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0185|回复: 13
收起左侧

[资讯区] 【IT资讯区】投诉版主Tarchia不按版规执行

 关闭 [复制链接]
hwh306311031
发表于 2019-12-5 16:36: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按照IT资讯区现有版规之“魅力兑换值标准”,以上均为2012.8.11开始算起,凡在本版区获得奖励,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均可在本帖回复
         本人原帖地址如下:https://bbs.kafan.cn/forum.php?m ... page=41#pid45313217
         版主Tarchia  回复只有加分才算,给加了一个人气,还是要谢谢哈。
         版主Tarchia解释:1、2、3条都需要加分达到10才可以;省略了,不可能发10贴或者回复10贴就加1魅力的。
            资讯区魅力值兑换标准地址如下:https://bbs.kafan.cn/thread-1364827-1-1.html
帖子+点评达到10帖的,加1魅力,这是现有标准。
   请求管理按照现行版规的标准执行,谢谢。


1.png
Tarchia
发表于 2019-12-6 14: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因涉及我本人,故此投诉交由督察组@记录微笑 处理。
暗_黑
发表于 2019-12-6 20:25:01 | 显示全部楼层
版规不是这样写的吗?貌似没有点评的。。。

评分

参与人数 1经验 -233 收起 理由
Tarchia -233 第一次,扣除10%经验

查看全部评分

暗_黑
发表于 2019-12-6 20:25:21 | 显示全部楼层
暗_黑 发表于 2019-12-6 20:25
版规不是这样写的吗?貌似没有点评的。。。
1、版主加分达10帖的,加1魅力
2、点评加分达到10帖的,加1魅力
3、帖子+点评达到10帖的,加1魅力
hwh306311031
 楼主| 发表于 2019-12-6 22:18: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发的链接里面都有点评的,有的都到70多楼了。
Tarchia
发表于 2019-12-6 22:38:48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投诉处理员接手前,此贴暂时关闭。对于此贴里违规情况的判断,也将由投诉处理员处理。
记录微笑
发表于 2019-12-7 12: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hwh306311031
请出示你认为可以加分的相关证据。
Tarchia
发表于 2019-12-7 17: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来看一下原贴(https://bbs.kafan.cn/thread-1364827-1-1.html)中关于魅力值的兑换标准:
1、版主加分达10帖的,加1魅力
2、点评加分达到10帖的,加1魅力
3、帖子+点评达到10帖的,加1魅力

上述规则里,帖子是指主题帖,点评是指主题帖中的回复,加分是指除人气外的加分。

自此三条规则实施起,执行原则一直为主题加分达10贴、回复加分达10贴或主题与回复合计加分达10贴可兑换1魅力。

同时,原贴中也说明,“凡在本版区获得奖励,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均可在本帖回复”,也表明兑换魅力的前提是获得奖励,也就是获得加分。

所以,根据一直以来的执行原则及原贴中兑换魅力的前提,楼主所列10贴并未达到兑换魅力的要求。

至于楼主提到的第3条中没有“加分”两个字,虽现已不了解制定此规则的版主在当时的想法,但根据此版主在之后的执行此条的过程中也是一直以加分为判断标准,故认为是省略了。

当然,为避免今后再次出现此种误解的情况,此投诉结束后,资讯区管理团队将对兑换魅力的三条规则进行完善。

对于此投诉,我的回复就这些,待楼主回复完毕后可以直接进入裁决阶段。@记录微笑



记录微笑
发表于 2019-12-7 20:46:39 | 显示全部楼层
@hwh306311031
针对以上内容,你是否需要进行辩解?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杀毒软件|软件论坛| 卡饭论坛

Copyright © KaFan  KaF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4( 沪ICP备2020031077号-2 ) GMT+8, 2024-12-21 23:50 , Processed in 0.137588 second(s), 21 queries .

卡饭网所发布的一切软件、样本、工具、文章等仅限用于学习和研究,不得将上述内容用于商业或者其他非法用途,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本站信息来自网络,版权争议问题与本站无关,您必须在下载后的24小时之内从您的电脑中彻底删除上述信息,如有问题请通过邮件与我们联系。

快速回复 客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