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心跳為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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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违规处罚条例(欢迎大家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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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venji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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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25 16:23:19 | 显示全部楼层
处罚由谁进行?是否随便一个斑竹就可以作出处罚还是需要至少两人才可以?
mingyidragon
发表于 2007-2-25 17:30:3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同意四楼的,新手初来乍到,难免将帖子发错地方,不应该第一次就罚经验。
heqingl8009
发表于 2007-2-25 18:26:05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挺严格的.
但是还是需要细化目录.
bidianyang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7-2-25 19:44: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一个明确的条例还是好一点,省得有时候产生争论
langwo1334
发表于 2007-2-25 20:55:45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XX更强,XX更好之类无意义的帖子最好少出现,浪费论坛资源。
mzw_51
发表于 2007-2-26 11:40:1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条确实值得斟酌一下,有时无心之过又何必操之重典呢!还是PM或移动帖子较为恰当
qscl
发表于 2007-2-26 16:46:0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认为对于如6那样"不合规矩"的,第一次可以用信息通知形式告之本人 如果再有,则予以处罚!
cznp
发表于 2007-2-26 20:48:08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新春愉快,进来报个到,支持制定相关的处罚条例,增强会员的责任意识
星之梦
发表于 2007-2-26 22:37:31 | 显示全部楼层
够严格的……

对恶意扰乱秩序的严惩,没有问题。

对新手发帖不符合版规,应引导为主,尽量不惩罚,个别严重一点的给予最低限度惩罚。

其实处罚应主要以行为的性质和影响的程度来划分。

[ 本帖最后由 星之梦 于 2007-2-26 22:40 编辑 ]
晃晃悠悠
发表于 2007-2-27 14:38:23 | 显示全部楼层
嗯,第六条是太过严厉了,建议先PM发帖者,如果提示后触犯三次以上可以考虑扣20以上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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