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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era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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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一个企业总有所长,评头论足前,先看自己有没有那个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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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
发表于 2010-12-17 10:02:34 | 显示全部楼层
再说一句:楼主以为自己是谁,你有什么“资格”让别人闭嘴。
salmon5
发表于 2010-12-17 10:08:3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标题起的让人误解,
你要表达的应该是:“评论要有证据“,所谓空口无凭。
cokea
发表于 2010-12-17 10: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cokea 于 2010-12-17 10:16 编辑

现代社会若只能容下少数权贵的声音,是极为荒谬的
forgotten
发表于 2010-12-17 10: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承认,看到这“没资格”,我想反击了。再想想,算了,没必要为了这种事引起口水
era2011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7 10:34:1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2楼 salmon5 的帖子

谢谢。不得不说,你是冷静的一个人,如果要成功的话,你这样的人最容易成功,呵呵。不像有些人的回复就是断章取意,看着都感觉困,还在那开始引用名人之言之类的,当然,看问题各有观点,拿得出论点论据才是论坛,而不是一些浅薄之人吵骂的地方。
一天一天过
发表于 2010-12-17 11:07:43 | 显示全部楼层
某杀了人,大家不应该来说某的是非,因为你们没杀过人,不知道个中滋味,待都杀个人后有资格了再一起探讨
中了智友的毒
发表于 2010-12-17 12: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必须创建一个公司,等到能够与想要辩论的公司有一样的规模了才能去批评他吗?
傲断苍穹
发表于 2010-12-17 12:30:1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呀......以后我要想说鸡蛋不好吃,咋办? 还得下一个么?
白水泉
发表于 2010-12-17 12:56:07 | 显示全部楼层
镜湖 发表于 2010-12-17 09:59
楼主可以不同意某些人的观点,但不能用“没有资格”来否定别人说话的权利。

请楼主记住这句话:

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伏尔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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