么1000分以下的人就不理智呢?你看我把这贴设置28权限,说话的人就比较理智了,不然一开口就是垃圾、封杀,以前就是没有设置权限,吃亏了。

      你们这些人都挺好笑的,这边攻击人,那边叫你们找一个能过的毒网来证明,从版主到会员都推脱,再不就用别的(比如谷哥报、或者卡巴报)来证明,没办法,谁叫你们掌握了话语权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杀毒软件|软件论坛| 卡饭论坛

Copyright © KaFan  KaF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4( 沪ICP备2020031077号-2 ) GMT+8, 2025-1-24 11:30 , Processed in 0.131422 second(s), 17 queries .

卡饭网所发布的一切软件、样本、工具、文章等仅限用于学习和研究,不得将上述内容用于商业或者其他非法用途,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本站信息来自网络,版权争议问题与本站无关,您必须在下载后的24小时之内从您的电脑中彻底删除上述信息,如有问题请通过邮件与我们联系。

快速回复 客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