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baerz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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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伯夷叔齐思过一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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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空十字剑
发表于 2008-5-27 18:46:4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polly5771 于 2008-5-27 18:41 发表
严于律己,宽以待人

尤其适用于管理人员。

还是醉虾睿智,挂着版主头衔却总是强调自己是平民百姓      
rcbblgy
发表于 2008-5-27 18:48: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9楼 凌空十字剑 的帖子

谁说要把QQ群里的讨论拿到论坛来处罚了?只不过是拿过来作证剧,证明当事人有没有污蔑而已。你发给我的聊天内容我看过了,里面都是伯夷叔齐过分的话,小C好像没有说什么 这点是伯夷叔齐不对。

“这个是基本前提   
从论坛的情况来看,谁先骂人了?谁先违规了?”
我没说过不处罚伯夷叔齐,我只是想说明两方都有问题,该处理的也处理了,小C也别觉得委屈,其他人也别觉得处理的轻。

“我倒是觉得你总是以掺和的精神来看待问题
你说我不了解情况,这句话我也送给你吧”
笑纳,我都说过了,我是过来“掺和”的。

我说清楚了吧,那之前如果有做的不好的地方还请你包涵了,谢了
polly5771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8-5-27 18:48: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那么多斑竹,还有荣誉斑竹的小号....发扬一下风格好不?

引用:
4、如处理的双方对处理结果不服,请pm theone,寻求复议。

在这里打口水战 让大家看笑话么?
polly5771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8-5-27 18:49:14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求锁帖
wwtd
发表于 2008-5-27 18:53:59 | 显示全部楼层
锁了吧,无论是QQ群还是论坛,这次处理结果无论大家都满意与否,都不要在这打嘴仗了,如果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单独PM管理员或者另行申诉。
凌空十字剑
发表于 2008-5-27 18: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2楼 rcbblgy 的帖子

最终结果还是希望双方和解,我们两个在此也是基于这个目的
打倒一个,就算能耐了?能够消弭误会,摒弃前嫌才算是大能耐

我们会员吵得天翻地覆,只要不违规,那就是正常的交流
但是管理层就不一样了,对于会员争执的焦点做一些必要的澄清,这个应该是职责所系吧

会员如果对基本的情况在了解上都缺乏平台的话,哪里还谈什么沟通

我想事务委员会的同志应该是在问题争执的时候,做润滑剂
在出问题的时候,做严谨的裁判员
在问题处理后,做和事老
顺序不能颠倒了,角色不能篡改
凌空十字剑
发表于 2008-5-27 18:55:5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polly5771 于 2008-5-27 18:48 发表
这里那么多斑竹,还有荣誉斑竹的小号....发扬一下风格好不?

引用:
4、如处理的双方对处理结果不服,请pm theone,寻求复议。

在这里打口水战 让大家看笑话么?


问题出来了,那就是出来了
怕家丑外扬就遮掩的话
谁能够保证以后不出同样的问题?
谁能够保证下一个不会是他?

卡饭要走的路,长的很
这些磕磕碰碰只是一些小浪花而已,对于这样的事情都回回避避,真要是碰到棘手头痛的问题呢?

做好一些基础的工作,会在关键时刻发挥大作用的
水文观测站的人,每天记录水文状况,这些工作一天,两天,甚至是一年两年都算不上什么大事情
但是做十年,二十年,这些零零细细的工作却可以发挥巨大的作用
零敲牛皮糖,是统计计量常说的一句话,我想也是适用于论坛的


PS:这里没有小号,我只是借别人的号上来而已

[ 本帖最后由 凌空十字剑 于 2008-5-27 19:01 编辑 ]
rcbblgy
发表于 2008-5-27 19:0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7楼 clemond 的帖子

既然你让我该干吗干吗去,那我就继续。

“违反版规非要单独开帖来违反? 简直可笑.”
只因为一两个回复的发言就永禁,我头一次听过,好笑?也许是论坛最近管理力度加大了,这点我不知道。

“至于你指责的那位仁兄, 他是了解事情的, 但你就未必了”
我8楼的帖子只是针对会员区投诉你的帖子说事,根本没扯到什么话题上,你10楼的回复干吗非扯出来,你越权操作是不是事实,人家投诉你有问题么?不管说了什么,都有comodo的版主在,你好心做了坏事吧?况且当事人是你本人,你认为你还适合扣分么?而且有些分你扣的不应该吧,冲动了?

“自己分析下那句话的对应逻辑. 如果不懂, 你可以可求教语文老师”
你投诉的帖子里,局长也说了,貌似这句话没有什么不妥,看来是你自己多想了。

“可永封的言论, 小题大作?”
永封,管理层真会永封么?因为两个回帖?
rcbblgy
发表于 2008-5-27 19: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7楼 clemond 的帖子

错了就是错了,干嘛总抓住别人的错误不放,别人的错误就是你错误的理由?拿别人的错误来证明你错的应该?
另外作为版主,有点版主的度量好吧(我知道我没资格说这话),尽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吧,而且你说过的一些话也水算客气,半斤八两也就差不多吧。
凌空十字剑
发表于 2008-5-27 19:25: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遮掩也是一种信任......      

既然有人不能接受这种方式,得,跑人~~      



PS:建议思过崖也规范发帖格式,这个也算是基础工作吧
        辛苦尚武了~~

[ 本帖最后由 凌空十字剑 于 2008-5-27 19:2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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