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olorful_days
收起左侧

[其他] 铁军告360岂不是注定要输啊????????????

  [复制链接]
什么嘛
发表于 2010-12-9 19:47:16 | 显示全部楼层
lxilikepal 发表于 2010-12-9 18:15
是否真的是诽谤还得等法院判决的
“诽谤”这个词现在还不能乱说
如果法院认定金山确实属于做了伪证,那 ...

没错,法院都没有判决的事情,360却自己判决了,这算不算是诽谤呢?
ericsaf
发表于 2010-12-9 20:01:03 | 显示全部楼层
lz说的对,数字会在这个地方争取优势的。金山安全法人并非个人,所以,铁军的第一个难题就是数字公司直接攻击李铁军的言论。而这个公开攻击的有效证据只能在数字安全法人的官方渠道获取,如主页,微博等
5044704
发表于 2010-12-9 20: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楼 lxilikepal 的帖子

另外还有:
李铁军证词:“北京金山软件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2005年半年我市上爆发病毒情况的说明》是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要求金山软件公司出具,他经办的,内容是网监处的人写好让他们公司盖章。
以上是金山公布的判决书原话。
那么请问:1、李铁军看没看《关于2005年半年我市上爆发病毒情况的说明》,其中内容真实吗??
          2、李铁军同意《关于2005年半年我市上爆发病毒情况的说明》中的描述吗?
          3、李铁军不同意《关于2005年半年我市上爆发病毒情况的说明》的话,向领导汇报了吗?
           4、公章是李铁军私自盖的还是金山公司的领导同意后盖的?
我自己的观点:李铁军看过《关于2005年半年我市上爆发病毒情况的说明》,并且能看懂 里面的内容。1、李铁军如果没有提出不同意见就盖章,那么他就作了伪证;
            2、如果李铁军看了并提出不同意见,向公司领导汇报了,领导让盖章,那么李铁军无罪,但金山公司脱不了干系。
z13667152750
发表于 2010-12-9 20: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13667152750 于 2010-12-9 20:14 编辑
5044704 发表于 2010-12-9 20:11
回复 9楼 lxilikepal 的帖子

另外还有:

《关于2005年半年我市上爆发病毒情况的说明》

这个是金山或李铁军把江民的材料修改了之后给于冰作为金山公司的证据的

金山公开的判决书上是这么说的
kmelon
发表于 2010-12-9 20:24:1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3楼 佐仓濑津美 的帖子

他对对手是狠了点,对用户如何?
kmelon
发表于 2010-12-9 20:24: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9楼 lxilikepal 的帖子

那傅盛要抓狂了
lanjixiong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0-12-9 20:25: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楼 colorful_days 的帖子

这官司根本没得打事
佐仓濑津美
发表于 2010-12-9 20:3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5楼 kmelon 的帖子

我不觉得360对用户好。
至少360恐吓我说不装360浏览器就不安全。我认为360还不能恐吓到我,但是能恐吓到很多人,给我添了很多麻烦,需要解释很多遍说360浏览器不是万能的,不是没有360浏览器就不安全的。所以我觉得360对我很不好,增加了我打字说话的量。
开个玩笑了~
但是如果你对于一件事情,不是公平公正的用事实说话,而是根据谁给你好处就帮谁说话的原则的话,那你很快就会因为作伪证被捉拿归案了,因为给你100块你就帮他了嘛。
kanzhebanba
发表于 2010-12-9 20:50:50 | 显示全部楼层
数字公司的宣传手法很像台湾的民进党,所以和它们打口水就是自取其辱。
byxxdrls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0-12-9 21: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5楼 kmelon 的帖子

说不定哪天对用户也像对对手那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杀毒软件|软件论坛| 卡饭论坛

Copyright © KaFan  KaF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4( 沪ICP备2020031077号-2 ) GMT+8, 2025-1-14 18:25 , Processed in 0.084462 second(s), 14 queries .

卡饭网所发布的一切软件、样本、工具、文章等仅限用于学习和研究,不得将上述内容用于商业或者其他非法用途,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本站信息来自网络,版权争议问题与本站无关,您必须在下载后的24小时之内从您的电脑中彻底删除上述信息,如有问题请通过邮件与我们联系。

快速回复 客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