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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建议卡饭活动中去掉最终解释权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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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ng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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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 18:43: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题,我发现每个卡饭的活动中的注意事项都会有最终解释权这条条款。我认为作为一个有影响力的论坛,对于这种违反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的霸王条款,应该以身作则的去掉它!不知道大家有何意见?
a8181811
发表于 2013-1-1 18:44:28 | 显示全部楼层
活动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liang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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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1 18:55:36 | 显示全部楼层
a8181811 发表于 2013-1-1 18:44
活动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不是说这是违法的霸王条款么?
a8181811
发表于 2013-1-1 18:56:23 | 显示全部楼层
liangxy 发表于 2013-1-1 18:55
不是说这是违法的霸王条款么?

霸王太多了,没办法
皮在痒
发表于 2013-1-1 19:04:51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来没人用过这一条
wwdboy
发表于 2013-1-1 19:35:2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例行公事
threatfire
发表于 2013-1-1 22:25: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图案不代表实物
法外制裁者
发表于 2013-1-1 22:29:26 | 显示全部楼层
合同法都搬出来了
liang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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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1 22:34:13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外制裁者 发表于 2013-1-1 22:29
合同法都搬出来了

确实如此,我看百度百科说的
法外制裁者
发表于 2013-1-1 22:40:56 | 显示全部楼层
liangxy 发表于 2013-1-1 22:34
确实如此,我看百度百科说的

再仔细想想吧

例如,A厂商举办了一次活动,奖品为1个iPhone。假设活动过程出现了一些问题,必须发放2个iPhone。那么你觉得谁来为第二个iPhone支付费用呢?
假设1,合作厂商,结果是超出预算,通常实际沟通操作的都不会是财务。也就是说那个员工要面临去和财务解释的麻烦,最终就算他能批下来给会员第二个iPhone,他也不太愿意下次再来冒风险和这个论坛搞活动了。
假设2,版主负责,版主都是义务的,让他来负责?直接导致所有版主再也不敢举办活动了。
假设3,论坛负责,这个更离谱,直接导致论坛也不会再搞活动了。

再然后论坛还有活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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