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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处理] 对网友 “清幻梦沁” 的处罚是否有些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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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活
发表于 2011-5-12 19:4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zhouzh 于 2011-5-12 21:42 编辑


原帖链接:
http://bbs.kafan.cn/thread-980860-1-1.html

原帖内容引用:
本帖最后由 浮云 于 2011-5-12 14:48 编辑


会员清幻梦沁 近日发布主题帖都超过五帖的上限,单日发布主题帖达到15帖,2011年5月9日至5月12日在茶舍共发布主题帖34帖,属于恶意灌水。
对其思过七天,扣除一魅力,并扣除积分34分,扣分链接http://bbs.kafan.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980783&fromuid=402001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该网友单日发帖过多肯定是违反了茶舍版规。但是我翻看了一下版规,像浮云版主这么严格的处罚应该是针对广告、情色帖子的,而这位网友的帖子和这些不沾边。而且版主有事先pm提醒的义务的。当然,我不是这个网友,也和她完全不熟悉,甚至都不是好友关系。不清楚她有没有收到版主pm提示,请pm过的版主截图一下,谢谢!
下面是我刚刚学习版规的截图,恳请管理人员考虑对网友  “清幻梦沁”  减轻处罚。
vi006.jpg



vi007.jpg

vi008.jpg





光之优雅
发表于 2011-5-12 19:57:53 | 显示全部楼层
经版主们讨论,决定对茶舍版规做出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1、除了新人(注册时间两个月内)因不了解版规而导致的轻微程度扣分(仅限纯表或无意义回复)、能够在修改后撤销评分(机会只有一次)外,其他会员如因违反版规而被扣分(如纯表、无意义回复甚至更严重的违规行为等),都不再撤销评分。请各会员对自己的发言负责。

清幻梦沁同学是08年的老会员了,更应该了解版规
forgotten
发表于 2011-5-12 19:58:13 | 显示全部楼层
嗯,如果您觉得,版主处罚过重,可以联系版主或事委会询问,或者投诉版主。然后,您说的,“版主有事先PM提醒的义务”,不知道您是哪里看到的,我也想了解一下。PM提醒,是我们适应会的职责
乐活
 楼主| 发表于 2011-5-12 20:07:25 | 显示全部楼层
hsgeorge 发表于 2011-5-12 19:57
清幻梦沁同学是08年的老会员了,更应该了解版规

了解归了解,提醒归提醒。

实话实说:我也是08的老网友,由于不清楚版规闹了两次误会了,分别在论道区和卡巴区。其实茶舍区也算是闹过误会,呵呵。不管注册时间多久,普通会员很少去研究版规的,真的。就是我上面的截图,我也是刚刚学习的。
再有,据其本人说,这个id是他哥哥的,他哥哥工作后把id给她了。
乐活
 楼主| 发表于 2011-5-12 20: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bulebird168 发表于 2011-5-12 19:58
嗯,如果您觉得,版主处罚过重,可以联系版主或事委会询问,或者投诉版主。然后,您说的,“版主有事 ...

如果斑竹或者市委会或者所谓的高层没人出来说说的话,我会考虑投诉斑竹浮云的。

第二个问题请看我帖子里面的截图,我都圈出来了,谢谢!具体谁的职责还真不清楚,呵呵
附上链接(4楼):http://bbs.kafan.cn/thread-292473-1-1.html
光之优雅
发表于 2011-5-12 20: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楼 zhouzh 的帖子

首先,要说明的一点,惩罚是为了更好的去理解,不出问题,不看置顶帖;不受处罚,不翻看版规,这是一个不是很好的习惯,来到一个地方,了解一个的地方的风俗和情况是基本的,也就是通常所说入乡随俗。

然后呢,如果您对版主的处罚依据持有保留意见,可以去投诉区投诉。

注:针对拥有论坛管理权限的人员 (包括管理团队和帮助适应委员会), 且为直接利益损害的主体人的才可以使用投诉标签.

所以最好能够连续到清幻梦沁本人

最后,如果这个ID不是他本人的话:
(8) 论坛禁止会员将自己的账号外借给他人使用. 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账号所有者自负.


希望这些能够帮助到您和清幻梦沁网友:)
forgotten
发表于 2011-5-12 20: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zhouzh 发表于 2011-5-12 20:12
如果斑竹或者市委会或者所谓的高层没人出来说说的话,我会考虑投诉斑竹浮云的。

第二个问题请看我帖子 ...

额。那么,是我失职了,没看到,抱歉
乐活
 楼主| 发表于 2011-5-12 20:25:01 | 显示全部楼层
hsgeorge 发表于 2011-5-12 20:19
回复 4楼 zhouzh 的帖子

首先,要说明的一点,惩罚是为了更好的去理解,不出问题,不看置顶帖;不受处罚, ...

谢谢!没看到版规被处罚肯定是罪有应得,我的回复是针对你的“老网友”那个的。
如果这样,我会考虑直接投诉,晚些再看看。
浪剑飞舟
发表于 2011-5-12 20:27:45 | 显示全部楼层
QQ截图20110512202501.png
乐活
 楼主| 发表于 2011-5-12 20:28:20 | 显示全部楼层
bulebird168 发表于 2011-5-12 20:19
额。那么,是我失职了,没看到,抱歉

让你说抱歉真的不是我的本意,不好意思!希望思过的这位网友能看到吧。
我的问题就是是否处罚过重。
难道只有投诉才能让管理层看到嘛,我不喜欢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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