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271200017
收起左侧

[分享] 360被疑“传播病毒” 两病毒制造者被刑拘

 关闭 [复制链接]
271200017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6 20:27:20 | 显示全部楼层
ddxuchen 发表于 2014-11-16 20:19
请你不要再混淆视听了,自家后院是错误的说法。
投资方不是管理者,也没有任何隶属关系,和360公司本 ...

我上午意思是说360在此事上存在管理问题和技术问题;   如果是刚传播,立即被阻止,那么别人会认为是没什么过错;但是问题是藏了这么久,被美国人公布后,才报案;要是别人不公布,那不是要藏10年20年?
Tarchia
发表于 2014-11-16 20:27:48 | 显示全部楼层
271200017 发表于 2014-11-16 20:08
占股超过25%还不算大股东?

还是我上边说的那句,股东是负责收钱的,360不负责管理麦芽地,那这事儿跟360有什么关系?
其次,如果按你的逻辑,很多病毒木马都是扣扣传播的,那腾讯是不是也有责任?大部分病毒都是在windows和安卓上运行的,微软和谷歌是不是应该反省?
ddxuchen
发表于 2014-11-16 20:31: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ddxuchen 于 2014-11-16 20:32 编辑
271200017 发表于 2014-11-16 20:27
我上午意思是说360在此事上存在管理问题和技术问题;   如果是刚传播,立即被阻止,那么别人会认为是没什 ...

360作为股东没有义务这么做,但是从安全公司的角度来说确实是发现的有点晚了。
所以不能单纯的把二者联系在一起。
271200017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6 20:35:53 | 显示全部楼层
Tarchia 发表于 2014-11-16 20:27
还是我上边说的那句,股东是负责收钱的,360不负责管理麦芽地,那这事儿跟360有什么关系?
其次,如果按 ...

这是2码事。木马通过QQ,谷歌传播;但是QQ,谷歌本身没有入股这家木马公司 ,给他们提供资金来源
Tarchia
发表于 2014-11-16 20:38: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Tarchia 于 2014-11-16 20:41 编辑
271200017 发表于 2014-11-16 20:35
这是2码事。木马通过QQ,谷歌传播;但是QQ,谷歌本身没有入股这家木马公司 ,给他们提供资金来源。


一码事,麦芽地和扣扣都是传播平台,木马病毒都是个人通过这些平台传播的,我怀疑你有没有好好看新闻?是“个人在论坛上发布”而不是“论坛发布”,你一句话就把一个论坛定为“木马公司”?警方都没这么定性吧?
271200017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6 20:41:45 | 显示全部楼层
ddxuchen 发表于 2014-11-16 20:31
360作为股东没有义务这么做,但是从安全公司的角度来说确实是发现的有点晚了。
所以不能单纯的把二者联 ...

第一,作为安全公司,响应晚了;
第二,奇虎有责任这样做,而且已经尽了自己义务,即立即报案协助调查。因为他是大股东,当入股公司发生犯罪时,如果没有去尽自己的义务时,公司法人直接负责人大股东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271200017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6 20:47:02 | 显示全部楼层
Tarchia 发表于 2014-11-16 20:38
一码事,麦芽地和扣扣都是传播平台,木马病毒都是个人通过这些平台传播的,我怀疑你有没有好好看新闻? ...

传播平台和出资方怎么能一样?  犯罪行为大股东是要尽自己的去阻止或者减轻;如果只是违法,跟大股东没有什么关系; 都说了是刑拘,不是传呼。
ddxuchen
发表于 2014-11-16 20:51:01 | 显示全部楼层
271200017 发表于 2014-11-16 20:41
第一,作为安全公司,响应晚了;
第二,奇虎有责任这样做,而且已经尽了自己义务,即立即报案协助调查。 ...


如果股东没有参与违法活动,是不承担责任的。
360作为股东,而受到的损失是由其投资公司财务最终盈余进行分配。
271200017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6 21:04:29 | 显示全部楼层
ddxuchen 发表于 2014-11-16 20:51
如果股东没有参与违法活动,是不承担责任的。
360作为股东,而受到的损失是由其投资公司财务最终盈余 ...

我一再说了,是犯罪,刑拘;如果仅仅是违法,和大股东没有关联;
入股公司犯罪时,大股东应尽责任,这方面360了尽了应有的责任;关于大股东是否被判刑是很复杂的,有的重大安全事故,大股东没有参与管理也被判刑。
另外传播途径是PP助手,企业法人是曾经的3Q大战的360代{过}{滤}理律师陈鹏;

我是UD
发表于 2014-11-16 21: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我是UD 于 2014-11-16 21:14 编辑

老周是有责任——所谓的监管与审核审查责任
原消息不过是借老周的名头把事件放大了而已,所谓的XX效应.......  

PS:
往黑的说,他还不至于笨到自己亲身参与,人家毕竟是商人,知道如何规避和降低风险。往白的说,老周要是真参与了,哪怕仅仅是打了擦边球,一定会发生下面两件事情:
1.老傅会笑掉大牙
2.艳红一定第一时间首页红框标注该信息
3.老马让QQ运营维护部门制作宇宙第一的超超超超超超超大屏幕超超超超超超超级醒目的弹窗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杀毒软件|软件论坛| 卡饭论坛

Copyright © KaFan  KaF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4( 沪ICP备2020031077号-2 ) GMT+8, 2024-12-25 03:34 , Processed in 0.099279 second(s), 14 queries .

卡饭网所发布的一切软件、样本、工具、文章等仅限用于学习和研究,不得将上述内容用于商业或者其他非法用途,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本站信息来自网络,版权争议问题与本站无关,您必须在下载后的24小时之内从您的电脑中彻底删除上述信息,如有问题请通过邮件与我们联系。

快速回复 客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