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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区某ID人身攻击,诽谤,污蔑,故意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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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班
发表于 2010-11-9 20:43: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帖子地址:http://bbs.kafan.cn/thread-836922-1-1.html

第3,4楼
截图: 2010-11-09_203338.jpg   2010-11-09_203328.jpg

违反版规:
国内去版规:
一.8、禁止发表没有图片或可再现数据/测试方案的杀软评价/对比帖,凡主题帖演变为口水战或纷争帖的均锁帖或删除,并对率先挑起口水或诱导他人口水者进行严厉处罚。
二.
3、枪手、枪文:请勿在回帖中使用(包括但不限于)“枪文”、“枪手”、“5毛”、“0.5元”等词语指责某主题或某会员,或采用影射、挖苦、挑衅等方式贬低其他会员。如对该主题或会员有异议,请向版主举报或到会员管理区投诉。违规者将删帖并给予扣分(10-50)、扣魅力值,直至封禁ID等处理。
4、文明用语:请勿使用讽刺、挖苦、影射、侮辱等容易造成其他会员不快或误会的言语,以免挑起争执。违规者将删帖并给予扣分(10-50)、扣魅力值,直至封禁ID等




塞班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0 19:56:21 | 显示全部楼层
用事实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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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佳
发表于 2010-11-11 11: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8、禁止发表没有图片或可再现数据/测试方案的杀软评价/对比帖,凡主题帖演变为口水战或纷争帖的均锁帖或删除,并对率先挑起口水或诱导他人口水者进行严厉处罚。

该条内容仅限发帖,被投诉对象在帖内的回复内容,本版规不适用。

对于后面列出的2条版规,该作者并没有指明道姓是哪个用户(会员)在“刻意制作的真相”,从轻处罚,警告一次。处理完毕。

补充内容 (2010-11-11 12:04):
http://bbs.kafan.cn/thread-836991-1-1.html 和该帖不同,该帖被诉者并没有针对论坛上的成员,而在本帖中,被诉者针对的是本论坛成员,但并未明确指出是谁,因此处理结果有所不同。
塞班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1 17:07: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楼 老佳 的帖子

这就是你的处理结果?
我表示对此处理结果很失望,但是我不会去申诉。
我只在此表示对于老佳版主对这些口水者的“非直接”保护表示理解。
感谢您抽出宝贵的时间对此事件进行处理。
老佳
发表于 2010-11-11 21:49: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楼 塞班 的帖子

我并没有保护任何人,在国内大区下面,此类擦边违规都是这个判罚尺度,请您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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