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投诉处理过程
会员在论坛举报投诉专区发布主题帖, 即进入如下争端仲裁程序:
(1) 论坛事务委员会将不定期审核会员举报或投诉帖,根据相关条例来决定是否受理.
● 事务委员会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举报或投诉帖权限,如因被举报或被投诉者的权限不足而无法进入帖子等情况.
● 对事务委员会做出的权限调整,申诉人不得擅自改变.否则管理人员将依据情况做出处理.
(2) 根据申诉内容所描述的会员行为,事务会确定由谁来对该帖进行仲裁,并通过短消息通知相关仲裁者:
● 如果该行为在普通会员义务之内, 则由引起该申诉的行为所在版区的版主进行仲裁.
● 如果该行为在论坛官方团队义务之内, 则由所属团队的投诉对象之外的上一级管理者进行仲裁.
● 如果投诉对象为论坛事务委员会成员, 则由投诉对象之外的事务委员会成员进行仲裁.
(3) 仲裁者进行取证, 并依照论坛相关规定进行仲裁. 除涉及政治, 色情等特殊情况外, 其他管理人员禁止跨区或越级进行首次仲裁.
(4) 如果申诉者不服上一步的仲裁结果, 则可以申请一次复议.
● 复议原则上由投诉对象之外的论坛事务委员会成员进行仲裁.
● 复议仲裁结果为最终仲裁结果, 不可更改. 论坛不接受针对同一行为的任何后续申诉.
● 对于部分复议, 事务委员会由于不熟悉相关版区而较难处理时, 可委托大区或团队负责人协助复议.
● 因思过而暂时无法申请复议的, 可通过发送论坛短消息至 “论坛事务委员会” 申请复议.
(5) 申请复议同时, 扣除申请者 200 经验 (经验不足时复议申请不予受理). 若复议结果维持原处理方式, 经验将不予返还; 若复议结果更改处理方式, 则返还申请者 200 经验并补偿 100 经验.
(6) 处理过程中, 对于当事人, 事件相关处理者外的第三方, 如无直接证据或证明材料等, 请勿发表支持, 反对等任何对仲裁没有帮助的回帖. 如存在挑拨, 污蔑等扩大事情影响的行为, 管理人员可依据情况处理.
(7) 适应会成员可以处理举报的纯表情, 灌水等不涉及扣除魅力值或者思过的行为. 适应会的处理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包括 PM 提醒和直接扣分处理 (需在举报或者投诉帖中注明). 针对 PM 中的辱骂行为的投诉, 只要能确定投诉是事实, 任何管理人员都可以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 针对危及卡饭论坛安全的内容, 任何管理人员发现后可临时思过 3 天 (需在举报或者投诉帖中注明) 并等待事务会视情况做最终处理.
(8) 举报投诉处理期限为 72 小时内 (自帖子发布之时起计算). 如在规定期限内相关仲裁者未作出处理, 则可由上级管理者或事务会值班人员直接作出处理. 超过时限投诉处理不受 (3) 之约束.
(9) 对于限时思过, 应采用禁止发言方式并及时公告; 对于永久思过, 应采用禁止访问方式并及时公告. 这是举报的规定,请见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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