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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360造谣抹黑QQ判罚40万 严打之下非法公关仍猖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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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xxdr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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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7 18:59: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byxxdrls 于 2011-4-28 12:00 编辑

http://car.xhby.net/system/2011/04/27/010904687.shtml

360造谣抹黑QQ判罚40万 严打之下非法公关仍猖獗
  2011-04-27 18:20:46
  今天是世界知识产权日。去年沸沸扬扬的“3Q”事件中的腾讯诉360不正当竞争案,在今天迎来了一审判决。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认定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等三个被告不正当竞争,判令其停止发行使用涉案的“360隐私保护器”V1.0Beta版软件,连续30日公开消除因侵权行为对原告造成的不利影响,并且赔偿损失40万元。
  朝阳法院的一审判决实际也是对去年360与QQ之间的竞争行为性质的司法认定。判决书中认定,“360隐私保护器”监测提示用语和界面用语,以及“360网”上存在评价和表述,采取不属实地表述事实、捏造事实的方式,具有明显的不正当竞争的意图,损害了腾讯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构成商业诋毁。
  可就是在社会各大媒体纷纷对这一案件进行报道时,却发生了一段小插曲。
  有网络媒体人士透露,接到北京市政府新闻办的电话,要求对这一判决的新闻报道予以删除,并且言辞凿凿地声称,只管网络媒体,不管传统媒体。社会人士都明白,法院对两个企业市场竞争纠纷的判决,不涉及到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等问题,政府部门是绝不会出现出面要求删除这样一份新闻报道的。反而,政府应该鼓励对这一案件的宣传报道,引导网络社会建立正常的竞争秩序。只有可能是有人冒充政府新闻主管部门要求删帖,这是目前猖獗的非法网络公关的手法。
  长期以来,非法网络公关一方面利用不正当手段打击竞争对手、歪曲捏造事实进行敲诈、通过话题炒作制造虚假网络民意牟利、从事私下交易牟取非法利益等,另一方面也采取各种欺诈手段来删帖、阻止对自己的客户企业不利的新闻报道传播,妨碍广大网民对客观事实的了解。
  删帖的手法多种多样。曾经就有公关公司冒充新华社公函来删帖,是利用了网站与始发媒体在签署供稿协议时“无条件地删除指定信息”的承诺。而假冒北京新闻办的电话要求删帖,则是在利用我国的网络新闻管理体制。电话被假冒在目前现有网络电话技术下是可以轻松实现的。
  为保护网友遭遇非法公关威胁,在这里隐去名字.
  网友的猜测似乎也是根据法院公告不让发布绝不可能出现在一个法制社会中国。
  令笔者感到吃惊的是,目前正处在国家严厉打击非法网络公关的时期,竟然还有人做出如此违法行为。中央外宣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等四部门从今年4月中旬起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为期2个月的整治非法网络公关行为专项行动。有人敢铤而走险,说明背后的利益巨大。
  由此可见,要想整治非法网络公关行为,必须要斩断其利益链。如果只是紧紧简单地打击处理违法网络公关公司及个人,站在幕后的“客户”仍然逍遥法外,就会有更多的非法网络公关出现。必须要加大对这些“客户”的惩治力度,让其回到正常的市场竞争轨道上,不敢随意动用非法网络公关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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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dzwindows.com/2011/04/28/28869.html

有趣的是,在360败诉后,华军软件主编米晓彬同学就在微博上透露:“刚接到bj新闻办的电话,说企鹅和数字官司的文章必须删掉。我说那么多网站和纸媒体都转载了,你撤得过来么?她说,就管网络,平媒不管。哎,谁都不容易,还有谁接到了电话?”,随后又微博网友表示这八成是公关公司的伎俩,是有公关公司用假冒的方式。不知道这是否又与非法公关存在直接关联?想必政府还没必要这么大张旗鼓的去删网文吧。


小紫英
发表于 2011-4-27 19:03:36 | 显示全部楼层
腾讯公关这文章不错啊,水平快赶上金山了,不过还差点
我叫MT
发表于 2011-4-27 19: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事还有人关心啊
轻巧夺命
发表于 2011-4-27 19:43:21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在不久以前,国内安全软件间的口水还是很少的,水军这个词貌似也不存在。
你想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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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7 19:47:14 | 显示全部楼层
去报案呀
wenjuner
发表于 2011-4-27 20:50:5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这标题,刀光剑影的,吓得郡主直哆嗦~~~

这样带有明显倾向性的文章,多半是枪文~~花钱发出来的,背离了基本的新闻原则,看看标题就知道下面要如何组织语言、编造事实来支撑作者的观点了。

难怪连媒体的名称和记者的署名都木有~~~
wenjuner
发表于 2011-4-27 20:52: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楼 小紫英 的帖子

这种标题里面就这样赤裸裸的喊打喊杀,刀光剑影的枪文,水平低劣的难以让人想象~~
不知道花了几块钱买的~~
byxxdr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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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27 20:53: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楼 wenjuner 的帖子
新华报业网是江苏第一大网络媒体,依托新华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的新华日报、扬子晚报、南京晨报等12报6刊,拥有无可比拟的新闻信息资源。

为保护网友遭遇非法公关威胁,在这里隐去名字.

以此类推,为了保护自己。。。。。。。
wenjuner
发表于 2011-4-27 20:57: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楼 byxxdrls 的帖子

新华社发的稿件还差不多,这种扯起大旗当虎皮的网站,郡主本人就是新闻工作者,还不知道他的底细?貌似新华社之类的是羞于登载这样的枪文的~~所谓的保护自己??难道害怕数字到江苏去抓记者???笑死了~
byxxdr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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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27 21:03: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楼 wenjuner 的帖子

要是上了新华社,呵呵,没好果子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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