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血魔鸳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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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强大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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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feiz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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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7 14:07: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9楼 pianokjt 的帖子

别人是你呢还是所有人?一些人又是谁呢?MJ的主防宇宙第一在本论坛被当成笑话的,360公司在公开场合没说过这类话吧?
pianokjt
发表于 2010-12-27 14: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xiaofeizei 发表于 2010-12-27 14:07
回复 79楼 pianokjt 的帖子

别人是你呢还是所有人?一些人又是谁呢?MJ的主防宇宙第一在本论坛被当成笑话的 ...

是你把第一论当笑话还是别人,你又能代表所有人???先搞定自己的逻辑再说吧。
xiaofeiz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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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7 15: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2楼 pianokjt 的帖子

我当然代表不了别人,不知道你从何推出?我是根据卡饭大多数人的实际态度得出的,很多人把MJ等360官人的类似主防宇宙第一的话是当笑话对待的,现在又要将这些话等同于官方的声音,这是不是强盗逻辑?
pianokjt
发表于 2010-12-27 15:27:44 | 显示全部楼层
xiaofeizei 发表于 2010-12-27 15:10
回复 82楼 pianokjt 的帖子

我当然代表不了别人,不知道你从何推出?我是根据卡饭大多数人的实际态度得出的 ...

我也代表不了别人,但你请看这几个帖的回帖和大家的倾向再说吧,我也是从大家的态度李推出的。如果这几个帖里的很多人举的例子仍然不能说明不了问题,那么谁是强盗逻辑,未必吧。
再说了,大家抨击的很清楚,要分场合说,如果你认为卡饭是专业技术论坛,而且MJ屡次在技术讨论时发出这种言论,在这种场合合不合适不言而喻。
好,我也发个个人的声明,不代表任何人,我说360公司的员工MJ下班后,在专业技术论坛进行讨论时说出了“360主防宇宙第一”的笑话或不当言论,我希望360的员工MJ能够加强自我修养,为维护360公司的形象贡献自己的力量。如果360把这个论坛还当回事的话,希望好好约束自己的员工的言论。
pianokjt
发表于 2010-12-27 15:30:14 | 显示全部楼层
xiaofeizei 发表于 2010-12-27 15:10
回复 82楼 pianokjt 的帖子

我当然代表不了别人,不知道你从何推出?我是根据卡饭大多数人的实际态度得出的 ...

另外这个帖里还有个数字粉丝说MJ是大牛,他说什么,做什么公司无权过问,谁都管不了。
这种支持和观点,能行吗?这个才是根本的强盗逻辑!
xiaofeiz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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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7 15:33: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4楼 pianokjt 的帖子

好了好了,大家都各有自己的理由。我的态度是口水可以针对厂商和官人,但别喷到产品和产品使用者身上。MJ等官人的态度确实需要批判,但若说就等同于官方的声音还是不妥的,哪怕他在上班,毕竟他注册的ID的组别不是安软官人。这个区真是伤害了不少会员之间的感情,就到这里吧
pianokjt
发表于 2010-12-27 15:47:42 | 显示全部楼层
xiaofeizei 发表于 2010-12-27 15:33
回复 84楼 pianokjt 的帖子

好了好了,大家都各有自己的理由。我的态度是口水可以针对厂商和官人,但别喷到 ...

在这个区,你应该看到的大部分的都不是针对产品的。我也是相同的观点,软件是软件,公司是公司。
我也不会因为对360的厌恶而强行推荐别人卸载360。我也用过360卫士3年多。
不妥的言论是肯定的,但官人是实实在在的,真要抓字眼的话,那个楼主也没说这个等同于官方声音。
很多人包括我在那个原帖里都回复了很多例子,学过政治的都知道,人的属性本来就是社会人,独立只是相对的。做任何事说任何话,绝对会关联许多关系,这并非是我们这些普通网友能改变的。
好了,我也到此为止。
amyoubo
发表于 2010-12-27 17:43: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1楼 qiancp001 的帖子

是你没读懂31楼帖子的意思
bluelaser
发表于 2010-12-27 17:46: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bluelaser 于 2010-12-27 17:53 编辑
skepiwwb 发表于 2010-12-27 12:05
回复 66楼 bluelaser 的帖子

四家公司蒙在鼓里?瑞星不贿赂  于冰闲的蛋疼去整微点?

于兵制作伪证关四家公司何事?你的意思是不是有人在QQ上相约自杀,QQ就要被判罪这种思维?按这种思维QQ监控用户就是应该的。

模板明明是江民公司提供的,你看来没仔细看判决书啊。四家公司当然是蒙在鼓里的

……相信看了这么一长段,大家头都晕了,那我就来理清几点:
  一、微点案已经变成了某数字用来攻击对手的武器,已经变味了,某数字真的是在为互联网伸张正义吗?还是仅仅为了一已私利?
  请看360版舌战群儒:
  A、360vs瑞星:
  1、瑞星报告1(扣扣保镖存在四大后门),360:瑞星诬陷微点;
  2、瑞星报告2(360监控用户劫持引擎),360:瑞星诬陷微点;
  3、瑞星报告3(360软件中现万条隐私),360:瑞星诬陷微点;
  4、瑞星报告4(QQ没有监控和侵犯隐私),360:瑞星诬陷微点;
  5、......
  B、360vs金山:
  1、金山收费,360:为了用户应该免费;
  2、金山免费,360:金山是免费不彻底;
  3、金山:老子连家底都捐了(全面开源),360:极度危险(安全软件决不该开源,是对用户不负责——咦,360早在2006年时就公开承诺开源,那时候的360不是安全软件?);
  4、......
  C:360vsQQ:
  1、360:QQ侵犯隐私,QQ:......
  2、360:QQ不应该有广告,不应该......,为了用户我帮你净身算了,QQ:......
  3、几天后......
  QQ:奶奶的,惹老子,弄死你!360:为了用户,咱们俩还是别斗了,要和谐!!
  4、......
  二、微点案的宣判事实清楚,360确实在断章取义。
  通过网上四处可见的微点案判决书,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于兵威逼和利诱思麦特公司的张倩出具损失报告的具体过程齐坤问张倩公司电脑中毒有什么损失,张倩说没什么损失。于是他向于兵汇报说查到一个猎头公司,但没有什么损失。于兵说没有有形的损失,那就看看有没有无形的损失。齐坤为了完成任务,就引诱张倩作笔录说:“如果网断了你们要推荐的人没有推荐上去,你们有没有损失?”张倩于是说:“这么说是有损失。”于是齐坤说:“有一个软件公司传播病毒,你们的损失以后可以得到补偿。”于是张倩同意出一张损失证明。思麦特公司起初同意出一张8万元的损失证明,但于兵给齐坤的任务是取回10万以上的损失证明,于是齐坤要求改到10万。
  微点案中的伪证,都是这样出炉的。我们当然可以说“思麦特公司见钱眼开,见利忘义。”象老周所说的,是做伪证的公司之一。可如果是你,你中毒了,你认为你自己有没有损失?你会不会夸大损失?照这个思路,红衣教主完全可以代替任志强来说“大实话”,将所有要求拆迁补偿的人打成“泼妇刁民”。
  老周的另一个谎言是“金山公司,就是在其中做伪证的公司之一,而且是最主要的一家。”那我们来看看判决书中对此的描述:
  他打电话给金山公司的李铁军、启明星辰公司的蔡晶晶、赛门铁克公司的黄建,要一个2005年上半年特别是五六月份,病毒特别是蠕虫、木马局部高发的病毒分析材料,后金山公司提出不会写,他向于兵汇报,于兵让其找张鹏云拷贝江民公司的,但文字不能一样,主要意思得一样。他从张鹏云处拷贝江民公司报告作为模板,让赵大鹏给李铁军、蔡晶晶和黄建发的电子邮件。并打电话告诉他们文字一定要改动,但主要内容和意思不能变。金山公司和启明星辰公司写好后盖章快递过来,赛门铁克公司在境内没有病毒监测网,没有出具材料。过了一段时间,于兵让他找江民公司弄一个7月份病毒明显下降的病毒分析,他打电话联系了严绍文,后严绍文写好盖上章给其快递过来。江民公司的报案材料是张鹏云取来的,其中的IP地址段不经过侦查不能发现。
  好了,局部病毒高发的报告模板取自江民公司,后面一份病毒下降的报告更是只有江民公司出具。跟在江民公司后面抄报告打酱油的金山,如何变成了伪证的主要炮制者?法院也只判了于兵和齐坤等人犯有伪证罪,判决书中也详细记录了于兵等人劝诱获取材料甚至篡改证据材料将专家签名“移花接木”的事实,可老周却无视事实,私设公堂,是为了什么用心?
  更有360的支持者声称逐句研读判决书,发现有两个疑点——疑点一:金山公司在明知道自己的技术能力无法在监控病毒时到达具体的IP地址段的情况下其员工李铁军仍然签字认可了技术可能性。同时金山员工李铁军当时在重要的伪证会议"827会议"做出的专家表态存有极大疑点。这次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成为了"微点冤案"中重要的伪证。疑点二:金山公司在明知病毒疫情报告内容为虚假的情况下仍然授意其职员李铁军加以经办,并加盖公司印章生效。金山公司出具的《关于2005年上半年我市爆发病毒情况的说明》系于兵提供金山公司知道此报告是虚假的但是依然加盖了公章。这个疑点也构成了另一份假证进而导致了田亚葵被非法拘禁长达11个月之久。
  这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关于疑点二,前面我抄录的判决书原文已经清楚地表明,是金山根据江民的报告为模板写的,一方面金山丝毫没有能力去识别这个报告是不是虚假,当时江民和瑞星是行业的老大,金山敢质疑吗?所以金山不可能在明知病毒疫情报告内容为虚假的情况下授意李铁军去办理。另一方面,中国的企业在面对官方授意制作文件的情况时,有多少能够反抗的理由和胆识?赛门铁克因为在境内没有病毒监测网才金蝉脱壳的,别的公司没有正当理由,能拒绝上级主管部门授意进行的表面上毫无危害的行为吗?从根本上说,夸大病毒疫情是每一个互联网安全企业都做过的事,你360也不是夸大其辞,炒作根本没有在中国境内大规模传播的“超级工厂”病毒,结果被卡巴揭了老底恼怒万分还居然有脸去起诉卡巴吗?怎么又振振有词地说起别人来了
  关于疑点一。判决书原文中说得更为明确:
  于兵让他搞一个专家论证,但是别找瑞星公司的人,他请了江民公司的严绍文、金山公司的李铁军、赛门铁克公司的程智力、启明星辰公司的蔡晶晶。于兵就专家需要论证的问题给其列出一个单子,一共有七个论证提纲:包括一是木马和蠕虫是不是计算机病毒;二是蠕虫和木马造成的危害;三是蠕虫和木马中毒的现象;四是病毒样本在一个公司的地位和作用;五是与62116828的ADSL在同一物理设备上的15个用户中毒是否可以确定是62116828的ADSL传播的。他请了一个速记公司来记录,论证时他介绍案情,没有把全部案情作介绍,没有提到东方微点公司和田亚葵。专家根据他提到的情况发表意见,论证前和论证中没有给专家提供材料。论证后速记公司把电子版拷贝给张智勇,他打印出两份由四位专家在最后一页签字,他把纪要(会议纪要)拷贝到移动硬盘里,会后他把论证会纪要给于兵看,于兵说格式不对,而且要有一致性的专家意见,让他修改。他修改后形成一份新的论证纪要,于兵说不用找专家重新签字。他就做了一个伪造,把专家在打印记录签字一页附到他所修改的纪要后面,并把专家意见“基本可以确定”修改成了“可以确定”
  判决书中也清楚地记下了李铁军的证词,证明法律承认了李铁军的说法,并且这一法律承认的证言是判定于军等人罪行的铁证,如何有人能颠倒黑白反倒说是李铁军“作伪证”
  证人李铁军的证言证明:他参加过三四次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组织的专家论证会,叫得上名字的民警就是齐坤。2005年8月27日《计算机病毒专家论证会纪要》的到会专家签字“李铁军”是他签的,在这次专家论证中,ADSL用户62116828是否会一定感染与其使用同一公共物理设备上网的其它15家ADSL用户的论证议题,他当时的意见是“有这种风险”或“可能”,肯定不是肯定性意见,不可能说“可以确定”,因为无论从当时实际情况还是技术角度都不能作出肯定意见,他印象中其它出席的专家也没有说“可以确定”,都说的是“可能”。
  由此可见,在技术条件不能监控到具体IP地址的情况下,是于兵等人把专家认为“有可能”改为“基本可以确定”,签字后又直接改为“可以确定”,然后把专家签字移花接木到修改后的会议纪要后面,这一情况是李铁军等人完全不知情的。不知道这些360的支持者们睁眼说瞎话私下里给李铁军“判罪”是为了什么?他们有没有权利这么做?于兵等人都承认——在这些获取材料以及召开认证会的过程中,他们没有提到东方微点公司和田亚葵,那么红衣教主如何能确认金山当时洞悉一切,是刻意要借此来打击竞争对手呢?难道于兵等人对此都浑然不知?背后的一切是金山操纵瑞星和于兵等人这么做的?这也太象起点小说了吧?
kevinbo
发表于 2010-12-27 17:59:30 | 显示全部楼层
当个笑话得 了,还真当真了
他说宇宙第一就宇宙第一了?他说全国第一就全国第一了?还真把他当回事了
数字说话从来都是向前看的,以前讲过什么,他什么时候承认过了?当个xx,放了就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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