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灰色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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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对会员jeef2045的处罚是否过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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猴纸
发表于 2011-6-24 09:04:23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引以为戒························
Shirou
发表于 2011-6-24 09:33: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hirou 于 2011-6-24 09:34 编辑
黑羽 发表于 2011-6-23 22:43
要发两个,三个,四个,五个,六个,七个......才永封?否

卡巴区正处于非常时期,一切不利于版区讨论 ...


还是停留在说道理的阶段,我只是想知道你当时这样做出永封依据的版规是哪条,你要觉得版规不合理或者处于严打完全可以修改版规,但修改前必须得按照老的版规做出决定,而不是按照自己想的,你说你很谨慎,我也相信,但不知道这次你是否过于依赖了自己的主观判断和版主权利而无视了版规对于整个论坛(包括版主)的约束作用呢
佐仓濑津美
发表于 2011-6-24 10:23:34 | 显示全部楼层
ID不变 发表于 2011-6-23 22:18
这个广告的危害明显很低,就算是性质恶劣的广告.一次违规是否应该永封?(注册就是为了发帖的另当别论.) 是否该 ...

有一点我可以确定,不同版主对广告的处理是不同的,这是有自由裁量权的
佐仓濑津美
发表于 2011-6-24 10:26:33 | 显示全部楼层
Shirou 发表于 2011-6-24 09:33
还是停留在说道理的阶段,我只是想知道你当时这样做出永封依据的版规是哪条,你要觉得版规不合理或者处 ...

版主难道不是依赖主观判断而是完全按照版规进行格式化操作的嘛?如果这样的话版主跟机器有何不同?
这点自由裁量权都没有?那迎客厅全部都是类似灌水的无意义回复,是不是要按照灌水进行处理一人-2JY?
Shirou
发表于 2011-6-24 10:31: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hirou 于 2011-6-24 10:38 编辑
佐仓濑津美 发表于 2011-6-24 10:26
版主难道不是依赖主观判断而是完全按照版规进行格式化操作的嘛?如果这样的话版主跟机器有何不同?
这点 ...


是在版规的规定的处理范围内才能操作,比如扣经验,魅力,可以根据情况由版主决定是扣经验还是魅力,但是如果只是扣经验到扣魅力的违规范围,版主执行永封,就是违反了版规进行的操作,同样,回你一句,以后是不是纯表情回复的版主也可以进行永封处理了?
PS:卡饭不是只有-2exp和永封两种操作
佐仓濑津美
发表于 2011-6-24 10:41:22 | 显示全部楼层
Shirou 发表于 2011-6-24 10:31
是在版规的规定的处理范围内才能操作,比如扣经验,魅力,可以根据情况由版主决定是扣经验还是魅力,但 ...

纯表回复,其实我个人支持采取第一次提醒,第二次-50JY附带思过1天处分,第三次以后-1ML附带7天思过处分,多次故意纯表的,永封
不要说我手重,论坛风气不好的原因是什么?无视版规。为什么会无视版规?轻微违规即使是屡犯,也没看到过有什么加重处分,像两连就是-2JY了事。每次都是-2JY,违规成本那么低,与此而来的态度是什么?是可以随便违规,反正经验有好几千好几万,扣2点算什么?然后随之而来的就是心情不好的时候明知故犯,心情好的时候也明知故犯。
即使是不算很轻微的违规,比如口水、人身攻击,情节较轻的都只是屏蔽,然后-50JY,那敢情好啊,50JY算什么啊?继续骂!
你可能不觉得现在论坛处于“乱世”,但是我觉得就是这样。乱世用重典,不用,就越来越乱。为什么擦边球会越来越多,不觉得跟处罚较轻有关系吗?-1ML算个毛线?-11ML才能永封呢~
牺牲少数会员的利益,造福大部分会员,你认为是不妥当的吗?还是说,你认为法理一定要大于情理?
ybb
发表于 2011-6-24 10:50: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事情看了一下各位的意见,感觉还是某个版主说的对,处罚稍重了些。
建议给当事人一个机会。
Shirou
发表于 2011-6-24 10:52:49 | 显示全部楼层
佐仓濑津美 发表于 2011-6-24 10:41
纯表回复,其实我个人支持采取第一次提醒,第二次-50JY附带思过1天处分,第三次以后-1ML附带7天思过处分, ...

显然要立足于版规,我说了,版规不仅仅是规范会员用的,也是明确规定了版主处理的范围和方式,版规得是长效的,明确的,不是今天我版主想这样做就这样,明天觉得那样好就那样处理,你的处理方式我不置可否。
佐仓濑津美
发表于 2011-6-24 11:05:47 | 显示全部楼层
Shirou 发表于 2011-6-24 10:52
显然要立足于版规,我说了,版规不仅仅是规范会员用的,也是明确规定了版主处理的范围和方式,版规得是长 ...

所以我不满意的是版规。就目前的版规而言,对于故意违规行为的处罚,和非故意违规行为的处罚是一样的,无法区别其主观恶意程度。
乐活
发表于 2011-6-24 11:48:36 | 显示全部楼层
屁颠屁颠 发表于 2011-6-23 12:24
您又岔开话题了
我在向您请教
有没有什么方法能解决所有问题?

说句话,斑斑别不爱听,绝对没有别的意思了!

其实如何解决广告问题恰恰应该是版主和管理者以及管理团队应该好好研究和探讨的问题。普通会员也就是提提意见而已。

其实你俩的对话我昨天就想回复的,但是你俩讨论的有点偏离楼主的主题了,楼主的意思很明确“永封处罚是否过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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