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d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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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如果腾讯赢了,那中国互联网就输了(短命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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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UD
发表于 2013-12-2 21:02:29 | 显示全部楼层
数字赢了估计也就是TX和数字的市场地位互换而已,对网民来说没太大区别。
cobrayang
发表于 2013-12-2 21: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腾讯输了,LZ依然会用QQ。。。
破军
发表于 2013-12-2 21:24:1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腾讯赢了,那中国互联网就输了;

如果腾讯输了,那中国互联网就完了。
血魔鸳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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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 23:14: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alfchin13 发表于 2013-12-2 16:46


腾讯如果赢了只能证明,利用非法手段攻击对手软件迟早会遭报应的。。。360这次玩过火了
顺便还能提供一个标杆,面对对手恶意攻击自己能采取的反击活动的尺度,再也不会是360攻击只能乖乖挨打的地步

你说的是另一个案子,事实上腾讯已经在进行诉讼了。这是两个不同的案子,要搞清楚,这个案子是360告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与扣扣保镖的案子没有任何关系,不能什么都混为一谈。这个案子最大的焦点就是腾讯有没有垄断地位,一审将这个问题放大到了全球市场,虽然判腾讯没有垄断,但明显是站不住脚的。但二审改判可能性不大,主要原因是不敢拿这些垄断企业开刀,可以想象以后中国互联网会被这些垄断寡头所控制,各个中小企业甚至于整合中国互联网行业想要有出头之日?难于上青天啊来自: Android客户端
alfchin13
发表于 2013-12-2 23:33:1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lfchin13 于 2013-12-2 23:39 编辑
血魔鸳薏 发表于 2013-12-2 23:14
你说的是另一个案子,事实上腾讯已经在进行诉讼了。这是两个不同的案子,要搞清楚,这个案子是360告腾讯滥 ...


这两个案子其实是因果关系
扣扣保镖如果侵权行为被法院确认,则腾讯不兼容是出于正当理由,属于反垄断法例外事项,为法律所允许。
如果扣扣保镖的行为不认为是侵权,则腾讯的不兼容无正当理由,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一审的相关市场判断我觉得站不住脚,腾讯明显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但是有市场支配地位实施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不一定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自己可以去查阅一下刑法286条、正当防卫、反垄断法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条件。
这个不是垄断寡头不敢动手的问题,如果平白无故对360不兼容,几个亿罚单早开了。发改委开的反垄断罚单也不少了
血魔鸳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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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3 08:54: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alfchin13 发表于 2013-12-2 23:33


这两个案子其实是因果关系
扣扣保镖如果侵权行为被法院确认,则腾讯不兼容是出于正当理由,属于反垄断法例外事项,为法律所允许。
如果扣扣保镖的行为不认为是侵权,则腾讯的不兼容无正当理由,涉嫌滥用

一个是腾讯告360不正当竞争,另一个是360告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主体都不同怎么可能会是因果关系?退一步说是因果关系也不能混为一谈,只能另案处理。就比如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样,不能混为一谈,两个判决是独立的互不影响的。本案中的争议点是腾讯是不是有市场支配地位,有没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腾讯不兼容360没有直接关系,腾讯不兼容360只是一个导火索而不是整个案子一直在争议的“腾讯有没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唯一体现,事实上在法庭上360提出的“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血魔鸳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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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3 09:01: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alfchin13 发表于 2013-12-2 23:33


这两个案子其实是因果关系
扣扣保镖如果侵权行为被法院确认,则腾讯不兼容是出于正当理由,属于反垄断法例外事项,为法律所允许。
如果扣扣保镖的行为不认为是侵权,则腾讯的不兼容无正当理由,涉嫌滥用

接上帖,事实上360在法庭上提出的“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证据有很多,恰恰是不报告腾讯不兼容360这条,因为这已经是另外一个案子了,另案处理了。腾讯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但一审法院显然不这么认为,二审改判的可能性不大,也就是说不会承认腾讯的市场支配地位,客观上已经在纵容垄断打击弱小了。发改委?你见过他对两桶油,对三大电信运营商,对银行开出过罚单?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血魔鸳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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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3 09:01: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alfchin13 发表于 2013-12-2 23:33


这两个案子其实是因果关系
扣扣保镖如果侵权行为被法院确认,则腾讯不兼容是出于正当理由,属于反垄断法例外事项,为法律所允许。
如果扣扣保镖的行为不认为是侵权,则腾讯的不兼容无正当理由,涉嫌滥用

接上帖,事实上360在法庭上提出的“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证据有很多,恰恰是不报告腾讯不兼容360这条,因为这已经是另外一个案子了,另案处理了。腾讯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但一审法院显然不这么认为,二审改判的可能性不大,也就是说不会承认腾讯的市场支配地位,客观上已经在纵容垄断打击弱小了。发改委?你见过他对两桶油,对三大电信运营商,对银行开出过罚单?来自: Android客户端
abz1234
发表于 2013-12-3 09:18:22 | 显示全部楼层
疼孙流氓谁也挡不住
alfchin13
发表于 2013-12-3 11:00:32 | 显示全部楼层
血魔鸳薏 发表于 2013-12-3 09:01
接上帖,事实上360在法庭上提出的“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证据有很多,恰恰是不报告腾讯不兼容360这条 ...


笑话了。。。
自己查阅反垄断法,对于两桶油、三电信行业是属于国家安全相关,属于反垄断法豁免项目
360纯粹是想提高知名度而已,搞得自己很弱小一样,其实就是一个闹剧。
那么多证据,最后指向的是不正当竞争,而不是所谓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这么说吧,360想起诉腾讯不正当竞争,结果发现难以下口(难得有一个疑似不正当竞争的事项还因为自己侵权在先而无胜诉可能)。那只能抓住一般人的心理,制造一个轰动性的案件。无论胜负,360都达到了上头条的目的。
论不正当竞争,无人能超过360。现在是时候画上一个句号了。
如果360胜诉了,那才是中国法制史上的悲哀。以30万元代价通过强行卸载竞争对手软件占领市场,怎么看怎么划算。360从来都不是弱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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