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尘梦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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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多做一些有益于缓解矛盾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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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loko
发表于 2013-1-9 19:01:5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违规要分两种类型来看待:
1.纯粹的单方面违规:无意义回复,自顶,攻击某一物(非会员)等。
这类问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结合版主的权限,做一些权限范围内的调整。

2.会员之间的口水:
一但双方撕咬,必须各打50板, 然后,再来识别谁对谁错。严打:双方互攻。
一但单方攻击会员,必须严肃处罚攻击方。


劝架这方面我不在行,说的不对,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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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色烟雨夜朦胧 + 1 感谢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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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丶舞白衣
发表于 2013-1-9 19:0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采纳,可惜我说了不算
佐仓濑津美
发表于 2013-1-9 19: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尘梦幽然 发表于 2013-1-9 16:12
嗯。。
这来自于美国某州的交通法规。申诉后基本上都会给予一定罚款金额的减免。其本意就是通过鼓励申诉 ...

那我想请问你,你犯规的几率减小了吗?

如果一次两次还可以认为是大家误会比较多,你这几个月来在投诉区有几次投诉?你难道没有考虑过为什么每次都是你吗?

被处罚以后,永远都是在别人身上找原因,总能找到一点借口免去自己的责任。你的发言就一点问题都没有吗?奶茶版主是那种无可无不可的性格,所以他也不计较,碰到纠结一点的会员,肯定就投诉你了。到时候我看你怎么用“取得他人谅解”的理由申请免罚?

平常讲话就要谨言慎行。这处罚确实偏重了,但是判定为人身攻击是绝对无误的,哪里来这么多理由?搞的好像你这样说话完全没错一样的。对熟悉的人自然可以随意开玩笑,你跟奶茶熟悉?就像我被人骂了从来都是笑笑就过去了,你觉得我是真的不在意吗?只不过身为版主,应该装作大度的样子而已。

自己想清楚该怎么在论坛说话,该怎么改变你自己。大多数人对你的态度并不和善,似乎并不是大多数人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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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pzy + 1 淡定!这么激烈的口气,LZ的好意也变恶意了.
尘梦幽然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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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梦幽然
 楼主| 发表于 2013-1-9 19:36: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佐仓濑津美 发表于 2013-1-9 19:10
那我想请问你,你犯规的几率减小了吗?

如果一次两次还可以认为是大家误会比较多,你这几个月来在投诉 ...

哈?多数人态度对我不和善你是从哪里民调来的结果哈?斑竹,这话私下说说就算了,你可以代表60余万卡饭饭友吗?
就事论事,我这里只是搬了人家的规定,具体要不要写进投诉区版规是斑竹和事务会们商量决定。
存在即合理嘛
不过接受你关于我的建议。会尽量改善。
再说投诉
我为我自己辩解本身没什么问题吧?就像法庭上为自己辩护,哪个不是这样?有的人经常被扣分人家只是不投诉罢了,比如曾在国内区频繁活动的某技术强人。你们斑竹很难封得了他,因为他有技术。是你们认为的“论坛活的灵魂”。
再说取得谅解。
这是我国现行法律,这你都喷?好吧,你将来如果有机会成为人大代表的话你可以去建议,去公投,看看这有多少人会支持处罚后不考虑受害人的利益和犯罪者的感受?
要是全部按没有谅解环节的法律程序来,那一切只是在满足受害人报仇的心理,而没有解除或减轻对受害人的伤害。也没有给诚心悔过的罪犯机会。这种粗暴的处理方法是浮躁的源头。
我本来想举伊斯兰法的例子,后来想想算了,又要浪费好多时间。。而且外国史我拼不过别人,那就算了。

或许我的回答有不少可以攻击的漏洞
或许我并不能做到完全一一回应你的关切
抱歉
尘梦幽然
 楼主| 发表于 2013-1-9 19:37: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明月丶舞白衣 发表于 2013-1-9 19:02
很好,采纳,可惜我说了不算

寒,你在生气吗?
尘梦幽然
 楼主| 发表于 2013-1-9 19:40:0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yloko 发表于 2013-1-9 19:01
我觉得违规要分两种类型来看待:
1.纯粹的单方面违规:无意义回复,自顶,攻击某一物(非会员)等。
这类 ...

嗯。。挺中肯的。
我所说的步骤都可能放在版主现行处理规章中的最后一步
yloko
发表于 2013-1-9 19:50:39 | 显示全部楼层
尘梦幽然 发表于 2013-1-9 19:40
嗯。。挺中肯的。
我所说的步骤都可能放在版主现行处理规章中的最后一步

对与会员的攻击,不太会采用“申请获得原谅”的方法,,

对某一物,的话,倒是可以考虑一下怎么实行你说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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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丶舞白衣
发表于 2013-1-9 20:05:50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生气,我都一荣誉的闲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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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梦幽然 + 1 向荣誉教宗(主)、版主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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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梦幽然
 楼主| 发表于 2013-1-9 20:17:5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明月丶舞白衣 发表于 2013-1-9 20:05
没有生气,我都一荣誉的闲人了

一年前,我第一次遇到你的时候,你和我说了类似的话。
后来一直闲到现在
其实吧
你只是忙里偷闲罢了?
尘梦幽然
 楼主| 发表于 2013-1-9 20:18:2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yloko 发表于 2013-1-9 19:50
对与会员的攻击,不太会采用“申请获得原谅”的方法,,

对某一物,的话,倒是可以考虑一下怎么实行你 ...

我觉得都可以啦。当然执行过程需要进一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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