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圆谷光彦 于 2010-11-7 20:3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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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会员行为分级制度
(1) 会员行为依其量度分为 6 级. 对于满足奖励条件的对论坛具有正面意义的行为, 适用奖励性办法; 对于违规 (包括违反会员义务, 论坛规定) 等对论坛具有负面影响的行为, 适用惩罚性办法.
(2) 制度采取层阶分级制. 对于单个会员, 如果重复相应行为, 则按照重复次数提高适用的层级或量度. 如果某个行为同时符合两个级别的定义, 则执行高级别的操作. 分级制度仅对操作范围设限. 具体操作将根据相应版区规定以及具体情节定量.
(3) 对于级别大于或等于 4 的会员行为, 视情况允许同时进行级别小于 4 的操作. 但 1 级操作可以在需要的时候与其它任何级别的操作同时使用.
(4) 每次惩罚操作后, 是否执行思过处罚及其量度可按具体版区版规处理, 如无明确规定时, 按下述方式处理:当会员魅力值为 -1 至 -3 时, 同时执行思过 1 至 3 天. 当会员魅力值为 -4 至 -6 时, 同时执行思过 4 至 7 天. 当会员魅力值为 -7 至 -10 时, 同时执行思过 8 至 15 天. 当会员魅力值为低于 -10 时, 同时执行永久禁止访问.
(5) 思过后被扣除的魅力值不恢复.
(6) 如安软官方成员受到论坛 4 级或以上惩罚性操作者, 其安软官方人员组将被取消. 如荣誉用户组成员受到论坛 4 级或以上惩罚性操作者, 其荣誉用户组将被取消.
(7) 对于技术值大于 0 的会员, 涉及思过处罚时, 须经论坛事务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执行. 不得直接处罚.
(8) 分类, 推荐, 提升, 加亮, 置顶, PM 提醒, 锁定, 下沉, 撤销操作可以视情况单独进行, 也可以在需要时搭配下列操作执行:
级别 奖励性办法 惩罚性办法
1 ● 奖励 1 -- 50 经验值 ● 删除内容
● 移动至回收站
● 屏蔽
● 编辑
● 撤销
2 ● 奖励 1 -- 2 魅力值 ● 扣除 1 -- 50 经验值
● 警告
3 ● 奖励 1 -- 2 技术值 ● 扣除 1 -- 2 魅力值
4 ● 加为 1 级精华 ● 扣除 3 -- 4 魅力值
5 ● 加为 2 级精华 ● 扣除 5 -- 6 魅力值
6 ● 加为 3 级精华 ● 扣除 7 -- 8 魅力值
4. 惩罚性操作指导办法及细则
(1) 说明
● 如果违规会员积极认识问题并努力解决问题, 消除其造成的影响. 管理团队应视情况按照定性级别降一级进行操作, 或者按照本级别操作的较轻量度进行操作.
● 如果附属帐号存在违规现象, 论坛管理团队有权对主帐号进行连带处理; 如果某会员的主帐号和超过三个附属帐号被永久封禁, 则对于该会员的其它帐号, 论坛将采取 "违规即永久封禁" 的特别措施.
● 根据论坛程序, 累积三次未撤销的警告将自动被思过 15 天.
● 本指导办法及细则作为版主制定版规, 修正版规, 执行惩罚性操作之参考内容, 针对具体事务如有版区版规有明确说明的, 可按该版区版规之说明执行.
(2) 以下行为适用永久封禁操作做为初次违规时的操作
● 使用者级别会员讨论或在讨论中涉及敏感政治内容
● 使用者级别会员发布 / 讨论被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
● 使用者级别会员发布被网络监督机构限制的内容
● 使用者级别会员发布广告
(3) 以下行为适用 4 级操作做为初次违规时的操作
● 发布危及卡饭论坛安全的内容 (被网络监督机构限制的内容, 论坛刷分程序等)
● 发布构成犯罪行为的内容
● 以不被受理的理由或者对已有明确处理决定的事情, 进行多次投诉, 干扰正常管理秩序的行为
(4) 以下行为适用 3 级操作做为初次违规时的操作
● 人身攻击, 谩骂, 恐吓他人的行为. 当双方均涉嫌人身攻击时, 无论先后,一并处罚.
● 发布 / 讨论被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
● 挑衅, 影射等扰乱论坛秩序的行为
(5) 以下行为适用 2 级操作做为初次违规时的操作
● 发布含有低俗, 淫秽, 血腥, 性暗示等不利于少年儿童心理健康的内容
● 未经论坛管理团队授权的广告和高亮行为
● 频繁或故意发布应被编辑或移入其它版面的内容
● 批阅式灌水
● 越权管理
● 不当评分
(6) 以下行为适用 1 级操作做为初次违规时的操作
● 发布虚假信息, 没有客观事实支撑的言论或使用含有较强误导性的标题
● 发布违反社会道德观念的内容
● 非管理人员使用 "版主公告" 或类似标签; 非原创帖使用 "原创" 或类似标签
● 未经论坛管理团队授权的出售主题行为
● 发表形式主观并易引起 (或已引起) 不良争论的内容
● 发布违反互联网精神的内容
● 会员账户标识含有易引起 (或已引起) 不良争论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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