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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区] 太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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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juner
发表于 2011-7-21 20:04: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投诉区 [投诉] 【应用交流】看看这个够的上违规标准么一帖中,我被扣除一魅力值,本人甚感委屈。理由如下:
     我在楼下的朋友装了各种数字装备,我该拯救他吗?11楼参与讨论,flyinbed无缘无故的在12楼首先出言不逊。首先使用“LS像狗皮膏药一样。。。。。。”实施人身攻击。
2.jpg
我首先向版主举报,版主sadfish5在20:03通过系统提示告知我处理结果。:狗皮膏药虽然但“狗”字,但最多只算个中性词。帖子关闭。感谢举报   
1.jpg

等我回复的时候该帖子已经关闭,无法回帖,既然版主如此解释,于是我PM flyinbed,针对其所谓的狗皮膏药进行回复,
借用他的 狗皮膏药的指责,回复说:狗皮膏药??我看是良药贴在狗皮上吧~~看清楚了~~是狗皮啊!!!!哈哈
就是flyinbed在举报中所谓的我实施人身攻击。
3.jpg

chow2006随后给出的处罚结果是:我的 PM內容属于人身攻击,并且扣除魅力值1,给出的理由如下:
PM內容属于人身攻击。
符合“论坛基本制度”中
——4. 惩罚性操作指导办法及细则
——(4) 以下行为适用 3 级操作做为初次违规时的操作
● 人身攻击, 谩骂, 恐吓他人的行为. 当双方均涉嫌人身攻击时, 无论先后,一并处罚.
按照规定,对被举报人处以-1魅力的处罚。

-------------------------------------------------------------------------------------------------------

对此我深感委屈,特申请复议:
    1、在flyinbed首先实施人身攻击,我举报,应用区版主认定不属于人身攻击的情况下,我借用他的话为自己辩解是否属于人身攻击?既然原话都不属于人身攻击,针对此话的辩解怎么就慕名奇妙的成了实施人身攻击?如果是我的PM内容属于人身攻击,是否意味着应用区版主的处理一开始就是错误的?
   2、就算是此PM属于人身攻击,那么flyinbed在原帖中的内容是不是人身攻击?是否也要一并处理?为什么单单对我实施处罚,公平何在?版规何在?

     请求事务委员会复议,还我一个公道,谢谢~
   












     
sadfish5
发表于 2011-7-21 20:56:28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个人对于尺度的把握是不同的~~~
同样一件事,有的人受的了,有的人受不了~~~
个人认为“你怎么像狗皮膏药一样“暂时还没有称得上人身攻击~
跟,你怎么老缠着我,差不多~
但楼主PM回击的,确实有些过了~

退一步海括天空呀~~~
个人认为 chow2006 判罚没有问题~
wenjuner
 楼主| 发表于 2011-7-21 21:01:32 | 显示全部楼层
sadfish5 发表于 2011-7-21 20:56
每个人对于尺度的把握是不同的~~~
同样一件事,有的人受的了,有的人受不了~~~
个人认为“你怎么像狗皮膏 ...

既然版主认为  LS像狗皮膏药一样 不算人身攻击,那么引用他的话,把膏药改成良药,人身攻击在哪个地方?

请问版主和适应会:LS像狗皮膏药一样……这样的话如果不算人身攻击了,是不是以后也可以这么说了??




补充内容 (2011-7-21 21:03):
狗皮膏药不算人身攻击,狗皮良药倒算是人身攻击了……这是哪门子的事情?
sadfish5
发表于 2011-7-21 21:03:13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多人可能认为帖子不应该出现在应用交易区~我也觉得。。但我还是想引导他们,看问题不能这么片面,这么偏激。但到有人说,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我也表示支持了。。。
其实当时应该把帖子移回国内区,估计立马就被锁了,也没有后面这么多事儿~~

也许两人早有恩怨,当wenjuner出现时,当时帖子的楼主突然就说“狗皮膏药”了~~

我一看事情不对,就锁掉了~~


希望两人能冷静下来看待问题。
wenjuner
 楼主| 发表于 2011-7-21 21:07:27 | 显示全部楼层
sadfish5 发表于 2011-7-21 21:03
很多人可能认为帖子不应该出现在应用交易区~我也觉得。。但我还是想引导他们,看问题不能这么片面,这么偏激 ...

我很冷静的点了举报按钮,得到的答复就是不算人身攻击~~帖子被锁,才pm回复的。
这样还不算理智吗?我PM的内容也没有无端的破口大骂,而是引用他的回复内容, 同样是狗皮,别人的膏药狗皮就是中性,我的良药狗皮就是严重的人身攻击行为?

太委屈~~太委屈~~太委屈~~
sadfish5
发表于 2011-7-22 00:03:5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有关部门没人出来吱声,我表示我也狠纠结~~~~
虽然不是直接投诉我,但也我有关。。。

表示关注。
azazkjkj
发表于 2011-7-22 02:24:06 | 显示全部楼层
按顺序来说,是对方先辱骂自己的,然后你引用对方辱骂自己的言论之后就成了你间接辱骂对方了。

其中逻辑关系,望lz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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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人 -50 抱歉之前操作有误,不相关回复-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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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juner
 楼主| 发表于 2011-7-22 07:59:49 | 显示全部楼层
azazkjkj 发表于 2011-7-22 02:24
按顺序来说,是对方先辱骂自己的,然后你引用对方辱骂自己的言论之后就成了你间接辱骂对方了。

其中逻辑 ...

就算是这样,那为何只处罚了我一个人,事先挑起冲突的肇事者怎么安然无恙呢?
这样的处罚如何体现公平正义?如何让人心服口服?
wenjuner
 楼主| 发表于 2011-7-22 08: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sadfish5 发表于 2011-7-22 00:03
这个,,有关部门没人出来吱声,我表示我也狠纠结~~~~
虽然不是直接投诉我,但也我有关。。。

没啥纠结的,平常的一次申请复议而已。有法可依,依法判决即可。
版主依据版规做出判决,SYH成员按照他对版规的理解实施处罚。作为被处罚一方,我持异议,根据版规申请复议,坐等“最高法院”做出终审。一切都是在版规和法制的轨道上,在阳光下公开运作,这样不是很好吗?

国家不是一直在提倡依法治国,呼唤法制吗,在虚拟的卡饭社区,我想这也是一次法制的洗礼。不管对于本ID还是对于当事的另一方,以及后来者,都是一件有意义的事情,你说呢?
74011219
发表于 2011-7-22 09:10:1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君主,挽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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